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作为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肩负着全省精神心理疾病的医疗、教学、科研、防治、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等重任。自1950年建院以来,历经多次更名,现已成为国家精神疾病临床研究中心的成员单位,并荣获多项殊荣。 医院设有开原院区、老城院区和沈阳院区,其中开原院区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10张,设有精神科、心理科、物理治疗科、康复科、法医司法鉴定所等科室,精神科、心理科更是获批辽宁省临床重点专科。老城院区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99张,主要收治精神疾病合并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患者。沈阳院区建筑面积7957.85平方米,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等公共卫生服务,从事轻症患者诊治、康复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特色医疗项目丰富,包括主治精神疾病、为正常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承担全省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精神疾病鉴定、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以及精神病伴发传染病治疗等。其中,医院的精神科、心理科、物理治疗科、康复科等科室在业界享有盛誉。 医院地址如下: 1. 开原院区:位于辽宁省开原市文化路10号,联系电话:024-73822982。 2. 老城院区:位于开原市老城街石塔社区文庙村,联系电话:024-73111443。 3. 沈阳院区:位于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0号及和平区集贤街79号(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