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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快讯:以毒攻毒的毒疗

药品快讯:以毒攻毒的毒疗
发表人:郑瑶

  药与毒的微妙关系

  在我国古代,‘毒’字与‘药’字常常并用,将二者视为密不可分的整体。《周礼·医师》中记载:‘医师聚毒药,以供医事’,将毒药并列,揭示了二者之间紧密的联系。

  《素问·异法方宜论》中也提到:‘故邪不能伤其形体,其病生于内,其治宜毒药。故毒药者亦从西方来。’在这里,毒药并称,说明在古代,毒与药是相提并论的存在。虽然各地治疗方法各异,但毒药在西方的治疗中占据重要地位。

  《素问·移精变气论》中关于毒药起源的论述,为我们理解‘毒药不分’提供了更多线索。黄帝问岐伯:‘余闻古之治病,惟其移精变气,可祝由而己。今世治病,毒药治其内,针石治其外,或愈或不愈,何也?’岐伯回答说:‘往古人居禽兽之间,动作以避寒,阴居以避暑,内无眷慕之累,外无伸官之形,此恬淡之世,邪不能深入也。故毒药不能治其内,针石不能治其外,故可移精祝由而己。’这段话表明,在古代,人们通过自我保健和心理调整来治疗疾病,而毒药的出现,是为了满足临床治疗的需求。

  ‘毒药不分’的思想,反映了古人对于药物的慎重态度。在《内经》中,类似的观点比比皆是,提醒人们在使用药物时,要谨慎行事。

  随着医学的发展,毒药逐渐被赋予了更多的含义。在中医理论中,毒药具有强烈的药效,可以治疗疾病。然而,毒药的使用需要谨慎,过量或不当使用会导致不良反应。

  在现代社会,毒药已经不再与毒并称,而是被视为具有特定药效的药物。在临床治疗中,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合适的毒药进行治疗。

  总之,药与毒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复杂而微妙的话题。在古代,毒与药并称,反映了古人对于药物的慎重态度;在现代社会,毒药已经成为具有特定药效的药物,为人类健康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站内容仅供医学知识科普使用,任何关于疾病、用药建议都不能替代执业医师当面诊断,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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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年来,我国药品零售行业迅猛发展,但随之而来的一系列问题也日益凸显。其中,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现象,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扰乱了药品市场的秩序。对此,国家药监局高度重视,近日发出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

    执业药师作为药品零售企业的重要力量,本应承担起指导用药、审核用药的重任。然而,现实中,许多执业药师却陷入了“卖药”的怪圈,为了完成销售任务,不惜向消费者推荐毛利润高的药物,导致消费者对执业药师的信任度下降。

    那么,如何让执业药师回归本职,真正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呢?首先,需要加强对执业药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其次,要完善药品零售企业的管理制度,杜绝“挂证”现象的发生。此外,还要建立健全药品追溯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在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的作用至关重要。他们不仅要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和销售,还要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用药指导等服务。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执业药师往往忙于“卖药”,无暇顾及这些本职工作。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有关部门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方面,要加大对执业药师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执业药师的工作进行考核,确保他们能够真正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

    此外,还要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遵守相关法规,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中药作为我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治疗各种疾病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然而,中药的“毒性”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事实上,中药的“毒性”并非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可怕。许多有毒中药,如附子、乌头等,其毒性成分也是其药效成分。中医历来推崇“以毒攻毒”理论,认为有毒中药可以治疗沉疴痼疾。

    附子是一种常见的有毒中药,含有乌头碱、中乌头碱、次乌头碱等毒性成分。然而,现代研究表明,附子也具有强心、抗炎、镇痛等药理作用。在中医临床中,附子常被用于治疗心衰、风湿性关节炎等疾病。

    中药的“毒性”与其药效密切相关。许多有毒中药,如砒霜、马钱子、雷公藤等,都具有独特的疗效。这些药物的有效成分往往是其毒性成分,而毒性成分也是其药效成分。

    中药的“毒性”并非不可控制。中药的炮制、配伍、剂量等因素都会影响药物的毒性。通过合理的炮制、配伍和剂量控制,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中药的药效,同时降低药物的毒性。

    中药的安全性评价需要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毒性评价体系。中药成分的复杂性和配伍的整体性,使得中药的安全性评价具有特殊性。因此,需要积极引进毒理学先进技术和手段,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毒性评价体系。

    总之,中药的“毒性”并非不可控制,只要合理使用,中药可以成为治疗疾病的良药。

  • 中医药作为我国的传统瑰宝,其传承与发展离不开中药材的支撑。中药材的养护是保证中药质量的关键环节。随着硫磺熏蒸养护法的禁用,药农和药商面临着新的挑战:如何选择科学有效的养护方法,保证中药材的品质。

