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是一家三级精神专科医院,直属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自1950年建院以来,医院已经发展成为全省精神心理疾病的医疗、教学、科研、防治、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等任务的重要承担者。医院拥有三个院区:开原院区、老城院区和沈阳院区。 开原院区是医院的主要院区,设有精神科、心理科、物理治疗科、康复科、法医司法鉴定所等科系。其中,精神科和心理科是辽宁省临床重点专科。该院区以“家文化”为核心,提供高雅整洁的就医环境和“人文关爱、亲情服务”,让患者享受尊贵、温暖的就医体验。 老城院区主要收治精神疾病合并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患者。院区内两栋英式小楼已有百年历史,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是精神疾病患者理想的治疗和休养场所。 沈阳院区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等公共卫生服务,从事轻症患者诊治、康复和心理咨询等服务,充分发挥医院在全省精神卫生工作中的龙头作用,推动全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的特色医疗服务包括主治精神疾病、为正常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承担全省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精神疾病鉴定、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和精神病伴发传染病治疗。医院的法医司法鉴定所是入选“12348中国法网”首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每年受理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委托的案件300多例。 如果您需要就医或咨询,欢迎联系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的开原院区(024-73822981)、老城院区(024-73111443)或沈阳院区(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