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传染病医院(菏泽市第五人民医院)隶属于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业务范围为结核病、肝病、手足口病、性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医疗与护理,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医院始建于1953年,2003年7月,菏泽市委、市政府为加强菏泽市传染病救治工作,在原结核病医院的基础上改扩建为菏泽市传染病医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菏泽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全市传染病重症救治定点医院,是菏泽市传染病重症救治中心。医院占地46.3亩,总建筑面积12000余平方米,开放床位200张。现有在职职工185人,其中正高8人,副高26人。医院围绕传染病专业体系,重点打造结核病、肝病、感染性疾病等重点专业,设置了结核科、肝病科、感染性疾病科等特色临床科室,医院还设置了放射科、CT室、检验科、特检科等诊断辅助科室。医院设有负压病房、PCR实验室,拥有GE64排螺旋CT、数字胃肠机、DR机、移动X光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气分析仪、核酸自动提取仪、实时荧光PCR仪,电子胃镜、纤维支气管镜、心腹两用彩超、脑彩超、血液滤过机、人工心肺机、高档呼吸机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为开展医疗科研提供了保障。医院与北京佑安医院、山东省胸科医院结为友好合作医院,是中国结核病临床实验合作中心、全国结核病医院联盟、北京结核病诊疗技术创新联盟、山东省心肺专科医联体成员单位,是山东省感染性疾病专科联盟理事单位。在2003年抗击SARS、2009年救治手足口病和甲型H1N1流感中,医院都临危受命,冲锋在前。曾荣获“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诚信医疗卫生单位”、“全国百姓放心传染病专科示范医院”、“全国诚信示范医院”、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山东省“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09年荣获菏泽市“手足口病救治先进集体”并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集体“二等功”。创伤性脑出血是指因头部外伤引起的脑实质内的出血,出血部位不同分为硬脑膜外出血,硬脑膜下出血,还有蛛网膜下腔出血及脑实质出血四种,外伤性脑出血,不同于临床上常见的脑血管破裂,高血压诱发等引起的脑淤血,外伤性脑出血是脑实质破坏的病症,一般是由于外伤跌打等引起的,外力打击致头部创伤,脑干,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治疗,及时止血并清除血肿,应尽量减少脑出血后的一系列病理生理反应、防治血管痉挛和再出血。通常采取综合治疗。,1、脑震荡2、迟发性颅内出血3、高血压性脑出血4、颅内感染5、脑肿瘤,适宜清淡饮食,控制热量、重视饮食护理,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有利于控制病情。,体格检查,脑脊液检查、颅脑X线检查、颅脑CT扫描、颅脑MRI、脑血管造影(DSA)、脑电图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