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作为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承担着全省精神心理疾病的医疗、教学、科研、防治、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等重任。始建于1950年,历经六十余载风雨,医院已发展成为东北地区精神医学领域的佼佼者。医院设有开原院区、老城院区和沈阳院区,其中开原院区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10张,设有精神科、心理科、物理治疗科、康复科等科室;老城院区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99张,主要收治精神疾病合并传染性疾病患者;沈阳院区建筑面积7957.85平方米,致力于心理危机干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等服务。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作为辽宁省临床重点专科,采用中西医药物治疗、心理治疗以及mECT、经颅磁、生物反馈等多种物理治疗技术,为急性、慢性、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科学、专业的医疗服务。心理科则运用认知行为、精神分析、人本主义、格式塔、家庭治疗等主流疗法,为正常人群的心理问题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此外,医院还承担全省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设有辽宁省心理援助热线“96687”,为心理危机人群提供专业服务。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法医司法鉴定所是入选“12348中国法网”首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每年受理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委托的案件300多例。医院还积极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精神病伴发传染病治疗等工作,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您的健康守护者,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