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隶属于辽宁省卫生健康委,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防治、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于一体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自1950年建院以来,医院历经多次更名,现名为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并于2011年增设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牌子。 医院是国家精神疾病临床研究中心成员单位,拥有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精神科协同基地、辽宁省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以及司法部首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等荣誉。在精神疾病防控救治方面,医院形成了独特的“铁岭模式”,并在2011年成功降低精神疾病患者的肇事肇祸率,受到中央综治委和卫生部的高度评价。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设有开原院区、老城院区和沈阳院区,其中开原院区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10张,开设精神科、心理科、物理治疗科、康复科、法医司法鉴定所等科室;老城院区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99张,主要收治精神疾病合并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患者;沈阳院区建筑面积7957.85平方米,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等公共卫生服务。 在特色医疗方面,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主治各类精神疾病,采用中西医药物治疗、心理治疗以及mECT、经颅磁、生物反馈等多种物理治疗技术。同时,医院还为正常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并承担全省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此外,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是入选“12348中国法网”首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每年受理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委托的案件300多例。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地址如下: 1. 开原院区:位于辽宁省开原市文化路10号,联系电话:024-73822981。 2. 老城院区:位于开原市老城街石塔社区文庙村,联系电话:024-73111443。 3. 沈阳院区:位于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0号及和平区集贤街79号(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