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第三医院,鞍山市第三医院,鞍山市第三医院创建于1958年,坐落于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320号,经过55年的发展建设,已经成为一所以骨科、手外科为重点、技术力量雄厚、科系建设完善、医疗设施先进的三级综合医院;是鞍山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千山职工医保、离休干部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交通保险、商业保险以及鞍钢和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等的定点医院;是辽宁省爱婴医院、国家民政部救助残疾儿童“明天计划”定点医院,鞍山城市最低医疗保障和鞍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是鞍山市骨科医院、骨科研究所、中华全国中医外科学会鞍山疮疡研究所;是大连医科大学、辽宁医学院、沈阳医学院临床教学医院的所在地和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一、医院基本情况:医院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医院编制床位502张,开设内科、外科、骨科、手足外科、骨科中西医结合病房、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麻醉科、传染科、皮肤科、中医科、疼痛科、影像科、电诊科、检验科、药剂科、内窥镜科等30余个临床、医技科室,开设17个病区。骨科、手外科为鞍山市重点专科;口腔科、内分泌、心血管内科、血液科、神经内科及中医科为院内重点学科。目前医院在职职工754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579人,高级职称113人、中级职称261人、初级职称205人。现有双板西门子DR、意大利小型C型臂X光机、GE9900C型臂X光机、磁共振、日本CT全身扫描仪、电脑骨伤愈合机,CPM功能康复机、关节镜、骨科牵引手术床、骨密度仪等,最新引进的西门子1.5T核磁,128排螺旋CT,移动式DSAC型臂X光机、双板悬挂式DR机、日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400测试、800测试)等先进的医疗设备大大提升了整体医疗技术水平。二、重点科系简介:1980年,鞍山市第三医院成立骨科,是鞍山地区最早成立骨科的医院之一,1981年,在鞍山地区首家开展显微外科技术,1988年鞍山市骨科研究所在三院成立,1990年成立鞍山地区唯一一家手足外科病房,1992年鞍山市骨科医院、鞍山市显微外科治疗中心在第三医院正式挂牌。骨科、手足外科先后五届被评为“鞍山市知名重点科系”。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鞍山市重点专科,骨科主任冯克亮、沈洪、杨青松、王兴作,手足外科主任周林、隋永强先后被评为“鞍山市知名医生”。骨科现有四个病区,开放床位220张;医生33人,其中正高级职称7人、副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8人、初级职称10人;护理人员29人,其中中级职称17人、初级职称12人。开展高难度技术、手术业内领先:髋臼发育不良合并骨性关节炎行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治疗;骨盆、髋臼骨折的治疗等技术在鞍山市领先;2012年12月,开展了鞍山市首例关节镜下治疗踝关节撞击综合征;颈椎后路减压结合侧块钢板植骨融合内固定术,治疗脊髓型颈椎病在辽宁省内是领先水平;肩袖损伤的全关节镜下修复与重建手术,习惯性肩关节前脱位的关节镜下治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手足外科设有两个病区,床位60张,医生1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人、副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1人;护理人员1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9人、初级职称3人。手足外科技术在国内领先:在断指再植,足趾移植再造拇指及手指,吻合血管的游离皮瓣方面一直具有国内先进水平。近年,紧跟国内先进水平,在神经营养皮瓣方面,在新技术、复杂创面应用VSD技术方面,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技术方面:应用微型钢板治疗骨折,应用微创技术治踇外翻。在小儿先天性畸形方面,手部肿瘤方面都达到很高水平。目前应用较前沿技术、生物可吸收材料、人工肌腱、异体骨方面也紧跟全国先进水平,开始应用。医院领导高度重视重点科室建设,每年选派医护人员到北京、上海、大连、沈阳等地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通过“走出去”学习引进新观念、新技术、新项目,根据医疗市场需求确定发展方向,定位置,找差距,对于开展有困难的新业务采用“请进来”,与大连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北京积水潭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沈阳市奉天医院、沈阳骨科医院等建立密切的合作联系。同时,医院加大对骨科以及与骨科相关联科室的硬件设施投入,不断更新设备,以满足临床需求,大大提高了诊疗水平,扩大了收治范围,降低了治疗风险。与此同时,医院加强各个科系之间的配合,提高协作能力,近年来,骨科在内科、外科、麻醉科等配合下成功救治了肺栓塞、脂肪栓塞、重度休克、血气胸等危重病人,有效地控制了高血压、高血糖、心脏病等骨科病人的伴发病,为骨科的治疗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第三医院骨科发展呈现质的飞跃,先后二十余次主办鞍山市骨科学术年会,赢得同行的好评。