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总医院创建于1937年,原名县立卫生院,1963年2月随县名更名为“明溪县医院”,2017年7月因县域资源整合更名为“明溪县总医院”(在县医院现址设立明溪县总医院东区,在县中医院现址设立明溪县总医院西区并加挂明溪县中医院牌子),是一所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爱婴医院,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机构,承担全县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救护等各项卫生工作任务。2017年9月,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明溪县总医院的分院一并纳入明溪县总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县域内紧密型管理体制的医联体组织体系。医院目前占地面积28053.13㎡(东区22364.85㎡,西区5688.28㎡),总建筑面积28758.54㎡(东区23873.54㎡,西区4885㎡)。其中:业务用房2.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控制数400张,现实际开放病床318张(东区:258张,西区:60张)。医院共设21个职能科室、1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截止2017年9月底,医院在职职工总数446人,其中:正式在编职工304人,非编聘用职工142人,返聘人员4人,借用人员5人,见习人员19人。职工总数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39人,占76%,医师111人,护士172人,医技人员35人。医院拥有联影1.5T核磁共振、东芝16层螺旋CT机、奥林巴斯290电子胃肠镜系统、西门子DR机、日立7180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泰瑞MZ-08医用中心制氧系统、德国费森尤斯血液与血滤透析机、氧饱和度监测式体外反博装置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及标准化的净化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为完善医院的功能和提升临床诊断治疗水平提供有力保障。明溪县总医院始终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倡导“崇德、尚医、拓新、和谐”的院训,以严谨的医疗作风、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严格的科学管理,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恶性肿瘤是以细胞分化异常、增殖异常、生长失去控制为特征的一类疾病,癌细胞直接侵袭周围组织或经过淋巴血循环形成远处转移,累及正常器官影响其功能,导致器官功能衰竭,引起空腔脏器、肠道、泌尿生殖道梗阻或因恶病质而导致集体死亡。,大肠癌的具体病因尚未明确。目前认为,大肠癌是环境、饮食习惯、遗传等多种因素协同作用的结果,结肠,大肠癌侵犯范围不同,治疗原则也相应不同: 原位癌可在内镜下治疗,效果较好,可达到根治的效果。 早期大肠癌,外科手术治疗可以达到根治的目的,部分也可采用内镜治疗达到根治。 中晚期大肠癌,多以手术为主的综合治疗,即术后辅助应用化疗及靶向治疗、放疗等方法。 对于不能做手术的中晚期大肠癌患者,可采用根据病情选用放疗、化疗或靶向治疗,以改善患者生存。 复发或者伴远处转移性大肠癌的患者,可以采取化疗或者靶向治疗,部分患者也可采用手术来延长患者的生存,尤其是结肠癌患者。 复发或者转移的直肠癌,则以放化疗或靶向治疗为主,一般不做手术,右侧结肠癌需要注意和肠阿米巴病、肠结核、血吸虫病、阑尾病变、克罗恩病相鉴别;左侧结肠癌及直肠癌需要与直肠结肠息肉、痔疮等鉴别,避免高脂肪饮食,直肠指检、内镜检查、大便隐血试验、肿瘤标志物检查、免疫组化及基因监测、气钡双重对比造影(钡餐X线)、CT、MRI、PET-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