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妇幼保健院(汕头市妇女儿童医院)始建于1948年,前身为汕头市立妇婴保健院,1953年改为现名。1994年通过卫生部的评审,成为汕头市首批“爱婴医院”。1998年成为粤东地区首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00年医院加挂“汕头市妇女儿童医院”牌子。汕头市妇幼保健院位于汕头市区中心地带——长平路中平街,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建筑面积l4000平方米,其中工作用房11000平方米。医院建设目前已初具规模,业务科室设置较为齐全。设有住院部和两个门诊部。住院部设置病床120张,其中产科50张、妇科30张、儿科和新生儿科40张。院内门诊部设妇产科、儿科、内科、乳房科、中医科、口腔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和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婚姻保健(婚检)门诊,以及放射科、检验科、功能检查等10多个临床、保健、医技科室。第二门诊部位于党校路,承担该区域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医院拥有一支健全的专业技术队伍。全院现有工作人员22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0人,占总人数的89%。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中,高、中级60多人、初级140人。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日趋完善。目前拥有500毫安日本产带电视遥控X光机、乳腺钼靶X光机、美国飞利浦彩色B超诊断系统(新5000型)、惠普胎心监护仪、心电监护仪、贝克曼全自动生化分析系统、高压氧仓、麻醉机、呼吸机、新生儿抢救台、培养箱以及中心供氧系统等一批较先进的医疗仪器设备,有效提高了医院临床诊治水平。1999年下半年,医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组成以后,班子成员团结一致、解放思想、与进俱进、开拓创新,带领全院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不断深化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向管理要效益,使医院两个文明建设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近几年来,汕头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了全面的改造装修,大大改善了医院的诊疗环境。医院对各个功能区域进行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绿化美化,大门、停车场、候诊厅、门诊部、住院部、行政办公室等先后完成了翻新改建;根据病人就诊流程,医院合理调整科室布局,方便病人就医;改建门诊科室及病区医护办公室,医护人员实行开放式办公;安装冷暖中央空调设备;设置健教宣传栏,为就诊人群提供健康教育服务;重新装修病区,改善住院环境,24小时向患者供应冷热水,并严格按规范铺设排水排污管道,消除了安全隐患;为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需求,医院改造了产科病房,设置单人间、双人间,配有卫生间并配套对讲传呼系统、电视、电话等设备,受到了产妇及家属的欢迎。通过环境改造,医院的洁净度更高、工作流程更科学、科室布局更合理、环境更优美、病人就诊更方便。汕头市妇幼保健院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医疗服务质量就是医院的生命线。为此,医院狠抓内涵建设,实施规范化管理,促进医院医疗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准不断提高。医院行政管理方面设有七个职能办公室和五个管理委员会,在院长负责制下,实行院科两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基本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医院建立工作制度236项、职责152项、操作规程513项,形成了较为健全的规章制度体系,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为提高医院运营效率,医院实施了电子计算机信息化管理,计算机网络覆盖门诊系统的挂号、收费、配发药及药房管理;住院系统的出入院登记、病区管理及医嘱处理、住院药房配(送)药;药库管理系统;检验科信息系统;妇幼保健系统;婚前检查系统;《出生医学证明》打印管理系统;分娩登记系统;手术登记系统;高危妊娠管理系统,多媒体及IC卡医药费用查询系统等。医院注重科教兴医,定期举行院内外学术活动,加强在职专业培训,强化岗位练兵,不断对医务人员进行“充电”,有效地提高了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全面提高医疗质量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大医护质量管理力度,医院利用总查房、不定期抽查和质评会等加强对各科室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抓急诊、产科和儿科等科室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三级查房、护理夜间查房、院内感染、病历书写质量、病区护士医嘱录入等重点环节的检查和监控。随着医院内部管理日渐规范化、制度化,医院整体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作为全市妇幼保健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导中心,医院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认真做好各项妇幼保健工作。