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作为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肩负着全省精神心理疾病的医疗、教学、科研、防治、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等重任。始建于1950年的医院,历经多次更名,如今已成为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并挂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牌子。 医院是国家精神疾病临床研究中心的成员单位,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辽宁省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司法部首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在精神疾病防控救治方面,医院探索出“铁岭模式”,在2011年创造了“社会管理新亮点”,降低了精神疾病患者的肇事肇祸率,深受好评。 医院规模宏大,设有开原院区、老城院区和沈阳院区。开原院区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10张,设有精神科、心理科、物理治疗科、康复科、法医司法鉴定所等科室。其中,精神科、心理科获批辽宁省临床重点专科。医院就医环境高雅整洁,以“家文化”为核心,打造“一科室一特色”,推行“人文关爱、亲情服务”,让患者享受尊贵、温暖的就医体验。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特色医疗丰富,包括主治精神疾病、为正常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承担全省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精神疾病鉴定、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精神病伴发传染病治疗等。医院设有精神科、心理科、物理治疗科、康复科、法医司法鉴定所等多个科室,致力于为患者提供全方位、专业的医疗服务。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地址如下: 1. 开原院区:位于辽宁省开原市文化路10号; 2. 老城院区:位于开原市老城街石塔社区文庙村; 3. 沈阳院区:位于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0号及和平区集贤街79号(建设中)。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致力于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为辽宁省精神卫生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