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人民医院,前身为化县平民医院。民国23年(1934年)化县县长梁庆翔发动各界募捐1。4万元筹建化县平民医院,次年9月建成。院址于南门外龙王庙旧址,占地3334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设内、外、妇科,病床8张,属公立医院。梁庆翔县长兼任院长,医务人员6人。其中中医生2人,西医外科医生、妇产科医生、司药、护士各1人,另聘了3名中医生应诊。1938年6月,省卫生外派西医生彭志宏接任院长。1949年11月平民医院由县人民政府接管,改为县人民政府卫生院。设门诊部、留医部,有医务人员11人,病床10多张,首任院长叶碧芳,业务副院长卢国华。此后,医院逐步发展扩大,1956年改称化县人民医院。1958年11月,化县、吴川合并县以后,改称化州县第一人民医院。1961,吴川县从化州县分出,医院改称化州县人民医院。1976年于城西狮子岭筹建医院住院部,至1979年竣工,占地面积4343平方米,建筑面积3233平方米,原院址改为综合性门诊部。1984年7月,该院由股级长格为副局级,1994年2月化州县撤县设市,医院升格为正局级,改称化州市人民医院。下设院办公室、政工科、医务科、护理部、设备科、总务科、信息科、门诊部等职能科及党总支、工会、团委等机构。2001年被省卫生厅、省高教厅授予“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弓形虫病是由刚地弓形虫引起的人兽共患性疾病。感染 后多呈隐性感染,临床表现复杂。 弓形虫在中间宿主(哺乳动物和人类等)体内仅有无性生殖(滋养体、包囊、裂殖体),无性生殖可造成全身感染。 弓形虫寄生在人和动物的有核细胞内,主要侵犯眼、脑、心肝、淋巴结等部位,可引起弓形虫肝病 、眼病、脑病等,孕妇感染可影响胎儿发育,致畸严重。,本病病因明确,为弓形虫感染。 诱因包括不洁饮食、与感染动物接触以及接受灭菌不彻底的有创诊疗活动。,肝,本病如为无症状的带虫状态可暂不治疗,继续观察。 治疗以抗虫治疗,防治继发细菌感染为主。 急性期还需要进行相应的对症、支持治疗。,巨细胞病毒感染,疱疹病毒感染,风疹病毒感染,淋巴结结核,视网膜脉络膜炎,避免使用生肉或未煮熟的食物,如未全熟的牛肉、生菜、生鱼片等。 避免饮用未烧开的水,尤其是野外的溪水、泉水等。,眼部检查,腹部检查,淋巴结检查,实验室检查,病原学检查,免疫学检査 ,皮肤试验,血常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