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原北京市昌平区华一医院),始建于1974年。自2009年以来,因主要以中西医结合治疗精神病、骨伤病、脑病为医疗特色。2010年1月,医院将原“北京市昌平区红十字会北郊医院”更名为“北京市昌平区华一医院”,寓意为“以中华传统医药为特色的一家医院”;2012年7月,北京市中医管理局批复我院转型为中西医结合医院;同年11月,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局批复我院更名为“北京市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位于回龙观、天通苑、北七家三大居住社区之间,南部与海淀区、朝阳区接壤,北部与北七家、温都水城相连,占地总面积约10.2万平方米,医疗用房面积约8.4万平方米,目前编制床位2130张,承担着周边120万老百姓的医疗保健服务和公共卫生任务。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努力,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中西医结合三级甲等医院。北京市昌平区政府将我院确定为“昌平区南部区域性医疗中心”。医院1995年被卫生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授予“爱婴医院”;2001年成为北京市首批医保定点单位;2003年被市政府指定为本市单一的收治社会救助精神病患者的定点医院;2009年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和北京市“120”急救站;2011年被指定为北京市危重孕产妇转、会诊定点医院;2011年7月被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1年被卫生部、健康报授予“医院改革创新奖”;2012年分别被中共昌平区委和昌平直属机关工委授予“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2年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全国中医药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现为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研究生临床培养基地和北京市残联精神残疾康复基地。医院注重学科建设,加强特色专科建立。在全国树立了以中西医结合方法诊治骨伤疾病、脑病、精神病合并躯体病、精神病合并传染病为特色的专科优势。目前我院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预防保健科(精神卫生组)全国协作组组长单位;“精神科”为“全国中医药防治精神病合并躯体病、传染病临床继续教育基地”;“骨伤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建设单位;“脑病科”为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十二五”重点建设专科;“精神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协作组成员单位;以三个学科的建设带动全院的发展,目前三个学科的诊疗水平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医院目前下设内科、外科、创伤骨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骨伤科、皮肤科、眼科、监护室、耳鼻喉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麻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治未病)科、康复科、精神科等共计32个临床科室,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功能科、病理科、血库、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科等9个医技科室。为更好的提高医疗质量、满足老百姓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医院在原有医疗条件的基础上新增核磁、超乳手术仪、体外冲击波治疗仪、多波长眼底激光机、视网膜、脉络膜荧光造影机、进口系列内窥镜等众多大型医疗设备,并投入大量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使百姓就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医院将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区域医疗及公共卫生需求为主体,以骨伤专科和精神病专科建设为两翼,中西并重、突出中医特色,大专科小综合优势发展,全面推动医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西医结合医院(原华一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原华一医院)分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黄平路219号邮政编码:102208联系电话:咨询专线:5859600058596275精神病区住院部:5859650058596588乘车路线公交线路:371路、462路、478路、607路、681路、专线21区间、专线21路,北郊医院站下车即到。城铁:十三号线、八号线霍营站下车向东500米。精神病区住院部班车:每周二、四、六、日由总院发车发车地点:医院大门传达室发车时间:周二、周四:13:00-17:00整点发车周六、周日:9:00-17:00(12:00-13:00休息)整点发车亚急性肝衰竭是指急性肝损害或慢性肝损害急性发作,并在发病2~26周内出现的肝衰竭综合征。,1.肝炎病毒,如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戊型肝炎病毒。在中国,引起肝衰竭的主要病因是乙型肝炎病毒。 2.其他病毒,如巨细胞病毒、肠道病毒、EB病毒。 3.药物及肝毒性物质,如异烟肼、利福平、抗代谢药、化疗药物、乙醇等。在欧美国家,药物是引起亚急性肝衰竭的主要原因。 4.严重或持续感染,如败血症、血吸虫病等。 5.自身免疫性肝病。 6.其他,如休克、充血性肝衰竭、创伤等。6周,肝,1.治疗原则 (1)识别并去除肝衰竭的病因。 (2)改善内环境和提供器官功能支持,为肝脏再生提供条件。 (3)积极防治并发症。 (4)及时进行肝移植,提高手术成功率。 2.内科治疗 (1)一般支持治疗:卧床休息,加强病情监护,予以高糖、低脂、适量蛋白饮食,积极纠正低蛋白血症,注意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 (2)病因治疗:对乙型肝炎病毒DNA阳性的肝衰竭患者,应尽早使用核苷(酸)类药物,如拉米夫定、替比夫定等。对药物性肝衰竭患者,应先停用可能导致肝损害的药物,再给予相应治疗。 (3)免疫调节:可用胸腺素等免疫调节剂,以调节免疫功能,减少感染等并发症。 (4)其他:用肠道微生态调节剂减少肠道细菌移位或内毒素血症等。 3.人工肝支持治疗 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治疗方法或联合使用,包括血浆置换、血液透析、持续性血液净化等。 4.肝移植 适用于经内科和人工肝治疗效果欠佳者。 5.并发症防治 亚急性肝衰竭的并发症有肝性脑病、颅内高压、感染等。 (1)肝性脑病:应去除诱因,如感染、出血等;适度限制蛋白质摄入;服用乳果糖等酸化肠道,减少肠源性毒素吸收;使用支链氨基酸纠正氨基酸失衡。 (2)颅内压增高:应用高渗性脱水剂。 (3)合并感染:先联合应用抗生素,并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调整用药。 (4)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可给予新鲜血浆、凝血酶原复合物和纤维蛋白原等,血小板减少显著者可输注血小板并给予小剂量低分子肝素或普通肝素。,(1)急性肝衰竭:①急性起病,2周内出现Ⅱ期及以上肝性脑病;②极度乏力,有明显厌食、腹胀、恶心、呕吐;③短期内黄疸进行性加深;④出血倾向明显,PTA≤40%或INR≥1.5,且排除其他原因的出血;⑤肝进行性缩小。与亚急性肝衰竭的主要鉴别是发病特点不同,后者多于起病2~26周内出现肝衰竭综合征,伴或不伴有肝性脑病。 (2)慢加急性(亚急性)肝衰竭:是在慢性肝病基础上短期内发生急性或亚急性肝功能失代偿的临床综合征。表现为极度乏力,有明显的消化道症状,有失代偿性腹水,可伴有肝性脑病。血清总胆红素超出正常值上限10倍或每天上升≥17.1μmol/L,PTA≤40%或INR≥1.5,且排除其他原因的出血。,禁忌喝酒、吃辛辣食物,1.体格检查 伴有肝性脑病的患者,可有神经活动迟钝、嗜睡、躁动、扑翼样震颤等表现,严重者可表现为神志模糊甚至昏迷。 2.实验室检查 (1)血清总胆红素超出正常值上限10倍或每天上升≥17.1μmol/L。 (2)PTA≤40%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3.组织病理学检查 (1)急性期(发病约2周):表现为肝脏亚大块坏死或桥接坏死,坏死局部改变与急性重型肝炎一致,可见坏死区肝血窦扩张,内含红细胞。 (2)进展期(发病4周后):肝组织内同时存在新旧坏死灶,较陈旧的坏死区网状纤维塌陷或有少量胶原纤维沉积。坏死范围大者,肝组织内形成宽窄不一的纤维性间隔,部分或全部分割残存肝细胞,后者呈不同程度增生或形成结节状团块。新生或残留肝细胞团周缘带可见细、小胆管增生,腔内有胆汁淤积,管周伴中性粒细胞浸润。再生结节形成和肝内明显胆汁淤积是亚急性肝衰竭的突出特点,同时可见强烈的再生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