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北京大学精神卫生学院)是北京大学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学的临床医疗、人才培训与科学研究基地,是世界卫生组织(WHO)北京精神卫生研究和培训协作中心,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精神卫生中心,是拥有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精神疾病医学中心的双中心医院。北京大学的精神病学专业创建于1942年,为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设立的神经精神科。1951年北京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建立精神病院,1954年成立精神病学教研室。1954年建立脑电生理学研究室。1962年建立生物化学研究室。1966年迁址到北京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为该院精神科。1980年3月成立北京医学院精神卫生研究所。1982年2月26日世界卫生组织确定我院为国内第一家精神卫生研究和培训协作中心。1987年2月《中国心理卫生杂志》正式创刊出版发行,杂志编辑部挂靠在我院。1989年至1999年成立北京医科大学精神卫生学系,共招收六届本科生。1992年10月6日迁入现址,增加北京医科大学第六医院名称。1993年卫生部批准我院建立部属的精神卫生学重点实验室。1997年被评为北京市三级甲等专科医院。1998年卫生部批准我院成立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2000年4月北京大学与北京医科大学合并后,更名为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2001年12月被卫生部确认为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2002年2月教育部批准我院为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重点学科。2002年6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属精神卫生中心成立,挂靠在我院。2002年7月成立北京大学临床心理中心,挂靠在我院。2004年12月增加北京大学精神卫生学院名称。2006年成立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2007年成立记忆障碍诊疗与研究中心。2007年成立公共卫生事业部,作为国家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执行中央支持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2011年获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14年3月北京大学医学部睡眠医学中心挂靠我院。2014年6月痴呆诊治转化医学研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落户我院。2014年10月以排名第一的成绩被正式认定为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14年10月北京大学-Lieber转化神经精神医学联合研究所落地我院。2020年4月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院完成竣工验收。历任行政领导:1942年至1953年,许英魁教授任主任1953年至1972年,伍正谊教授任主任1973年至1980年,沈渔邨教授任主任1980年至1997年,沈渔邨教授任所长1997年至2001年,崔玉华教授任所长、院长2001年3月,于欣副主任医师任副所长、副院长,主持工作2004年7月至2013年7月,于欣主任医师任所长、院长2013年7月至今,陆林教授任所长、院长历任党委领导1981年1月至1984年8月,沈渔邨教授任党委书记1984年8月至1986年3月,李从培教授任党委书记1986年3月至1987年9月,陈二乔同志任党委书记(任期内病故)1987年12月至1994年6月,张津萼研究员任党委书记1995年4月至1998年4月,王玉凤教授任党委书记1998年4月至2003年4月,周东丰教授任党委书记2003年4月至2012年10月,黄悦勤教授任党委书记2012年10月至2020年12月,王向群主任医师任党委书记2020年12月至今,陈斌斌研究员任党委书记医疗服务我院始终秉承“以科学精神体现人文关怀”的理念,以循证医学为基础,以求实创新为动力,为患者提供最优质的临床服务。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形成了综合实力卓越、亚专科齐备、诊疗病种鲜明的医院特色。