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民健康的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健康及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二)指导协调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等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三)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四)贯彻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教援。(六)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县药物使用的相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八)履行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计生监督等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九)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监督落实。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十)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全县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十一)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十二)负责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十三)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十四)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十五)承担县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科研监测工作。(十六)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七)组织协调中央、省、市、县等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管理,编报上级和县本级财政拨付的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草案,负责乡镇卫生院经济管理。(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内设机构(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机关事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卫生健康系统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重大事项督办等工作。负责协调、督促、落实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人员职称、工资调整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指导卫生健康人员教育培训、卫生健康专业技术岗位培训。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承担区域卫生健康合作联络工作。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罗万皓联系电话:0796-86384870796-8639017(二)财审股(会计核算中心)。拟订职责范围内的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中央和省、市、县等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管理,指导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物价收费监督管理,负责和指导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建议,承担信息化和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卫生健康经费管理。承担全县乡镇卫生院经费的核算及所有资金的划拨、费用的支付管理。财审股(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廖莉真联系电话:0796-8638875(三)医政医管股(中医药股)。负责全县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及监督管理,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临床用血、院前急救等有关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全县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拟订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医院药事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监督指导全县医疗机构纠纷调处工作。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政策,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负责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废物分级管理。拟订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综合管理,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及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牵头健康扶贫工作。负责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参与执行国家药品药典,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除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省卫健委增补药品目录,拟订我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补缺药品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我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议。拟订全县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医政医管股(中医药股)负责人:戴元珂联系电话:0796-8638603(四)疾病预防控制股(应急办公室)。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办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县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县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工作。拟订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政策措施并牵头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和推进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根据授权发布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疾病预防控制股(应急办公室)负责人:钟治锋联系电话:0796-8638384(五)政策法规与职业健康股(行政服务股)。组织起草卫生健康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医疗服务、健康产业等监督工作。承担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健康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消毒产品、计生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医疗卫生健康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负责本单位进驻窗口所有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理。承担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政策法规与职业健康股(行政服务股)负责人:徐雯联系电话:0796-8638598(六)妇幼健康股。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县妇幼保健、重大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和出生医学证明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做好避孕药具采购、存储、调拨和发放服务工作。妇幼健康股负责人:肖菲联系电话:0796-8638575(七)人口发展与老龄健康股。承担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我县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全县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标准和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人口发展与老龄健康股负责人:肖玲玲联系电话:0796-8638557,刘祥珍联系电话:0796-8638655(八)党工委办公室。指导协调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等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