    中药材的养护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清洁养护法、除湿养护法(通风法和吸湿防潮法)、密封养护法、对抗贮存法、低温养护法、高温养护法、干燥氧护技术、气幕防潮养护技术、蒸气加热养护技术、气体灭菌养护技术、Co-γ射线辐射杀虫灭菌养护技术、气调养护技术、包装防霉养护法。

    通风法利用自然气候调节库房温湿度,起到降温防潮作用。吸湿防潮法通过通风、除湿机或干燥剂降低湿度。对抗贮存法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同贮,相互克制防虫、防霉。低温养护法将中药材贮藏于冷藏库中,防霉、防虫、防色变和走油。高温养护法采用高温(如曝晒或烘烤)防止虫害。远红外加热干燥养护法利用远红外线辐射干燥。气调养护法通过控制氧气浓度,杀虫、防霉、保持药材品质。

    选择合适的养护方法对保证中药材质量至关重要。药农、药商应根据自身情况和药材特点,选择合适的养护方法,走好“中药养护”这步棋,为中药产业的发展和中医传承贡献力量。

  • 面对琳琅满目的药店,如何选择一家可靠的药店购买药品,成为了许多人的困扰。近日,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严禁药店“越级”售药,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多购药保障。

    什么是“越级”售药?

    “越级”售药指的是药店超出自身资质,销售其经营范围以外的药品。例如,一级药店只能销售非处方药,却擅自销售处方药,就属于“越级”售药。

    分级管理如何保障药品安全?

    根据分级方案,长春市将药品零售企业划分为一、二、三级。一级药店只能销售非处方药,二级药店可以销售非处方药和部分限制类药品,三级药店可以销售各类药品,包括注射剂和非处方药。

    通过分级管理,可以有效避免药店“越级”售药,降低药品安全风险。

    分级管理带来的好处

    1. 提高药品质量:分级管理要求药店具备一定的经营条件,如药品储存条件、药学技术人员配备等,从而保证药品质量。

    2. 保障用药安全:分级管理有助于监管部门对药店进行有效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保障用药安全。

    3. 优化购药环境:分级管理有助于消费者选择合适的药店购买药品,提高购药体验。

    4. 促进药店行业健康发展:分级管理有助于淘汰不合格药店,推动药店行业健康发展。

  • 在医药行业中,存在一些不为人知的潜规则。其中,药店租用“药师证”便是其中之一。许多小型药店为了节省成本,在店内墙上挂着职业药师资格证,但实际并无药师在岗。这种“人证分离”的现象在单体药店中尤为常见。

    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呢?一方面,职业药师的需求量巨大。根据调查,全国职业药师缺口约60万人到90万人。另一方面,一些药店为了节省成本,选择租用“药师证”而非聘请真正的药师。据了解,租用一张《职业药师资格证》的价格大约在每月800元到1000元之间,而聘请一名职业药师则需要花费3000多元。

    这种“人证分离”的现象不仅违反了相关法规,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患者无法得到专业的用药指导,增加了用药风险。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药店的监管,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此外,药店应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招聘职业药师,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用药服务。同时,患者也应提高警惕,选择正规药店购买药品,避免因“人证分离”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以下是一些与医药行业相关的科普知识:

    1. 药师的作用:药师是药品的专家,负责为患者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包括药物的选择、剂量、用药方法等。

    2. 药品分类: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非处方药可以自行购买。

    3. 药品不良反应:药品可能存在不良反应,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身体反应,如出现不适应及时停药并就医。

    4. 药品储存:药品需要按照规定储存,避免因储存不当而影响药效。

    5. 药品报销:部分药品可以报销,患者可以咨询医保部门了解相关政策。

  •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毒品问题日益严峻,已成为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据广州白云自愿戒毒医院数据显示,新型毒品如冰毒、K粉、摇头丸等泛滥,吸毒者年龄不断下降,低龄化趋势明显,毒品犯罪行为也随之增加,严重威胁社会和谐。

    广州白云自愿戒毒医院董事长慕东泰先生在禁毒活动上致辞,强调禁毒是全社会责任,呼吁更多人参与禁毒工作。番禺区小谷围街党工委副书记、禁毒办主任霍贵胜先生也表示,青少年毒品预防是当前禁毒工作的重点。

    广州白云自愿戒毒医院业务副院长邓雪峰在活动中介绍了毒品知识,包括新型毒品的危害、成瘾机制等。活动还邀请大学生参与模拟吸毒后的躯体反应,加深对毒品危害的认识。

    广州白云自愿戒毒医院作为中国首家自愿戒毒专科医院,多年来致力于戒毒治疗和研究。邓雪峰副院长指出,新型毒品比传统毒品更具危害性,不仅对中枢神经产生不可逆损伤,还会导致心瘾,难以戒断。

