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成立于1991年10月,由昌平县精神病防治所和沙河精神病医院合并而成,是一所集医、教、研、防于一体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医院占地面积25409.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承担全区精神卫生预防保健、治疗、康复、管理工作。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作为本区唯一一所精神病专科医院,多年来在区领导的关怀和区卫生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大胆革新,勇于开创,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昌平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 医院编制床位299张,现开放床位380张,拥有160名在职职工,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1人。医院收治各种急、慢性精神病,器质性精神病,神经症及其他心理精神障碍患者,并特设专家门诊,开展精神残疾等级鉴定、智力残疾等级鉴定,心理卫生知识普及,开设心理咨询,开展健康教育宣传。 医院设有青少年儿童心理科,是专门针对青少年儿童心理健康的科室。目前该科室医生数量为0,但科室致力于研究强迫性障碍、习惯和冲动障碍、情绪不稳型人格障碍(边缘型)等青少年儿童心理相关疾病。此外,医院还设有独立药房、检验室、功能科(B超、心电图室、脑电图室、X光室)、社区保健科等,并配备有血细胞分析仪、尿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X光机、心电图机、B超机等先进设备,以及制氧机、心电监护仪、呼吸机、洗胃机等抢救设备。 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多年来连续被评为全国精神卫生工作先进集体,顺利通过全国32个精神防治康复试点县的验收工作,受到国内知名专家的广泛称赞。医院将继续努力,为全区166万人口提供优质的精神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