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刀片划向我胳膊的那一刻,心里的痛苦才能得到一些释放,我才能坚持活下去”。16岁的小涵低着头跟我说到,声音很小,但每一字一语都敲打着我的心,她心里得有多痛苦,才会选择通过这种方式来缓解。
她的父母听到后,诧异于原来孩子这么做不是想“自杀”,反而是为了“求生”,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转念又十分不解,孩子为什么要这么做?她母亲边说边抹泪,从小她就是我们的心肝宝贝,怕她磕着碰着,可她怎么能这样去残害自己的身体?她的父亲更加想不通,我们家的教育从来都是以理服人,是不是孩子处理问题的方式太幼稚了?是不是只有我们家的孩子这样?
青少年自伤行为并不少见
在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的诊室里,跟小涵类似的情景很常见。这种在没有明确自杀意图的情况下,反复故意伤害自己身体的行为,称之为非自杀性自伤(Non-suicidal self-injury,NSSI)行为,简称自伤行为。
自伤行为在青少年人群中普遍存在,在青春期达到顶峰。中国初、高中生自伤行为的发生率为27%,成年后发生率逐渐下降。自伤的方式有多种,常见的有切割、烧灼、撞头、掐或抓自己、吞咽危险物品、用尖锐的东西戳身体等。
虽然自伤行为不是以结束生命为目的,但频繁、极端的自伤行为会导致身体残障、甚至死亡,极大地增加了自杀风险。我们需要充分了解它,足够重视它,正确面对它,避免悲剧的发生。
青少年为什么会发生自伤行为?
正如小涵父母所困惑的,孩子为什么会发生自伤行为,到底是什么驱使他们这么做呢?
首先,青少年自伤行为最常见的动机是调节痛苦情绪,为了缓解和摆脱不良的情绪,比如抑郁、焦虑、愤怒、内疚、自卑、无助、绝望等。
小涵依旧清晰地记得,第一次出现自伤行为是在初二的一次期末考试后,全校排名与她期待的名次相差一百多名。这种落差让她感觉非常失落、自卑,在同学中抬不起头。班主任找她谈了话;回到家后,父亲跟她说,“不要让我失望,也不要让你自己失望”;母亲跟她说,“是不是最近不够努力?以后周末不要玩手机了”。
她感到自己和考卷上的错题一样,根本就不应该存在。认为所有的错都是自己一个人导致的,这种无法诉说、难以承受的痛苦让她彻底崩溃,有了伤害自己的冲动。仿佛自伤是一个桥梁,能将困在心里的痛苦通过身体传递并释放出来。那一刻,划自己的手臂是她唯一想到的快速缓解痛苦的办法,只有这样,获得平静之后她才能继续学习。
其次,青少年也会通过自伤行为去影响人际关系,试图让自己被看到,引起关注和重视。青少年比较弱小,有时说什么或者做什么容易被忽略、被批评。比如,孩子心情不好,想休息或者去看心理医生,父母常常会觉得孩子是“小题大做”、“青春期叛逆”、“逃避学习”。只有孩子
把问题严重程度升级到伤害自己身体,父母才会对他们的心理健康产生足够的重视,他们才有可能不去上学、并得到想要的帮助。
此外,自伤行为也能使部分青少年获得一些相对好的感受,比如获得控制感。在他们对一切都感到不如意的时候,发现身体还是他们自己的,是唯一可以自由地、完全地由自己把控的。有些青少年常常会感到麻木、空虚,无法体会到自己的感受,自伤行为给他们带来疼痛感,这种疼痛让他们感到自己的存在,感到自己还活着。
哪些因素容易导致青少年出现自伤?
