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作为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肩负着全省精神心理疾病的医疗、教学、科研、防治、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等重要任务。始建于1950年的医院,前身为抗美援朝战勤医院,历经多次更名,现已成为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并于2011年加挂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牌子。 医院是国家精神疾病临床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院)的成员单位,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精神科协同基地,辽宁省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司法部首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在精神疾病防控救治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被誉为“铁岭模式”,并成功降低了精神疾病患者的肇事肇祸率。在2016年《中国医院最佳专科声誉排行榜》中,医院跻身东北地区精神医学医院的前五强。 医院规模宏大,设有开原院区、老城院区和沈阳院区。其中,开原院区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10张,开设精神科、心理科、物理治疗科、康复科、法医司法鉴定所等科室。老城院区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99张,主要收治精神疾病合并传染性疾病的患者。沈阳院区建筑面积7957.85平方米,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等公共卫生服务。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特色医疗项目丰富,包括主治精神疾病、为正常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承担全省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精神疾病鉴定、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以及精神病伴发传染病治疗等。医院设有精神科、心理科、物理治疗科、康复科、法医司法鉴定所等科室,致力于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全面的医疗服务。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地址如下: 1. 开原院区:位于辽宁省开原市文化路10号,联系电话:024-73822981。 2. 老城院区:位于开原市老城街石塔社区文庙村,联系电话:024-73111443。 3. 沈阳院区:位于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0号及和平区集贤街79号(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