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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中药的神奇作用,自古以来就备受世人推崇,尤其在癌症等疑难杂症的治疗上,更是展现出其独特的疗效。其中,灵芝作为一种名贵中药材,被广泛认为是治疗癌症的灵丹妙药。
然而,灵芝保健品和灵芝药品之间却存在着很大的区别。虽然灵芝本身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且副作用极小,但并非所有的灵芝都具备药用价值。目前,人类已知的灵芝种类超过一二百种,但只有少数几种被证明具有药用价值,其中含有三萜类抗癌成分。
灵芝保健品和药品的区别在于,经过加工后,灵芝药材中的有效成分会发生改变。例如,灵芝孢子粉外有一层硬壁,可以保护孢子在自然条件下几千年不萌发也不死亡。目前市场上含有灵芝孢子粉的产品,有破壁和不破壁两种。不破壁的孢子粉不易于吸收,而破壁后孢子粉如果工艺条件有缺陷,则很容易氧化,也会损失一部分有效成分。
中国卫生部门批准的部分灵芝类保健食品,最多只有辅助抑制肿瘤的作用,即提高人体免疫力,减少肿瘤发生几率。而癌症患者必须服用具有抗癌作用的药物,同时辅以手术、放化疗等治疗方法。两者作用程度不同,差异很大。
目前,中国卫生部门批准的部分灵芝类药品,只有癌症辅助治疗作用,尚没有能够治疗癌症的灵芝类药物。例如,双灵固本散就是癌症辅助治疗药品,属于处方药,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而一些灵芝药品如东方灵芝宝,虽有药号但国家未批准用于肿瘤治疗,不能借此宣传抗癌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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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医药产业在我国发展迅速,成为医药产业的重要支柱。然而,在拓展海外市场的过程中,中药行业却面临着诸多挑战。
英国药物管理局曾宣布禁止未经许可的中草药在英国诊所和市场销售,这对中药的国际化推广带来了新的打击。尽管中药具有采用天然药物、保健预防等特点,符合国际消费趋势,但其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仍然较低。
造成中药国际化受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缺乏完善的中药标准体系:中药以西药标准来衡量,限制了其发展。2. 质量问题:中药药品“质量门”事件频发,降低了国际市场对中药的认可度。3. 监管标准不完善:中药材加工存在不合理环节,导致假劣药材甚至“毒药材”的出现。
此外,中药复方成分不明,药效、毒理、制剂等难以与现代化学药相比,也是制约中药国际化的重要因素。
为了推动中药国际化,我们需要:
1. 建立完善的中药标准体系,规范中药材加工和药品生产。2. 加强中药质量监管,提高中药药品质量。3. 加强中药文化传播,提升国际市场对中药的认知度。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水平的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范围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以山东省为例,自2017年8月1日起,基层医疗机构非基药采购金额占比上调至30%,这意味着基层医生可使用的非基药范围将有所增加,更好地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
这一政策的实施,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1. 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基层医疗机构是患者就医的第一道防线,扩大基层用药范围,可以使患者在家门口就能得到更全面、更有效的治疗。
2. 促进分级诊疗:通过扩大基层用药范围,可以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实现分级诊疗,减轻上级医院的负担。
3. 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基层医疗机构通过使用更多非基药,可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
4. 推动医药企业转型:基层用药大放开,将为医药企业拓展基层市场提供机遇,推动医药企业从关注高端市场向关注基层市场转型。
5. 降低患者用药成本:基层医疗机构通过使用更多非基药,可以降低患者的用药成本,让患者享受到更实惠的医疗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基层医疗机构在扩大用药范围的同时,也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严格把控药品质量:基层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规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加强药品管理: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强对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流失和浪费。
3. 提高医生用药水平: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生的培训,提高医生的用药水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 加强监管: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的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近年来,药品单独定价一直备受争议。近期,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公开表示,药品将以统一定价为主,但单独定价不会完全取消,而是寻求机制革新。这一观点将在《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中体现。
