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是一家由广州市民政局直接管理的精神病专科医院,成立于1973年,位于广州市石井街东秀路。作为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三级(相当)定点医疗机构,该院占地面积24.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万多平方米,拥有600名人员编制,包括356名在编职工和108名临时工,其中70%以上是医务专业技术人员。 该院提供综合性的精神健康服务,包括治疗、收养、救治和康复功能,主要针对广州地区无劳动能力、无固定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监护人的“三无”精神病人和慈善机构救助的精神病人。目前,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已经收治了1000多名患者,并设有12个病区和1个门诊部,共有1250张核定床位。 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还承担着为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责任,并计划扩建500张床位的救治病区,专门收治广州市流浪乞讨非危重精神病人。同时,根据市民政局的要求,该院也被指定为市特困人员重大疾病临终关怀医疗机构。 在科室设置方面,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配备了多个专科科室,例如精神科、精神卫生科、社区防治科、临床心理科、康复治疗科等,涵盖了各类精神病评定和治疗。特别是康复治疗科,采用了“医疗、工疗、娱疗、教育”等多种手段,实行三级开放的康复流程,并与香港利民会合作,推出了一套具有特色的康复模式。 虽然放射治疗科目前没有医生,但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仍然配备了常规的诊疗设备,能够满足各类诊疗需求。病房管理方面,采取了封闭式、开放式和模拟社区式相结合的方式,以适应不同类型的患者需求。 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民政局的关心和支持下,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不断推进创优争先活动,并先后获得了“广东省一级社会福利院”、“广州市文明单位”、“广州市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