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分院
产科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是辽宁省卫生系统唯一省直属精神卫生专科机构,承担全省精神疾病医疗、教学、科研、防治、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等任务。始建于1950年,前身为抗美援朝战勤医院,1954年更名为精神病专科医院。1995年更名为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2011年11月又成立了辽宁省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辉煌成就]八十年代,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在精神疾病防控救治方面,探索出一套成功经验,被称为“铁岭模式”在全国推广。2011年,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对精神病人的普查救治工作,又创造了“社会管理新亮点”。大大降低了精神病人的肇事肇祸率,受到中央综治委和卫生部的一致好评!60余载,中心多次荣获“全国医疗先进单位”、“社会公认满意单位”、“辽宁省十佳信用医院”、“百姓信赖医院”、“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等诸多殊荣。[社会地位]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是辽宁省精神疾病预防救治中心,辽宁省法医司法鉴定权威机构,辽宁省精神科医生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辽宁省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辽宁省对外精神卫生交流承办单位,辽宁省精神卫生项目执行单位。[医院实力]医院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10张,专业技术人员398人。其中副高级以上技术人员64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45人,心理治疗师6人。15人担任国家、省、市医学会和分科学会主任、副主任、理事等职。中心承担着全省精神障碍、心理障碍患者的诊疗救治任务,是沈阳市铁路医保、铁岭地区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及辽宁省“新农合”定点医疗单位。中心开设精神科病房(7个)和心理病房(2个),物理诊断治疗中心、精神康复中心以及法医司法鉴定所等科系。2014年3月,中心新建精神科病房大楼破土动工,建筑面积9980平方米,地上6层,地下1层,增设床位300张。于2015年5月投入使用。届时将极大改善精神疾病患者的住院条件,更科学布局医院医疗资源,完善各项功能,整体提升医院医疗服务水平。[特色医疗]1、精神心理疾病治疗该中心精神、心理科室采用中西医治疗、心理治疗、mECT、经颅磁、生物反馈、物理治疗等多种治疗技术,为急性、慢性、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科学、专业的医疗服务。自建院以来,医院共接诊省内外精神障碍患者10余万人,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2、精神疾病鉴定该中心法医司法鉴定所是经辽宁省司法厅核准的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司法鉴定机构,是辽宁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权威机构。目前受理公、检、法、司、监等司法机关委托的案件,承担辽宁省内重大、疑难案件的鉴定工作。自成立以来,已鉴定各类案件近万例,本所的鉴定结论可作为诉讼证据使用。3、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该中心是铁岭地区686项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执行单位,对符合条件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给予免费药物治疗、免费应急处置及免费住院治疗。同时协助政府做好农村贫困精神病人集中托管工作,对铁岭地区农村低保精神病患者给予免费住院治疗。4、精神病伴发传染病治疗该中心分院是辽宁省唯一一所经省卫计委批准的收治精神病伴发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医疗单位。同时也收治低保、特困及社会上无人看护的普通精神病患者。分院位于开原市老城街石塔社区,其中两栋英式小楼已有百年历史,院内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是精神疾病患者理想的治疗和休养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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