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妇幼保健院(柳州市儿童医院、柳州市妇产医院、柳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一所集保健、医疗、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为柳州市及周边地区妇女儿童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并承担全市妇幼卫生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和120急救任务,是广西科技大学附属妇儿临床医学院及广西科技大学附属妇产医院、儿童医院,桂林医学院教学医院。柳州市妇幼保健院的前身是柳州市妇幼保健所,成立于1958年6月25日。1980年6月更名为“柳州市妇幼保健院”。1997年8月通过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评审,2008年2月通过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评审,2018年6月通过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复评审。2015年10月通过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筛查技术(第三代试管婴儿PGD/PGS)国家级评审,成为广西首家开展第三代试管婴儿技术资质的医疗单位。2020年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ISO15189实验室认可;获得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质;2021年全国三级妇幼机构绩效考核国家监测指标等级:A++。柳州市妇幼保健院两院区总占地面积约176亩,总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350张。医院设有92个职能和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划分为6大部管理。截止2023年3月,医院在职员工2326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76人,高级职称494人,博士28人(含在读11人),硕士研究生324人。2022年医院全年门急诊量(含保健人数)1639065人次,出院病人53426人次,完成手术16328台次,分娩量7639人次,试管婴儿年取卵周期5146周期,其中PGT(第三代试管婴儿)1129个周期。我院负责柳东新区120急救网络,重点打造胸痛、卒中等中心的建设工作。柳州市妇幼保健院扎实开展医联体工作。纵向加入福棠儿童医学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儿童医院集团),是全国7家发起单位之一,全广西签约有84家医联体协作单位。横向在柳州市内外发展了7家紧密型医联体成员单位,承办协办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家卫生院。医院始终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和妇幼保健院办院宗旨,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以科学技术为支撑,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为已任,保障妇幼保健事业健康发展。柳州市妇幼保健院创新开展学专科建设工作。是第一批国家级分娩镇痛试点医院,国家更年期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儿科加入国家儿童心血管专科联盟,儿童康复科、乳腺保健科成为中国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第一批重点专科试点;儿内神经专科获国家级一级癫痫中心;儿科、产科、生殖医学科为自治区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妇科为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妇科、医学遗传科、生殖医学科、儿童康复科、儿科、儿童保健科、新生儿科、产科为自治区妇幼健康服务重点学科;妇科、产科、儿科、小儿外科、中医科为柳州市临床重点专科;超声医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室;高龄孕产妇出生队列研究重点实验室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厦门大学分子诊断教育部工作研究中心柳州临床中心;柳州市出生缺陷预防与控制重点实验室、儿童发育障碍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生殖医学重点实验室、地中海贫血精准防控重点实验室、妇科肿瘤重点实验室。2022年获“广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柳州市出生缺陷防控人才小高地”荣誉称号。