对于外资原研药单独定价的敏感问题,该人士表示,过了专利保护期的药品,即使不符合条件,也要与仿制药保持相同的价格。美国大使馆商务处官员柯敏芝对此表示关注,并希望进一步沟通。
尽管统一定价成为大势所趋,但单独定价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存在,只是其审评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以往决定单独定价都是由专家开论证会来探讨,但新的定价政策要求符合四项条件:门槛高、事先设定企业申请单独定价的具体标准、便于操作、公开透明。
原研药和仿制药价格是此次改革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过了专利保护期的原创药必须符合事先设置的定价条件,否则,将执行与仿制药相同的定价,不再享受价格优待。
虽然发改委方面已经强调了定价不能依据主观判断,但业内专家指出,标准应当以明确的文字和数字的形式确定下来,才能保证判断的客观性。而外资企业凭借其在产品质量控制技术上的成本和学术研究等方面的优势,在单独定价审评中仍然具有较大优势。
对于外资原研药在中国享受的“超国民待遇”,外企认为这无可厚非。但有人认为,过了专利期却仍享受单独定价的“超国民待遇”就讲不通了。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在未来的单独定价审评中,将引入药物经济学的概念,同一种成分的药物,如果治疗效果相同,该类药品价格将和治疗成本较低的药品价格相同。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儿童用药市场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出台,为儿童用药提供了更多选择,也为儿童健康保障提供了有力支持。
新版基药目录中,收录了近200种可用于儿童的药品,其中儿童专用剂型、规格超过70个。这意味着,针对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药物将更加丰富,可以有效满足儿童用药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新版基药目录中,针对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的治疗药物也得到收录。这将为这些疾病的患儿提供更多治疗选择,提高治疗效果。
此外,新版基药目录的实施,也将对儿童用药市场产生积极影响。一方面,儿童用药市场将迎来新的增长点,相关药品企业将受益;另一方面,儿童用药的质量和安全性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为了更好地满足儿童用药需求,我国将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儿童用药研发和生产,提高儿童用药可及性。同时,家长也要关注儿童用药安全,合理用药,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总之,新版基药目录的出台,为我国儿童用药市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儿童用药市场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2012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2年度中国药品审评报告》,报告显示我国药品审评审批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报告指出,2012年,我国批准的创新药临床试验数量明显增加,审评时限缩短约2个月,从8个月缩短至6个月左右。这得益于国家食药监局鼓励创新、合理配置审评资源的策略,使得国产创新药临床试验数量由2011年的55件上升到2012年的61件。
报告中还提到,2012年我国药品注册申请逐渐回归理性,但仿制药重复研发、重复申报现象依然存在,仿制药研发中工业化能力不足问题突出。
为提高药品审评效率,鼓励药物创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关于深化药品审评审批改革进一步鼓励创新的意见》,通过改革药品审评审批工作,进一步加快创新药审评,实行部分仿制药优先审评,以满足国内临床用药的需要。
报告还显示,2012年,我国药品审评中心化药受理量略有升高,中药受理量小幅下降,生物制品基本持平。
总之,2012年度中国药品审评报告显示,我国药品审评审批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创新药审评时限缩短,为我国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罗氏制药,作为全球领先的制药公司,始终致力于推动医药行业的创新和发展。近日,罗氏制药全球首席执行官施万博士表示,罗氏制药将助力上海打造全球科技创新中心,以国际标准完善、提升、拉动整个中国医药产业链。
罗氏制药上海园区扩容升级项目是罗氏制药助力上海打造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举措。该项目包括创新中心建设和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的竣工。创新中心的建设将加速和提升一流药物研发能力,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的竣工将极大优化小分子药物的产能,满足中国市场对于小分子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
罗氏制药在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中国政府和患者的支持。罗氏制药积极履行惠及更多中国患者的承诺,通过引进世界制药的先进技术,提高中国制造的国际竞争力,推动中国医药行业的研发创新。
罗氏制药在研发和创新方面的投入也是不余遗力的。早在2004年,罗氏就成立了上海第一家跨国药企独资建立的研发中心,培养了一批优秀的跨领域研发团队,开发了极具潜力的新药产品线。今天宣布动工的罗氏制药创新中心,将有效促进罗氏与本土科研机构及国内创新企业的合作,吸引全球的科研人才植根中国。
罗氏制药上海园区的发展历程也是中国医药行业发展的缩影。自1994年落户上海张江以来,罗氏制药在中国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成为张江药谷的“巨无霸”,拥有包括药品研究、开发、生产和市场营销在内的完整的医药价值链。