自伤行为在青少年人群中发生率高,主要是由生物和环境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导致的。
有些青少年存在生物学的易感性,这些孩子先天对情绪有高度敏感性。看似平常的生活琐事,就容易引发情绪波动,情绪反应剧烈,并且持久,有时无法在下一个情绪反应之前恢复,好比烧伤的患者稍有风吹即感到切肤之痛一般。
情绪高敏感性,如同青少年的肤色、身高、容貌一样,是由身体决定的,他们自己无法选择,也不是他们的错,并不是大家口中的 “心眼小”、 “矫情”、“玻璃心”。小涵曾跟我说过,“我宁愿没心没肺,也不想这么脆弱”。不过,虽然是个体特征,也可以通过后天的学习来降低情绪敏感性。
环境的易感性主要指不被认可的环境,包括青少年生活的家庭、学校、同辈、网络等。比如,青少年正常的情绪表达,长期被忽视、否定或者惩罚。比如,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欺负了而哭泣,家长可能会说,“你反应过度了,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家长这样的反馈会让他们陷入自我否定中,逐渐不会准确的表达情绪,促使他们情绪表达方式不断强化升级,最终以极端方式来获得父母的重视。
不被认可的环境还包括过度简单化解决问题和达到目标的方法,而不去了解青少年实际遇到的困难。比如,青少年考试考砸了而心烦意乱,老师有时会说,“下次多学习就好了,你会做得很好的”;家长会说,“少看点手机,成绩就上来了”。这样过度简单化的指导,并没有教会青少年学习忍受痛苦,解决生活中的难题,有效地调节目标和行为。
当具有情绪高敏感性的孩子生活在不被认可的环境中时,他们会出现情绪失调,情绪失调后又会遭受环境的不认可,加剧情绪失调。如此相互作用,最终出现广泛、持久的情绪失调,导致自伤行为的发生。
我们该如何应对青少年自伤行为?
青少年自伤,是成长过程中被忽视、孤独、无助、失落、失控、绝望等各种负面感受和“要活下去”的念头的无声对抗,这是一种说不出的痛,这种痛不被看到、不被接纳、不被认可,是最痛的。我们如何应对青少年的自伤行为呢?
首先,要充分的认可。家庭、学校和社会多方面要共同努力,为青少年创造一个接纳包容、积极关注的环境。停下来、慢下来、放下评价,试着去看到发生自伤行为时,他们经历了什么;他们的想法是什么、情绪如何、身体是怎样难受;看到他们在自伤行为之前已经做出的努力,看到自伤行为在那一刻对他们的意义;试着去理解他们,并把这种理解传递给他们。
青少年缓解痛苦的心理需求没有错,只是通过自伤行为的方式需要调整,需要改变。所以,记住,认可自伤行为发生时他们的感受和自伤行为的功能,而不认可自伤行为本身。这种认可要充分、有耐心、坚持下去,青少年才有改变的机会。
当发现青少年自伤时:
家长不要说教、批判、训斥,这只会把他们推向更痛苦的漩涡。试着陪伴他们,给他们安慰和拥抱,帮他们处理伤口,给他们找创口贴、碘伏消毒液。这并不是鼓励他们这么做,而是表达你的关心。
老师们不要惊慌,可以试着去理解他们,告诉他们,“你这么做的时候,心里肯定非常难受,你愿意跟我说一说吗?”学校也要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教授学生心理健康知识。
同学们不要害怕,也不要嘲笑和疏远他们,他们也是你们中的一员,他们也一直在竭尽全力的生活。只是他们目前遇到了困难,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试着去保持同伴间一如既往的关心、问候、陪伴。
青少年发生自伤行为后,不要过度责备自己,试着停止自伤行为,关注自己的内在感受,试着对此保持开放态度。看到自己一直承受的痛苦,试着问问自己,此时此刻,我能做些什么?如果我继续选择自伤,将给我带来什么?这是否与我想过的生活是一致的。
如果不自伤,我还能做些什么让自己挺过去?
及时寻求专业的帮助。青少年自伤行为可以单独存在,也有40-60%与青少年精神障碍伴发,包括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分离转换障碍、进食障碍、强迫症等。无论哪种情况,均需要专业人员的系统干预。在改善青少年自伤行为方面,优先推荐辩证行为疗法(Dialectical behavior therapy,DBT),是在传统认知行为治疗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种综合性心理治疗方法,以辩证法、正念和行为科学为基础,注重认可和改变之间、理性和感性之间的平衡,可以减少情绪失调和行为异常的发生。
青少年非自杀性自伤行为,是一种说不出的痛。这种现象并不少见,先理解自伤行为为何发生,看到自伤行为背后的情绪、冲突与动机,家长、老师、同学、青少年自己一起努力,给予接纳、包容、理解与认可,才能促使改变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韩阿珠, 徐耿, 苏普玉. 中国大陆中学生非自杀性自伤流行特征的Meta分析 [J]. 中国学校卫生, 2017, 38(11): 1665-70.
2、Alec L. Miller, Jill H. Rathus, Marsha M. Linehan, Dialectical Behavior Therapy with Suicidal Adolescents [M], The Guilford Press, New York / London, 2007.
3、Jill H. Rathus, Alec L. Miller, Marsha M. Linehan. DBT skills manual for adolescents [M], The Guilford Press, New York / London, 2015.
内容来源
以上内容来源于 中国CDC精神卫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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