医院坚持每月召开全市妇幼保健工作例会,指导面上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全市5所区属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卫生院、幼儿园、企事业单位保健人员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使社区妇幼保健工作逐步走上正轨。依法开展婚前医学检查,规范各项婚检工作,做好婚前卫生指导、咨询。全面加强妇幼二个系统保健管理,抓好妇女常见病的普查普治,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普及妇幼群体的健康教育,带动了全市妇幼保健工作向前发展。在加强院内业务建设的同时,医院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近几年来,针对社会上对卫生行业反映强烈的医药费贵、收受红包等热点问题,医院连续开展了行风评议、行风评议回头查、创建无红包医院等活动,全面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整顿医院行业作风。医院坚决执行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政策,率先开展了院内药品竞标采购,并积极参加全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收入占医院业务收入比例降到30%以下,是全市唯一一所不需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医院。汕头市妇幼保健院积极推行医疗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和住院收费每日明细清单制度,增加了收费透明度,并通过院内收费电子信息化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私收费和乱收费。为整治收受红包问题,医院制定方案,有组织、有领导、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医院落实分级承诺制,由科室人员向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向院长、院长向全院职工层层签订拒收红包的承诺书,强化了全院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在此基础上,医院进一步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制订了《工作人员及其科室违背承诺收受“红包”处罚规定》和《接受群众监督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发放《服务调查问卷》及《公开信》,实行医护人员挂胸卡上岗及工号、像片上墙等措施,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这项活动,大大强化了医务人员“以病人为本”的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树立起医院的良好形象。锁骨下静脉静脉压迫综合征的治疗取决于静脉压迫综合征产生的临床症状轻重而定,以及病变所处的阶段,如果病变较轻,往往患者没有明显的症状,而且静脉代偿相当丰富,静脉回流比较良好,可以给予观察保守治疗,不需要特殊的处理。,主要由肿瘤性因素和非肿瘤性因素导致。,锁骨下静脉,一般治疗 垫高患者头部,吸氧。 建立新的静脉通路,输液尽量避免经上肢静脉输入。 严格限制盐类摄入。 根据情况可应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及利尿剂。 手术治疗 手术是上腔静脉综合征治疗的有效措施,可直接解除上腔静脉的梗阻情况。 常用手术有肿瘤切除术、上腔静脉病变段切除重建/成形术、旁路分流术、静脉内血栓摘除术等。 手术能缓解症状,改善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期。 介入治疗 适应证:急性发病、无法进行手术的患者。 治疗方式:通过静脉内置入支架缓解临床症状。 并发症:支架移位、穿孔、感染、抗凝或溶栓导致的出血等。 放疗与化疗 适应证:失去根治治疗机会的肺癌及淋巴瘤患者。 治疗方式:根据肿瘤类型选择合适的放射治疗或化学治疗方法,缩小肿瘤,缓解上腔静脉综合征。 注意事项:化疗后可能出现骨髓抑制、恶心、呕吐、脱发等不良反应;放疗后可能出现放射性食管炎、放射线肺炎等不良反应,需加强放射区域皮肤护理。,心力衰竭 相似点:均有水肿、呼吸困难症状。 不同点:心力衰竭患者通常有心功能不全史,根据影像学诊断结果可明确诊断。 呼吸衰竭 相似点:均有呼吸困难、咳嗽症状。 不同点:呼吸衰竭患者通常无颈静脉怒张、水肿症状。,避免进食辛辣刺激的食物。,实验室检查 实验室检查对上腔静脉综合征的诊断无直接帮助,通常用于判断患者基础身体状况,决定治疗策略。 影像学检查 CT检查 CT可确定上腔静脉受压或狭窄部位、范围和程度。 胸部增强CT可显示静脉血管通畅情况。 注意事项: 检查前须去除身上的所有金属物品,包括手机、钥匙、硬币、手表等。 体内装有心脏起搏器或除颤器、对比剂过敏、怀孕的患者,请及时告知医生。 核磁共振检查(MRI) MRI检查能够更细致地展现梗阻部位、血管内病变及周围情况。 注意事项 检查前须去除身上的所有金属物品,包括手机、钥匙、硬币、手表等。 检查过程中会听见机器发出的响声,请保持平静、平稳呼吸,身体勿做任何移动,以免影响图像质量。 体内装有心脏起搏器或除颤器、对比剂过敏、怀孕的患者,请及时告知医生。 上腔静脉造影 上腔静脉造影可直接通过对比剂显影判断静脉的梗阻部位及程度。 注意事项:检查前去除项链等金属饰品;有对比剂过敏、怀孕的患者,请提前告知医生。 超声检查 可辅助诊断上腔静脉综合征阻塞部位和程度。 注意事项:超声检查是一种无创检查,检查时遵医嘱调整体位即可。 上腔静脉压检测 可判断是否存在静脉回流受阻现象,通常使用连续屈伸上肢1分钟,同时测该肢静脉压,升高1cmH₂O提示静脉回流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