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成立于1991年10月,是由昌平县精神病防治所和沙河精神病医院合并而成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医院历经多年发展,于1998年2月荣获二级合格精神病专科医院的称号,是昌平区唯一一所集医、教、研、防于一体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占地面积25409.7平方米,建筑面约14000平方米,承担着全区166万人口的精神卫生防、治、管、查工作。 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设有299张编制床位,现开放床位380张,在职职工160人,卫生技术人员71人。医院收治各种急、慢性精神病、器质性精神病、神经症及其他心理精神障碍患者。特设专家门诊,开展精神残疾等级鉴定、智力残疾等级鉴定,心理卫生知识普及,开设心理咨询,开展健康教育宣传。 医院设有蒙医学科室,但暂无医生及专家推荐。医院病房设有四个病区,临床科室设有独立药房、检验室、功能科(B超、心电图室、脑电图室、X光室)、社区保健科。重点科室1个,二级科室3个。医院配备有血细胞分析仪、尿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X光机、心电图机、B超机等设备,以及抢救设备如制氧机、心电监护仪、呼吸机、洗胃机等。 多年来,昌平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在区领导的关怀下,区卫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大胆革新,勇于开创,更新理念,创建了昌平区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特色。医院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精神卫生工作先进集体,顺利通过全国32个精神防治康复试点县的验收工作,受到国内知名专家的广泛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