设有综合病房两个,收治来自全国各地的急症、重症、难治的精神障碍患者;设有特需医疗病房一个,面向高端人群和国外使领馆的外交人士;设有老年、儿童、临床心理病房、睡眠医学科病房等亚专科病房以及酒药依赖和进食障碍等特色病种病房,为相关人群提供专科的精神卫生服务。门诊设有普通门诊、专家门诊、特需门诊、中西医结合门诊、神经内科门诊、多专家会诊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问题患者的就诊需求;还设有进食障碍、成瘾行为、睡眠障碍、记忆障碍、行为分析治疗、精神疾病康复咨询、心理治疗、老年儿童等相关专业门诊,以满足就诊者对专科或特殊方向的咨询和治疗需求。我院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精神科药物临床试验基地,自1997年以来,共完成了百余种精神科药物的新药临床试验和疗效验证。健康教育和自助团体在精神康复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发动患者和家属参与到精神疾病康复的全过程是我院的医疗特色之一。多年来我院定期举办戒酒互助会(AA)、痴呆患者家属联谊会、精神分裂症家属联谊会、老年期痴呆家属联谊会、抑郁症患者自助团体、进食康复联谊会、强迫症患者生活发现会等活动。北京市孤独症儿童康复协会也挂靠我院,定期组织孤独症儿童家长培训班和家属联谊活动。以上团体组织的各项活动为改善患者生活质量,提高其社会功能和社区再适应奠定基础。视网膜动脉炎是一大类累及视网膜血管的炎症性疾病。典型地表现为眼底灰白色血管鞘、渗出、出血、视网膜水肿等改变,仅侵犯动脉或静脉较少见。多数是两者均受累。常伴有视网膜血管炎的眼部或系统性疾病有:中间型葡萄膜炎、病毒性视网膜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性大动脉炎、结节病等。,1.免疫复合物 免疫复合物沉积是多种视网膜血管炎发生的一个重要机制。已发现其在系统性红斑狼疮、结节性多动脉炎发生中起作用。但多数情况下,免疫复合物的沉积并不是特异性地针对视网膜血管的。 2.细胞免疫反应 已有研究发现,迟发型过敏反应在一些视网膜血管炎发生中起重要作用。激活的CD4+细胞、CD8+细胞和巨噬细胞都可以释放一些细胞因子,并引起一系列反应导致血管损伤和炎症反应。,眼,对视网膜血管炎,应寻找系统性病因,对因治疗。Eales病,早期可试用糖皮质激素。可采用激光光凝视网膜病变血管及缺血区,常需多次。对持久的玻璃体出血和牵拉性视网膜脱离,应作玻璃体手术和眼内光凝术。视网膜血管炎的治疗主要根据患者血管炎的严重程度、病因及其引起的并发症、伴有的全身性疾病等来决定。如果患者仅有轻微的视网膜血管炎,不伴有黄斑囊样水肿和明显的玻璃体炎症反应,荧光素眼底血管造影检查未发现严重的缺血性病变,可以不给予任何治疗但需进行严密的观察;如发现黄斑囊样水肿、视网膜毛细血管无灌注等改变即应立即给予治疗;由感染因素所致的视网膜血管炎,应尽可能确定致病的微生物,并给予特异性抗感染治疗;如确定出患者的视网膜血管炎与全身性疾病有关,在治疗上即应全盘考虑不但要控制视网膜血管炎,还要控制这些可能危及患者生命或引起患者全身严重并发症的全身性疾病;如果患者出现明显的视网膜缺血、毛细血管无灌注,往往需借助于激光治疗,以消除无血管区。如果患者出现视网膜脱离和玻璃体积血,在药物治疗控制炎症的情况下,应进行玻璃体切除手术等治疗。,注意与急性视网膜坏死综合征(ARN)相鉴别。急性视网膜坏死综合征是由带状疱疹病毒或单纯疱疹病毒等引起的一种坏死性视网膜炎,可发生于正常人,也可发生于免疫功能受抑制的患者。典型地表现为周边部进展性、全层坏死性视网膜炎,以闭塞性动脉炎为主的视网膜血管炎,中等度以上的玻璃体混浊和炎症反应。后期易发生视网膜脱离。,无,1.常规检查 包括全血细胞计数、血沉和C反应蛋白。血清中IL-2、可溶性IL-2受体IL-6、γ-干扰素、肿瘤坏死因子等水平升高往往提示患者有全身性疾病血清中细胞间黏附分子-1(ICAM-1)和vonWillebrand因子水平升高往往提示血管炎处于活动状态。 2.免疫学技术 为了排除或确定一些感染性视网膜血管炎,如单纯疱疹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巨细胞病毒等感染所致的血管炎,应使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免疫荧光、Western印迹试验和其他免疫学技术测定特异性抗体,尤其是确定IgM型抗体。利用聚合酶链反应(PCR)扩增病原体的DNA对感染性视网膜血管炎的诊断有重要帮助,但应注意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避免假阳性和假阴性结果。 3.其他辅助检查 (1)荧光眼底血管造影检查(FFA)可以显示受累血管的荧光渗漏及血管壁染色。血管充盈迟缓或者不充盈,血管充盈呈节段状。视网膜可以有无灌注区,其周围有微血管瘤和视网膜内微血管异常,严重者可以出现新生血管,玻璃体积血。晚期呈强荧光。 (2)眼内活组织检查虽然在临床应用上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在怀疑感染、恶性肿瘤和类肉瘤病等时,应考虑进行此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