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是一家专注于精神病治疗和康复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隶属于广州市民政局。自1973年成立以来,该院一直致力于为广州地区的“三无”精神病人和慈善机构救助的精神病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作为一家正处级单位,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占地面积24.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万多平方米,拥有600名人员编制,包括356名在编职工和108名临时工。其中,70%以上的职工是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8名职称和28名中级职称的专家。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的主要功能包括治疗、收养、救治和康复。该院设有12个病区和1个门诊部,核定床位编制数为1250张,目前已收治1000多名病人。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该院还负责为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提供医服务,并计划扩建500张床位的救治病区,用于收治广州市流浪乞讨非危重精神病人。 在科室设置方面,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的白内障科虽然暂时没有医生,但将来可能会引进专家来提供相关服务。该科室主要涉及辐射性白内障、低钙血性白内障(手足搐搦性白内障)和冠状老年性白内障等疾病的诊疗和治疗。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贯彻民政部的“养治结合、供养与康复并重”的办院方针,提供包括精神科、精神卫生、社区防治、临床心理、康复治疗以及各类精神病评定在内的多种诊疗科目。该院的康复流程特别设计,实行三级开放,采用“医疗、工疗、娱疗、教育”等手段,开展各种康复活动,并与香港利民会合作,开展全国的职业治疗项目,创出一套有自己特色的康复模式。 在病房管理上,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实行封闭式、开放式和模拟社区式相结合的方式,适应了各类病人的需要。该院配备有常规的诊疗设备,能够满足各类诊疗需要。近年来,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先后荣获“广东省一级社会福利院”、“广州市文明单位”、“广州市花园式单位”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