柳州市妇幼保健院是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儿童眼保健示范单位、全国妇幼保健中医药适宜技术(专病)培训基地、全国首批妇科内分泌与妇科常见病培训基地、中国妇女盆底功能障碍项目培训中心、全国妇女保健专科能力建设区域(华南)培训基地、中国医师协会手拉手妇科腔镜及阴式手术培训班广西中心;是广西妇产疾病临床研究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化培训基地、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工耳蜗手术”定点医院、广西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地贫产前诊断分中心、新生儿听力筛查和儿童听力诊断中心,是广西红十字“救心行动”救治定点医院、先天性结构畸形救治定点医院,是广西首家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技术(PGD)资质单位;是柳州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妇科肿瘤治疗质量控制中心、产科质量控制中心。生殖医学科通过了柳州市卫建委专家审核并推荐参加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学科申报先后荣获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全国优秀爱婴医院,全国“三优工程”先进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助残先进集体、国家级“三八”红旗集体、全国第一届促进母乳喂养优秀医疗保健服务机构、中国人文建设品牌医院、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等百余项荣誉称号、自治区级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医院秉承“团结仁爱博学创新”的院训,牢记“呵护健康守卫生命”的服务宗旨,自强不息,追求卓越,在“六个一流”建设目标的引领下,朝着建设一所国内一流的妇幼保健院而扬帆远航。亚急性肝衰竭是指急性肝损害或慢性肝损害急性发作,并在发病2~26周内出现的肝衰竭综合征。,1.肝炎病毒,如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戊型肝炎病毒。在中国,引起肝衰竭的主要病因是乙型肝炎病毒。 2.其他病毒,如巨细胞病毒、肠道病毒、EB病毒。 3.药物及肝毒性物质,如异烟肼、利福平、抗代谢药、化疗药物、乙醇等。在欧美国家,药物是引起亚急性肝衰竭的主要原因。 4.严重或持续感染,如败血症、血吸虫病等。 5.自身免疫性肝病。 6.其他,如休克、充血性肝衰竭、创伤等。6周,肝,1.治疗原则 (1)识别并去除肝衰竭的病因。 (2)改善内环境和提供器官功能支持,为肝脏再生提供条件。 (3)积极防治并发症。 (4)及时进行肝移植,提高手术成功率。 2.内科治疗 (1)一般支持治疗:卧床休息,加强病情监护,予以高糖、低脂、适量蛋白饮食,积极纠正低蛋白血症,注意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 (2)病因治疗:对乙型肝炎病毒DNA阳性的肝衰竭患者,应尽早使用核苷(酸)类药物,如拉米夫定、替比夫定等。对药物性肝衰竭患者,应先停用可能导致肝损害的药物,再给予相应治疗。 (3)免疫调节:可用胸腺素等免疫调节剂,以调节免疫功能,减少感染等并发症。 (4)其他:用肠道微生态调节剂减少肠道细菌移位或内毒素血症等。 3.人工肝支持治疗 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治疗方法或联合使用,包括血浆置换、血液透析、持续性血液净化等。 4.肝移植 适用于经内科和人工肝治疗效果欠佳者。 5.并发症防治 亚急性肝衰竭的并发症有肝性脑病、颅内高压、感染等。 (1)肝性脑病:应去除诱因,如感染、出血等;适度限制蛋白质摄入;服用乳果糖等酸化肠道,减少肠源性毒素吸收;使用支链氨基酸纠正氨基酸失衡。 (2)颅内压增高:应用高渗性脱水剂。 (3)合并感染:先联合应用抗生素,并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调整用药。 (4)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可给予新鲜血浆、凝血酶原复合物和纤维蛋白原等,血小板减少显著者可输注血小板并给予小剂量低分子肝素或普通肝素。,(1)急性肝衰竭:①急性起病,2周内出现Ⅱ期及以上肝性脑病;②极度乏力,有明显厌食、腹胀、恶心、呕吐;③短期内黄疸进行性加深;④出血倾向明显,PTA≤40%或INR≥1.5,且排除其他原因的出血;⑤肝进行性缩小。与亚急性肝衰竭的主要鉴别是发病特点不同,后者多于起病2~26周内出现肝衰竭综合征,伴或不伴有肝性脑病。 (2)慢加急性(亚急性)肝衰竭:是在慢性肝病基础上短期内发生急性或亚急性肝功能失代偿的临床综合征。表现为极度乏力,有明显的消化道症状,有失代偿性腹水,可伴有肝性脑病。血清总胆红素超出正常值上限10倍或每天上升≥17.1μmol/L,PTA≤40%或INR≥1.5,且排除其他原因的出血。,禁忌喝酒、吃辛辣食物,1.体格检查 伴有肝性脑病的患者,可有神经活动迟钝、嗜睡、躁动、扑翼样震颤等表现,严重者可表现为神志模糊甚至昏迷。 2.实验室检查 (1)血清总胆红素超出正常值上限10倍或每天上升≥17.1μmol/L。 (2)PTA≤40%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3.组织病理学检查 (1)急性期(发病约2周):表现为肝脏亚大块坏死或桥接坏死,坏死局部改变与急性重型肝炎一致,可见坏死区肝血窦扩张,内含红细胞。 (2)进展期(发病4周后):肝组织内同时存在新旧坏死灶,较陈旧的坏死区网状纤维塌陷或有少量胶原纤维沉积。坏死范围大者,肝组织内形成宽窄不一的纤维性间隔,部分或全部分割残存肝细胞,后者呈不同程度增生或形成结节状团块。新生或残留肝细胞团周缘带可见细、小胆管增生,腔内有胆汁淤积,管周伴中性粒细胞浸润。再生结节形成和肝内明显胆汁淤积是亚急性肝衰竭的突出特点,同时可见强烈的再生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