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人民医院建院于1949年,是睢宁地区第一家公立医疗机构。医院于1995年被评定为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于2011年被江苏省人民政府确定为江苏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于2014年被国家卫计委确定为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第一阶段县医院,在2019年被国家卫健委认定达到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在2020年成功转设成为三级综合医院,2022年6月《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与睢宁县人民政府合作推进睢宁县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框架协议》签订,医院挂牌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睢宁分院。医院荣获"徐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徐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爱婴医院"、"人民满意医院"等称号,是徐州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徐州卫生中等专业学校、宿迁卫生中等专业学校、皖南医药卫生高等职业学院教学医院。承担着睢宁及周边近150万人口的医疗保健任务。起病急,发病2周内出现Ⅱ度以上肝性脑病为特征的肝衰竭,由于药物的毒性损害或过敏反应所致的肝脏疾病,肝脏,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病毒性肝炎,药物性肝病,忌吃高产气食物、高刺激性食物、高粗纤维食物,医生通过询问患者病史,进行肝功能检查、B超、CT等结果综合判断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