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
康复医学科
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是公益一类公共卫生事业副科级单位。1978年7月经兴宁县委批准成立兴宁县慢性病防治站,1993年10月经兴宁县编委批准更名为兴宁县慢性病防治院。1994年1月港胞刘字新先生陈庭芳女士夫妇捐资256万元兴建庭芳医院及捐购医疗设备,又命名为“庭芳医院”。医院占地面积428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约6533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约6033米,办公室用房约500平方米。现设有办公室、财务后勤科、医务科、护理部、精神科、皮肤科、结核科、药剂科、医技科、医保办、慢非科、院感科等12个科室及精神科住院部,住院床位200张。医疗设备较完善,有彩超、脑电图仪、脑血管功能检测仪、心电图仪、光DR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现有在职党员27人,退休党员17人。经兴宁市编委批准编制人员65名,在岗干部、职工126人,其中:在编人员58人、临聘人员56人、日薪制人员11人、公司外包人员6人及退休人员43人。在编人员中有副主任医师10人、中级职称26人、初级职称20人,工勤人员2人。我院承担着全市110万人口的精神病、结核病、皮肤病、麻风病、性病、糖尿病、高血压、老年人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等防治任务,并指导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的相关业务工作。经过多年工作的努力,我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广东省结核病控制“先进单位”广东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先进县(区)”、广东省性病麻风病综合防治“先进单位”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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