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等的治疗,在精神科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足量足疗程。这是因为这些精神疾病多少慢性的,容易复发,并且多次复发以后治疗效果越来越差。以后可能很难治愈。虽然每个精神科医生都知道,但是一些医生在临床治疗中常常不能坚持。因此疾病的疗效受到影响,疾病常常复发。家属或者病人更加不能接受这样的治疗原则,常常导致治疗的失败。由于精神科疾病大多数是慢性疾病,如果长期不能缓解。病人就会慢慢脱离社会,不能正常学习,工作,生活。最后成为精神残疾。所以我们应该极其重视这个治疗原则。
我们在这里简单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家属和病人能够很好的配合医生治疗疾病。
一、足量
所谓足量就是药物的剂量要足够。如果剂量不足,疗效一般就不好。疾病不能达到痊愈。所以:
1.单一药物治疗很重要。只有这样药物剂量才可能达到高剂量。多个药物同时使用,常常因为副作用增加,每一个药物都不能用到高剂量。因此治疗效果不好。当然,对于治疗困难的病人,在多种药物单一治疗以后。可以考虑药物的联合治疗,不过一般也只是二个药物联合。同时还是要求每一个药物都要达到足够的剂量。
2.在药物治疗的急性期,巩固期,维持期都需要足够剂量。千万不要因为病情好转就轻易减少药物的剂量。否则一旦病情复发,所有的治疗都前功尽弃。并且,复发的治疗更加困难,治疗效果常常不好。所以我们强调精神疾病的第一次治疗是非常重要的。许多病人只有这一次彻底治愈的机会。
二、足疗程
由于主要的精神疾病基本上都是慢性病。同时药物的疗效是需要时间才能表现出来。因此我们在治疗精神疾病的时候,要特别关注治疗中的时间问题。也就是治疗足够的疗程。一般我们将精神疾病的治疗分为三个期:
1.急性期:
这个时期是药物治疗的开始和剂量达到足够水平。然后药物在这个足够剂量上保持4-6星期。基本原理就是,一方面药物有足够剂量才有真正的疗效,另一方面,药物真正出现效果需要4星期以上的时间。(有时候时间可能更长)。
1.如果不能坚持这个4-6星期,治疗就会半途而废。药物不能达到自己的真正治疗效果。
2.如果已经达到这个4-6星期,病情没有好转。就应该果断的改变治疗方案,使用其他可能有效果的药物。不要拖延太长时间。
2.巩固期:
这个时期是指疾病经过药物治疗已经达到痊愈。症状完全消失。病人处于正常状况。
由于精神疾病的高度复发可能。我们必须有一个巩固时期。在这个时期我们需要坚持药物治疗的二个标准:
1)巩固期的药物剂量不要减少。不要因为病人已经完全正常就减少药物剂量。这时候的药物剂量减少常常导致病情再次出现。一些医生和病人常常以为治疗已经达到目标,药物剂量就不是那么重要了。这样的认识是完全错误的。
2)巩固期的时间一般认为在4-9个月。现在大多数专家接受的是6个月。也就是说,药物的高剂量应该至少维持6个月。对于一些特别的病人可能需要更长的巩固期。同时我个人建议,不要在疾病容易复发的季节(冬季春季)减少药物剂量。一般可以在初夏开始减量。
3.维持期:
这个时期是维持治疗。由于许多精神疾病在2年或者5年内有很高的复发率。我们必须用药物保持病人不要复发。这里有二个问题是有争议的:
1)药物剂量问题:以前我们一般认为在维持期的药物剂量应该比较低。尽可能的少用。但是近年来大多数国内外专家认为剂量不宜太低。过低的剂量常常是病情复发的主要因素。所以现在认为,如果药物没有明显的副作用,那么药物的剂量不需要减少。一直保持当时治疗有效的剂量。如果药物副作用过大,可以少量减少药物。千万不要大幅度的减少药物。
2)维持期的时间问题。对于精神分裂症比较清楚。需要特别长的维持时间。这个时间一般根据病人的许多情况决定。具体需要医生决定。抑郁症的维持时间有许多不同看法。不过原则上,疾病存在的时间越长,维持时间应该越长。其他精神疾病的维持时间可以由医生根据病人的病情决定。
小结:
大多数精神疾病的治疗应该是药物为主。正规的使用药物可以更好的治疗疾病。病情不能完全好转,常常是治疗不充分的原因。许多所谓的难治性精神疾病,常常是治疗不规范引起。特别是第一次治疗没有按照治疗指南。病情的复发主要是药物治疗不能足够剂量和维持足够的时间。而不是所谓的精神刺激。一般治疗痊愈的病人,完全可以承受正常人的社会责任,承受正常人的常常遇到的精神压力。所以我们对于治疗稳定的病人要及早让他们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而不是长期在家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