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成立于1991年10月,是由昌平县精神病防治所和沙河精神病医院合并而成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经过多年的发展,该院已成为本区唯一一所集医、教、研、防于一体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占地面积25409.7平方米,建筑面约14000平方米。 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承担着全区166万人口的精神卫生防、治、管、查工作,为患者提供全面、专业的医疗服务。医院设有299张编制床位,现开放床位380张,在职职工160人,卫生技术人员71人。医院收治各种急、慢性精神病,器质性精神病,神经症及其他心理精神障碍患者。 其中,康复医学科是医院重点科室之一,致力于为患者提供康复治疗服务。目前,康复医学科拥有专业的医生团队,为妊娠合并脑性瘫痪、前臂尺桡骨骨折术后、痉挛型脑性瘫痪等疾病患者提供康复治疗。 此外,医院还设有独立药房、检验室、功能科(B超、心电图室、脑电图室、X光室)、社区保健科等多个科室,满足患者的多样化需求。医院还特设专家门诊,开展精神残疾等级鉴定、智力残疾等级鉴定,以及心理卫生知识普及、心理咨询等服务。 多年来,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在区领导的关怀下,在区卫生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大胆革新,勇于开创,更新理念,创建了昌平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特色。医院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精神卫生工作先进集体,顺利通过全国32个精神防治康复试点县的验收工作,受到国内知名专家的广泛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