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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药品市场的不断发展,假药问题日益凸显,给患者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阿莫西林、消渴丸、糖尿灵片、安乃近片、牛黄解毒片等常见药品也出现了假药现象,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健康。
为了维护患者权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了对假药打击力度。近日,全国多个地方查处了多批次假药,其中包括安乃近片、对乙酰氨基酚片、抗饥消渴片、双氧灭痛片、糖尿灵片、消渴灵片、去痛片、消渴丸等常见药品。
辽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发出通知,将五种假药挂上“黑名单”予以通缉。这五种假药分别是:生产单位标示为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的“速欣”、“天迈星”,这两种药是盗用合法企业名称生产的药品,该企业无此药;生产单位标示为福建省台闽制药有限公司的“龙虎丹锁阳固精丸”、“如意神鞭丸”、“龟鹿补肾王胶囊”,据查,无此药业公司。
除了以上假药,还有一些药品盗用了批准文号或擅自夸大疗效等,也被视为假药遭查处。湖南益阳市药监局近日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并查处了该市部分药店经营的7种补肾壮阳假药。其中,有标示宁夏金太阳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规格为3粒/板×6盒的补肾强身胶囊(昊神);标示河北天宝药业出品,规格为6g/丸×7丸/盒的正阳丸;标示西藏山南地区泽当藏药有限公司生产,规格为9g/丸×8盒的藏宝壮肾丸等。
面对假药问题,消费者应提高警惕,从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批号、生产厂家等信息。一旦发现假药,应及时向当地药监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本站内容仅供医学知识科普使用,任何关于疾病、用药建议都不能替代执业医师当面诊断,请谨慎参阅
儿童用药安全问题一直是家长们关注的焦点。由于儿童正处于身体发育的关键时期,器官功能尚未完善,因此对药物的反应和耐受性与成人存在较大差异。为了确保儿童用药安全,家长们需要掌握以下原则:
一、遵医嘱,合理用药
药品说明书虽然提供了药物的基本信息,但并不一定适用于所有儿童。医生会根据儿童的年龄、体重、病情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用药方案。因此,家长在给孩子用药时,一定要遵医嘱,不要自行调整剂量或更换药物。
二、避免盲目减半用药
一些家长认为,将成人药物减半给孩子服用可以起到同样的效果。然而,这种做法并不可取。因为儿童对药物的代谢和排泄能力与成人不同,盲目减半用药可能会导致药物过量或不足,影响治疗效果,甚至造成不良反应。
三、关注用药禁忌
有些药物对儿童存在安全隐患,如新生儿禁用小儿退热片、APC片、氯霉素、新霉素等。此外,磺胺类药物、氨基糖苷类药物、四环素类药物等也需慎用或禁用。家长在给孩子用药时,一定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药物的禁忌症。
四、选择合适的儿童用药
市面上有很多专为儿童设计的药品,如儿童感冒药、儿童退热药等。这些药品的剂量、剂型、口感等方面都更适合儿童使用。家长在给孩子用药时,应优先选择儿童用药。
五、密切观察药物反应
给孩子用药后,家长要密切观察孩子的病情变化和药物反应。如果出现皮疹、发热、呕吐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总之,儿童用药安全需要家长、医生共同努力。家长要了解儿童用药的基本原则,遵医嘱用药,并关注孩子的药物反应。同时,医生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为儿童提供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案。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小药箱中的药品储备日益丰富,过期药品的数量也随之增多。如何有效处理过期药品,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过期药品不仅会占用家庭空间,更重要的是,它们可能对用药安全造成威胁。一些过期药品可能会产生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此外,过期药品的随意丢弃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目前,我国在过期药品处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过期药品的处理。其次,回收渠道不畅通,导致过期药品无法得到有效回收和处理。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建立健全过期药品回收体系,鼓励药店、医疗机构等设立回收点,方便市民投递过期药品。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过期药品危害的认识,引导市民正确处理过期药品。
3. 鼓励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小包装药品,减少药品浪费。
4. 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过期药品回收处理工作。
5. 加强对过期药品非法回收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在药品流通领域,规范管理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近期,广东省食药监局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的相关规定,对16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广州市健业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存在不符合规范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储存条件不达标、药品信息记录不完整、药品采购渠道不合规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广东省食药监局依法责令这16家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善药品储存设施,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规范要求;加强药品信息管理,确保药品信息记录完整、准确;规范药品采购渠道,确保药品来源合法合规。
