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作为我市唯一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市级医院,以精神科和神经内科为专科特色,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该医院成立于2004年,原名为“慈利县精神病医院”,后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总第7次[2004]6号文件更名为“张家界市脑科医院”,并于2009年正式更名为“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并整体搬迁。新院投资8000余万元,占地63亩,建筑面积达1.9万平方米,设有220张床位,实际开放床位600张。 医院环境优美,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绿化面积超过50%。2012年,原市卫生局在我院加挂“张家界市精神卫生中心”牌子,并承担全市精神病人的防治和康复工作。2014年,医院顺利通过省卫计委市级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达标验收。 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医疗团队,现有在岗人员150余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0余人,中、高级职称30余人。医院设有六个精神科病房,包括三个男病房、两个女病房和一个开放病房,以及两个综合科病房,涵盖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中医科等,还有20个辅助科室。 值得一提的是,医院还设有高压氧科,该科室目前医生数为0,但已推荐专家名称null,并专注于相关疾病的治疗和研究。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致力于为湘西北地区提供技术力量雄厚、环境优美、服务优良的医疗服务,是湘西北地区一所标准的市级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