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公益二类的“大专科、小综合”三级专科医院,以精神卫生与康复为专科特色,同时配备有神经外科、内、外科等相配套的科室。作为汕头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承担着全市精神疾病的医疗、康复、教学、科研、防治工作,是汕头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强制医疗、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市“120”医疗救护等任务的重要基地。 医院设有多个临床科室,包括精神卫生诊疗中心、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测验、康复治疗中心等,以及内科、外科、神经外科、风湿免疫科、妇科、针灸推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等。此外,医院还设有蒙医学科室,尽管目前该科室医生数量为零,但医院正积极引进专业人才,以提升科室服务水平。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一院三址,总部位于汕头市金湖路50号,同时在护堤路龙尾红莲池和濠江区礐石上人家分别设立红莲池住院部和礐石分院,总建筑面积达3万多平方米,编制病床1100张。医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目前在岗职工511人,其中正式编制人员268人,聘用制人员243人,退休职工197人。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有462人,其中高级职称68人(正高职称15人,副高职称53人),中级职称142人。 医院设备先进,配备齐全,包括进口CT机、全数字X光机(DR)、经颅多谱勒、进口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脑电图、脑电地形图、进口彩色B超、心电图、电子胃镜、进口多功能心电监护仪、呼吸机、进口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进口经颅磁刺激治疗仪等。医院手术室、检验科、放射科、CT室及MECT、rTMS、计算机认知矫正治疗室等功能齐全。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始终秉承公益性的办院宗旨,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对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常抓不懈。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力求“处处为病人着想,事事让群众满意”,以高尚医德、合理收费、规范治疗赢得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赞扬。医院先后荣获省卫生系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精神卫生先进单位”、“省青年文明号”、“市青年文明号信用示范单位”等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