此次飞行检查再次提醒我们,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范,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对于违规企业,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那么,如何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呢?首先,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必须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许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经营药品。其次,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此外,消费者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关注药品信息,确保用药安全。
药品质量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努力。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药品流通环境。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药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然而,市场上却出现了一种令人担忧的现象——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山寨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透露,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销售额约占药店总销售额的10%,这一数据令人震惊。更有甚者,96%以上的保健品店销售的产品存在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现象。
那么,如何辨别“山寨药”呢?颜江瑛指出,主要有以下四种表现: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包装与药品包装相似、在标签、说明书或者广告上宣称具有功能主治或药用疗效以及随意添加药物成分。
为了打击“山寨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未标示文号等产品中的四类山寨药,一律予以暂停销售并分类进行处理。发现涉嫌犯罪情形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那么,消费者如何避免购买“山寨药”呢?颜江瑛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到正规药店购买,并认准具有“国药准字号”的药品。同时,要仔细查看药品的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购买到正品。
此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药品信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通过这些途径,消费者可以及时了解药品的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避免购买到“山寨药”。
总之,打击“山寨药”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用药环境。
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药品追溯体系的建设日益受到重视。11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药品追溯体系建设迈入新阶段。
过去,药品追溯体系主要关注生产到批发环节,而此次《意见》明确提出,药品追溯体系应覆盖生产、流通、使用等全过程,实现药品可追溯、可查询、可召回。这意味着,药品从生产源头到零售终端的每一个环节都将被纳入追溯体系,为药品安全保驾护航。
《意见》明确了药品追溯码的构成要求,即“一物一码,物码同追”。这意味着,每盒药品都将拥有唯一的追溯码,通过扫描追溯码,可以查询到药品的生产企业、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这将有助于打击假药、劣药,提高药品安全水平。
药品追溯体系的建立,将对药店行业产生深远影响。首先,药店在采购药品时,需要向上游企业索取相关追溯信息,并进行核对。这将有助于药店提高采购质量,降低经营风险。其次,药店在销售药品时,需要保存销售记录明细,并及时调整售出药品的相应状态标识。这将有助于监管部门及时掌握药品流通信息,提高监管效率。
此外,药品追溯体系的建立,还将有助于打击销售回流药现象。过去,部分药品通过非法回收渠道再次销售,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而追溯体系的建立,将使销售回流药无处藏身,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总之,药品追溯体系的建立,是我国药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改革。它将有助于提高药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近年来,随着医疗行业的不断发展,药品广告宣传也日益丰富多样。然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在对药品广告刊播情况的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在广告发布过程中存在夸大药品作用、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收回五家药厂的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据悉,这五家药厂分别为XX制药有限公司、YY生物科技有限公司、ZZ医药集团有限公司、AA制药厂和BB医药有限公司。这些企业在广告中夸大药品疗效,甚至出现虚假宣传的情况,严重误导了消费者。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药品广告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要理性对待广告宣传,切勿盲目相信夸大其词的广告内容。
以下是一些正确的用药观念:
此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提醒广大企业,要严格遵守药品广告相关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
医学领域作为一门严谨的科学,时刻关注着人类健康。在众多医学分支中,我们今天要探讨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疾病名称]。[疾病名称]是一种常见的[疾病类型],给患者带来了诸多困扰。本文将从疾病概述、发病原因、治疗方法、日常保养等方面为您详细介绍[疾病名称],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一疾病。
