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作为我市唯一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市级综合性医院,以精神科和神经内科为专科特色。2004年,我院由“慈利县精神病医院”更名为“张家界市脑科医院”,并于2009年4月正式更名为“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随后整体搬迁至新址。2013年8月,我院完成整体搬迁,总投资超过8000万元,占地63亩,建筑面积达1.9万平方米,实际开放床位600张。医院绿化覆盖率达50%以上,环境优美,鸟语花香。 2012年,原市卫生局在我院加挂“张家界市精神卫生中心”称号,并已获得省卫生厅授牌,承担全市精神病人的防治和康复工作。2014年12月,我院顺利通过省卫计委市级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达标验收。 全院现有在岗人员150余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0余人,中、高级职称30余人。医院设置有六个精神科病房(包括三个男病房、两个女病房和一个开放病房)、两个综合科病房(涵盖内科、外科、儿科、妇科、中医科等)及其它辅助科室共20个科室。此外,我院在市区及桑植县城开设精神病专科门诊,为湘西北地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我院设有职业地方病科,目前科室医生数为0,尚无推荐专家,但相关疾病名称暂未提供。张家界市精神病医院将继续努力,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专业、贴心的诊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