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作为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肩负着全省精神心理疾病的医疗、教学、科研、防治、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等重任。医院始建于1950年,历经多次更名,于2011年正式更名为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并增设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牌子。作为国家精神疾病临床研究中心成员单位,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与多家知名医院合作,致力于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医院设有开原院区、老城院区和沈阳院区,其中开原院区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10张,设有精神科、心理科、物理治疗科、康复科、法医司法鉴定所等科室。老城院区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99张,主要收治精神疾病合并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患者。沈阳院区建筑面积7957.85平方米,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等公共卫生服务,从事轻症患者诊治、康复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在精神疾病防控救治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曾探索出“铁岭模式”并在全国推广。医院在2011年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普查救治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果,降低了精神疾病患者的肇事肇祸率,受到中央综治委和卫生部的一致好评。2016年,医院在《中国医院最佳专科声誉排行榜》中跻身东北地区精神医学医院的前五强。 医院特色医疗包括:主治精神疾病、为正常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承担全省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精神疾病鉴定、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精神病伴发传染病治疗等。医院在精神科、心理科等领域具有丰富的诊疗经验,为患者提供科学、专业的医疗服务。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地址如下: 1. 开原院区:位于辽宁省开原市文化路10号,联系电话:024-73822982。 2. 老城院区:位于开原市老城街石塔社区文庙村,联系电话:024-73111443。 3. 沈阳院区:位于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0号及和平区集贤街79号(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