一、[疾病名称]概述
1. 疾病定义:[疾病名称]是一种由[病原体/病理机制]引起的[疾病类型],主要表现为[症状描述]。
2. 疾病分类:[疾病名称]可分为[分类描述],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可分为[轻、中、重]三类。
二、[疾病名称]发病原因
1. 内部因素:如遗传、免疫、代谢等。
2. 外部因素:如环境污染、不良生活习惯等。
三、[疾病名称]治疗方法
1. 西医治疗:主要包括[治疗方法1]、[治疗方法2]等。
2. 中医治疗:如[治疗方法1]、[治疗方法2]等。
3. 保守治疗:如[治疗方法1]、[治疗方法2]等。
四、[疾病名称]日常保养
1. 健康饮食:保持营养均衡,多吃蔬菜、水果和粗粮。
2. 适量运动: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
3. 良好作息:保证充足的睡眠,避免过度劳累。
五、[疾病名称]就诊建议
1. 选择正规医院:到具备专业治疗条件的医院就诊。
2. 寻找专业医生:选择有经验的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
3. 主动沟通:与医生保持良好沟通,了解病情和治疗方案。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越来越注重自我健康管理。然而,数据显示,仅有3成消费者具备正确的非处方药使用知识,7成百姓吃药凭经验。这意味着每年有250万人因用药不当而住院治疗,19万人因此死亡。
感冒、咳嗽、消化不良等常见病,很多人选择到药店根据经验买药治疗。‘大病到医院、小病去药店’已成为药品消费的主流意识。然而,由于消费者普遍缺乏医药常识,很多人并不懂得如何安全地使用非处方药物,百姓用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不少百姓习惯在患小病、常见病时到药店自己买药治疗,但对于琳琅满目的多种同类商品,往往难以从药品的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不良反应和禁忌症等方面综合判断,选择到适合自己的药。而药品的使用直接关系到百姓健康,用药选择错误,轻则延误病情,重则可能因过敏、副作用等危及生命。
造成大量用药不当的原因有三:患者贪图方便、省钱及不懂药品知识,凭感觉盲目到药店买药服用;某些医生和药店售药人员对药物的效用或副作用不十分清楚,却“胆识过人”地开方、推荐给患者;一些药品经营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受利益驱使擅自将经营权、场所转租、承包出去,致使药品进购质量把关不严,假劣药品趁机混入市场,使患者上当。
到药店自购药,谁根据消费者年龄、性别、遗传、疾病,以及同时服用药品的相互作用等为您介绍适合而不是最贵的药品?按处方抓药,谁来审核处方是否充斥着不必要高价药的“大处方”?谁来判断处方剂量和用法是否正确,选用的剂型及给药途径是否合理?这些本应是安全用药最后一道“把关人”执业药师的责任。然而,目前我国执业药师人数缺乏、职责不明等问题,使“把关人”无法恪尽其责。
根据2010年的统计数据,美国每1500人中就有一名药剂师,日本每820人中就有一名药剂师。而同时期,我国每一名执业药师对应的人口数约为7500人,数量缺口较大,而且,他们大多分散在制药企业和医院药剂科,而真正能为患者吃药当参谋的不足20%。
2012年1月发布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将完善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发挥执业药师的用药指导作用,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切实减少不合理用药。
药学服务做得好的药店,自然会留住、吸引大批消费者。让患者真正感受到,到药店买药与营业员之间,不再只是简单的交易过程,而是对方能够提供吃法、用量、根据患者病情推荐药品的人文式关怀服务,同时也能减少药物滥用的不良事件发生。而执业药师人才队伍建设能否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关键在于加快执业药师立法,只有立法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执业药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执业药师能够依法执行业务,提高执业技术水平,为患者和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随着科技的发展,我国医疗行业也在不断进步。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今年3月,将完成全部中标或拟参与招标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入网工作,2011年将对基本药物全部实现电子监管。这一举措旨在提高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表示,将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与基本药物监管工作紧密联系起来,这是争取到的政策支持和工作机遇。通过不断完善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实现全国药品监管“上下一盘棋”,提高监管效率。
据了解,2010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对全国2822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开展生产现场监督检查6413次,现已对17392个品种完成处方和工艺核查,对于发现的问题采取了责令整改、停产、限期申报、补充注册申请、分类处理等措施。全面实现了2010年度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工作目标,抽验品种覆盖所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了今年的重点任务。首先是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质量新标准。药监部门要有能力和水平督促企业执行提高后的新标准,不能让制定出来的新标准成为墙上挂的图纸,而要成为监管工作的有力武器。监管人员要率先学习新标准、掌握新标准、运用新标准。其次,继续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工作。要不断提高在抽验中发现问题、控制风险的能力。再次,进一步完善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今年,要进一步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完善监测网络,切实提高基本药物安全性监测与评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