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公益二类的三级专科医院,以精神卫生与康复为专科,同时涵盖神经外科、内科、外科等领域的“大专科、小综合”医院。作为汕头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肩负着全市精神疾病医疗、康复、教学、科研、防治工作的重要职责,是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强制医疗、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市“120”医疗救护等任务的执行机构。 医院设有多个临床科室,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中医肝胆科。尽管该科室目前医生数量为零,但科室专注于治疗肝阳上亢证、肝郁气滞、肝火亢盛证等疾病。中医肝胆科作为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继续秉承医院的公益宗旨,为患者提供专业、高效的医疗服务。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拥有511名在岗职工,其中正式编制人员268人,聘用制人员243人,退休职工197人。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共有462人,其中包括68名高级职称人员,142名中级职称人员。医院门诊部设有精神卫生诊疗中心、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测验、康复治疗中心、内科、外科、神经外科、风湿免疫科、妇科、针灸推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并配备齐全的手术室、检验科、放射科、CT室及MECT、rTMS、计算机认知矫正治疗室等先进设备。 医院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办院宗旨,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和医德医风,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充分认可和赞誉。先后荣获省卫生系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精神卫生先进单位”、“省青年文明号”、“市青年文明号信用示范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将继续努力,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