    此次活动旨在普及毒品知识,加强禁毒宣传,预防毒品蔓延。广州白云自愿戒毒医院将继续努力,为禁毒工作贡献力量。

  • 近年来,医疗行业不断进步,为人类健康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一些不良商家却利用药品进行非法交易,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湖北一医药公司经理刘浩亮就因涉嫌向黑市出售精神药品氯胺酮注射液而被逮捕。据悉,刘浩亮以公司名义从外地套购大量氯胺酮注射液,再转售给制毒集团,从中牟利。此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氯胺酮,又称K粉,是一种强烈的麻醉剂,具有强烈的致幻作用。滥用氯胺酮会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甚至导致死亡。2003年,公安部将其明确列为毒品。

    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国家药监局采纳了湖北省药监局的建议,将氯胺酮升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并限定22家企业定点生产该药原料药及注射液。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民众,要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毒品,同时也要关注医疗行业的安全问题,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下是一些预防毒品滥用的建议:

    • 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毒品的危害。
    •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拒绝毒品诱惑。
    • 积极参与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禁毒意识。
    • 发现毒品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 关注医疗行业动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 近年来,贵州省医药产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成为全国医药产业的重要力量。以下将从多个方面展示贵州省医药产业的最新发展情况。

    一、中药民族药工业总产值稳步增长

    截至2013年底,贵州省中药民族药工业总产值为301.46亿元,比上年增长33.8%,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的20%。这得益于贵州省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和民族医药产业的不断发展。

    二、医药产业园区建设成效显著

    自2014年以来,贵州省已建成医药产业园区6个,在建医药产业园区13个。这些园区为医药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推动了医药产业的集聚发展。

    三、医药企业数量不断增加

    截至2013年底,贵州省共有医药工业企业254户,其中,药品生产企业155户、医疗器械企业99户。这些企业涵盖了中药、化学药、生物药等多个领域,为贵州省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药品生产批号数量持续增长

    截至2013年底,贵州省共有药品生产批号2264个,其中,中药1176个,化学药品1068个,生物制品20个。这些批号涵盖了多个治疗领域,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五、医药产业园区建设成效显著

    自2014年以来,贵州省已建成医药产业园区6个,在建医药产业园区13个。这些园区为医药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推动了医药产业的集聚发展。

    六、医药科研实力不断提升

    截至2013年底,贵州省共有医药科研人员1842人,全年医药科研经费达到2.9亿元。这些科研人员为贵州省医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

    七、中药材种植面积不断扩大

    截至2013年底,中药材种植抚育面积突破400万亩,居全国第3位。这些中药材不仅满足了贵州省医药产业的需求,还出口到国外,增加了贵州省的出口收入。

    总之,贵州省医药产业近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未来发展潜力巨大。相信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贵州省医药产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 在广西药师精英赛的赛场上,来自各医疗机构的优秀药师们齐聚一堂,共同展示他们的专业素养和临床技能。本次比赛分为西药组和中药组,旨在选拔出优秀的药师人才,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在激烈的比赛中,西药组选手们展示了丰富的药品知识和临床经验。比赛规则严格,要求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药品审方、随机说药、多等分称等环节。选手们认真对待每一个环节,展现出药师应有的专业素养。

    中药组比赛同样精彩纷呈。选手们需要根据题目要求,现场介绍中药材的药性、功效和用法。广西中医学院的学生们凭借扎实的中医基础和良好的表达能力,赢得了观众的阵阵掌声。

    比赛现场还设置了药师PK环节,老药师们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赢得了观众们的喝彩。职业药师与医学院学生的较量,更是将比赛推向了高潮。

    本次药师精英赛不仅是一次技能的较量,更是一次学术的交流。参赛选手们纷纷表示,通过比赛,他们学到了很多知识,也收获了宝贵的经验。

    未来,药师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用药安全越来越重视,药品管理法的实施情况也备受关注。3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标志着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执法检查旨在全面了解和评估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包括药品管理法配套法规、规章和制度的制定情况,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情况,临床常用药、急用药的供应保障情况,相对罕见疾病用药的供应保障情况,国家鼓励新药研发的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药物研发基本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药品审评审批体制改革情况等在内的13项情况。

    执法检查组将分为4个小组,于今年3月下旬至5月上旬分赴北京、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湖南、四川、云南等8个省(市)开展检查。5月底或6月初,检查组将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初稿,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交换意见。6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药品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现行药品管理法惩戒力度不够,存在违法成本低、行刑衔接难等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表示,目前我国药品审批低水平重复较严重,以仿制为主,低水平重复、资源浪费现象比较突出。此外,我国医药产业存在数量多、规模小、集中度不高、管理水平低等共性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毕井泉透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经启动药品管理法修订工作,力争今年内将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报国务院审议。

    药品问题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和公共安全问题,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国还需继续强化监管和激励机制,全面提升药品安全和质量。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表示,现阶段我国药品保障体系正处于从安全向质量过渡的关键时期,能否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基础上向提高药品质量迈进,已成为维护公众健康和提升监管效能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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