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57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的非盈利性医院,以精神科为特色,为湖南省安康医院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医院占地面积25亩,医疗用房16000余平方米,开放病床1000张,其中精神科病床900张。医院设有精神病专科6个,以及内、外、妇、儿、戒毒科等综合科室,其中就包括小儿皮肤科。 小儿皮肤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科室之一,目前医生数量虽不多,但致力于为患儿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科室医生均经过严格筛选和培训,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临床经验。科室专注于治疗婴儿痤疮、小儿紫癜病、新生儿剥脱性皮炎等疾病。 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不断加强科室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院现有职工36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70人,高级职称(主任、副主任)医师4名,中级职称(主治)医师19名。这些医务人员均在湖南省二人民医院、省人民医院、湘雅医院接受过中、长期培训,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的医疗技能。 近年来,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的快速发展及规范化管理在全县乃至全省有着较大影响,连续十年被评为“县级先进医疗卫生单位”。2006年被省人事厅、省编办评为“优秀事业单位”;2007年获“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称号;2008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文明窗口单位”,省消费者委员会评为“省级十佳诚信单位”。医院将继续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