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总医院创建于1937年,原名县立卫生院,1963年2月随县名更名为“明溪县医院”,2017年7月因县域资源整合更名为“明溪县总医院”(在县医院现址设立明溪县总医院东区,在县中医院现址设立明溪县总医院西区并加挂明溪县中医院牌子),是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爱婴医院,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机构,承担全县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救护等各项卫生工作任务。2017年9月,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明溪县总医院的分院一并纳入明溪县总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县域内紧密型管理体制的医联体组织体系。医院目前占地面积28053.13㎡(东区22364.85㎡,西区5688.28㎡),总建筑面积28758.54㎡(东区23873.54㎡,西区4885㎡)。其中:业务用房2.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控制数400张,现实际开放病床318张(东区:258张,西区:60张)。医院共设21个职能科室、1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截止2017年9月底,医院在职职工总数446人,其中:正式在编职工304人,非编聘用职工142人,返聘人员4人,借用人员5人,见习人员19人。职工总数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9人,占76%,医师111人,护士172人,医技人员35人。医院拥有联影1.5T核磁共振、东芝16层螺旋CT机、奥林巴斯290电子胃肠镜系统、西门子DR机、日立7180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泰瑞MZ-08医用中心制氧系统、德国费森尤斯血液与血滤透析机、氧饱和度监测式体外反博装置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及标准化的净化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为完善医院的功能和提升临床诊断治疗水平提供有力保障。明溪县总医院始终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倡导“崇德、尚医、拓新、和谐”的院训,以严谨的医疗作风、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严格的科学管理,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肺损伤属于胸外科疾病,肺脏对穿透性损伤(除高速投射物外)相对容易耐受,肺实质有很好的修复能力,除非肺门结构受损,一般肺组织的漏气和出血很快会停止,周围部分的实质损伤很少需要切除;另一方面,钝性肺损伤虽然造成较小程度的局部损伤,但由于多发性损伤的总面积加大和继发反应性改变,它能导致较严重、甚至危及生命的并发症。,多数认为与肺爆震伤类似,系由于强烈的高压波作用所致。当强大的暴力作用于胸壁,使胸腔容积缩小,增高的胸内压力迫肺脏,引起肺实质出血及水肿;当外力消除,变形的胸廓弹回,在产生胸内负压的一瞬间又可导致原损伤区的附加损伤,肺部,治疗在于维护呼吸和循环功能以及适当处理合并伤。连枷胸常有不同程度的肺挫伤,病理生理改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肺挫伤,当出现急性呼吸衰竭的先兆时即应及时给予机械通气治疗。目前已不像以往那样强调皮质激素的应用,对伴有低血容量休克者,仍要及时补充血容量,肺炎,不建议吃辛辣、刺激的食物,不建议饮酒,不建议吃一些牛羊肉等发物,X线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