三、其他科系外科设有2个病区,1个ICU,70张床位;设有普外科、胸外科、血管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肛肠科、疼痛治疗中心等亚学科及门诊、急诊。医护人员50人。其中主任医师9人,副主任医师9人,主治医师8人,医师1人;副主任护师1人,主管护师13人,护师6人,护士3人。大外科主任苗刚是辽宁省医学会外科分会委员,辽宁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专家,鞍山市医学会普外分会副主任委员。疼痛治疗中心主任王延伟是辽宁市医学会疼痛分会委员。胰、十二指肠手术、肝胆及消化道肿瘤切除手术、肺肿瘤切除手术、脑血管畸形、颅内及椎管内肿瘤切除手术等疑难手术均能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内科设有4个病区,120张床位;设有心脏内科、呼吸、消化、肾内科、内分泌、血液、肿瘤、神经内科、等亚学科及门诊、急诊、高压氧。医护人员91人。其中主任医师14人,副主任医师6人,主治医师11人,医师4人;副主任护师2人,主管护师25人,护师10人,护士19人。大内科主任蒋爱萍是鞍山市知名医生,在糖尿病质量方面有独到之处。血液科刘晓艾主任医师,是原鞍山市医学会血液病分会主任委员,是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口腔科王国顺主任为辽宁省医学会口腔分会副主任委员,在口腔正畸方面具有专业特长;中医科林才生主任为省级专家,是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在疮疡疾病、中医疑难杂症等方面治疗具有独到之处。四、远景规划五年内,三院将达到800张床位。建设辽南最好的骨科专科康复中心,疼痛治疗中心,体检中心,睡眠治疗中心等。打造一个以骨外科为龙头,多科系全面发展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社交恐惧症是恐惧症的一种亚型,恐惧症原称恐怖性神经症,是神经症的一种。以过分和不合理地惧怕外界某种客观事物或情境为主要表现,患者明知这种恐惧反应是过分的或不合理的,但仍反复出现,难以控制。恐惧发作时常常伴有明显的焦虑和自主神经症状,患者极力回避导致恐惧的客观事物或情境,或是带着畏惧去忍受,因而影响其正常活动。常见的恐惧症亚型包括广场恐惧、社交恐惧和特殊恐惧症三种。,社交恐惧的确切病因和发病机制尚未完全明了,与其它恐惧症类似,目前认为社交恐惧与以下因素有关: 遗传因素 恐惧症具有家族遗传倾向,尤其影响到女性亲属。双生子研究结果同样提示广场恐惧可能与遗传有关,且与惊恐障碍存在一定联系。某些特定的恐惧症具有明显的遗传倾向,如血液和注射恐惧,先证者中约2/3的生物源亲属患有相同疾病,这类患者对恐怖刺激所产生的反应也与一般的恐惧症患者不同,他们表现心动过缓而不是心动过速,易发生晕厥[2]。 神经生化研究 有研究发现社交恐惧症患者出现恐惧症状时血浆去甲肾上腺素水平升高,甲状腺素释放激素升压试验阳性,可乐定激发实验引起的生长激素反应迟钝。 心理社会因素 19世纪初,美国心理学家用条件反射理论来解释恐惧症的发生机制,认为恐惧症状的扩展和持续是由于症状的反复出现使焦虑情绪条件化,而回避行为则阻碍了条件化的消退。,脑,心理治疗 1.行为疗法是治疗恐惧症的首选方法。系统脱敏疗法、暴露冲击疗法对社交恐惧症效果良好。基本原则一是消除恐惧对象与焦虑恐惧反应的条件性联系;二是对抗回避反应。许多患者在疾病过程中已经学会如何回避令他们产生恐惧的对象和场景而不影响自己的日常社会功能[3]。 2.系统脱敏治疗应用较多,它可以分为实景脱敏和想象脱敏。第一个阶段,是进行放松训练。第二个阶段,请患者按引起恐惧反应的严重程度,依次列出相关诱发社交恐惧的情境的清单,然后从引起最弱的恐惧反应的情境开始,逐一让病人身处其中,或由其想象身处这些情境之中。每一步骤做到病人适应,感到彻底放松为止,然后再接着做下一个较令人紧张的情境,直至最强程度的情境也不引起恐惧为止。 药物治疗 药物不能单纯的消除患者的恐惧情绪,但可用苯二氮卓药物和普萘洛尔等药物可以缓解恐惧带来的躯体焦虑反应,降低植物神经反应。SSRI类如帕罗西汀、舍曲林等治疗社交焦虑障碍有效,三环类抗抑郁剂米帕明和氯米帕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吗氯贝胺对恐惧症也有疗效,但药物的不良反应限制了应用。 其它治疗 松弛疗法、冥想、气功等对患者也有帮助。,1.正常人的恐惧正常人对社交活动场合也会有一定的紧张、焦虑心理,关键看这种恐惧的合理性、发生的频率、恐惧的程度、是否伴有自主神经症状、是否明显影响社会功能,是否有回避行为等来综合考虑。 2.与其它神经症性障碍鉴别恐惧症和焦虑症都以焦虑为核心症状,但社交恐惧症的焦虑由特定的对象或处境引起,呈境遇性和发作性,而焦虑症的焦虑常没有明确的对象,常持续存在。强迫症的强迫性恐惧源于自己内心的某些思想或观念,怕的是失去自我控制,并非对外界事物恐惧。疑病症患者由于对自身状况的过分关注而可能表现出对疾病的恐惧,这类患者认为他们的怀疑和担忧是合理的。 3.抑郁障碍某些抑郁障碍伴有短暂的恐惧,某些社交恐惧症患者也伴有抑郁心境,恐惧症与抑郁并存可加重恐惧。诊断则根据当时每一个障碍是否达到诊断标准。若恐惧症状出现之前已经符合抑郁障碍的标准,抑郁障碍的诊断应优先考虑。 4.颞叶癫痫可表现为阵发性恐惧,但其恐惧并无具体对象,发作时的意识障碍、脑电图改变及神经系统体征可资鉴别。,无,1.符合神经症性障碍的共同特点。 2.以恐惧为主,同时符合以下4项症状: (1)对某些客体或处境有强烈的恐惧,恐惧的程度与实际危险不相称。 (2)发作时有焦虑和自主神经紊乱的症状。 (3)出现反复或持续的回避行为。 (4)明知恐惧是过分的、不合理的、不必要的,但仍无法控制。 3.对恐惧的情景和事物的回避行为必须是或曾经是突出症状。 4.病程持续1月以上。 5.导致个人痛苦及社会功能损害。 6.排除广泛性焦虑障碍、疑病症、抑郁障碍、精神分裂症。排除躯体疾病如内分泌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