未来,罗氏制药将继续致力于推动中国医药行业的创新和发展,为更多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近年来,我国中医药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中药在疾病预防和治疗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中药监管方面,我们仍面临诸多挑战。近日,第二届西部医药节上,专家们对中药监管法制化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呼吁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中药监管法制化建设需要明确监管范围和职责。目前,我国中药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导致监管效率低下。因此,有必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形成协同监管机制。
其次,中药质量监管亟待加强。近年来,我国中药市场出现了一些质量问题,如重金属超标、农药残留等,严重威胁消费者健康。为此,应加强中药质量检测,提高中药质量标准,确保中药安全。
此外,中药广告监管也需要加强。目前,一些中药广告夸大疗效、虚假宣传的现象时有发生,误导消费者。因此,应加大对中药广告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
在中药研发和注册方面,也需要加强法制化建设。目前,中药研发和注册流程不够规范,导致一些中药产品无法顺利上市。为此,应完善中药研发和注册制度,提高中药研发效率。
最后,中药监管法制化建设需要加强国际合作。随着中医药的国际化进程,我国中药产品需要满足国际标准。因此,应加强与国际药品监管机构的合作,推动中药国际化。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健康和医疗的需求越来越高。然而,在医疗行业,中药材的物流水平却与其他产品相比落后了20年。
中药材的来源广泛、成分复杂,储存和运输过程中需要严格的规范和标准。然而,目前国内中药材的仓库设施和养护技术落后,规模小、散乱,缺乏相应的规范。这使得中药材在储存过程中容易出现虫蛀、霉变等问题,影响药材的质量和疗效。
此外,中药材的物流水平落后也带来了诸多问题。一些中药材仓库没有防虫、防火的基本条件,导致药材质量受到影响。运输过程中,中药材的包装不到位,容易导致药材挥发、受潮、污染等问题。
为了解决中药材物流水平落后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建立完善的中药材物流标准体系;
2. 加强中药材仓库设施和养护技术的建设;
3. 提高中药材从业人员的素质;
4. 加强对中药材物流的监管。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才能提高中药材的物流水平,保障药材的质量和疗效,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近年来,中医药的发展备受关注,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争议。如何看待这些争议?中医药的未来发展方向如何?本文将结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的观点,探讨中医药的未来发展之路。
首先,关于中医药是否为伪科学的争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中医是中华民族创造的医学科学,不是伪科学。尽管有人借中医之名行骗,伤害了中医药的声誉,但中医药在预防和治疗疾病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随着人们健康观念的转变,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潜力巨大。根据调查报告显示,90%的民众表示会关注中医药信息的传播,53%的民众生病后愿意首选中医治疗或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法。中医药的发展要顺应时代潮流,更多地服务老百姓的健康需求。
然而,中医药的接受度在年轻人中并不高。为了让年轻人信任中医药,需要将中医药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体系,让年轻人从小正确认识中医药,培养对中医的感情,并亲身感受中医药的疗效。
在中医人才培养方面,中医教育走势与中医人才培养的规律存在差距。要培养更多优秀的中医人才,需要解决中医教育、收入和地位等方面的问题,让更多人把中医作为毕生追求。
中药材的质量问题也备受关注。为了保障中药材的质量,需要加强统筹管理,成立中药材专卖机构,从种植、采集、收购到加工,整个过程统筹起来。
振兴中医药,首先要从国家层面整体规划,完善机制和政策。要着力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管理的政策、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与利用的政策、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筹资政策、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等,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全面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医疗行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作为药品生产的基本准则,对于保障药品质量、提高公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新版药品GMP的实施,不仅加强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还全面提升了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这对于提高药品生产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具有深远影响。
然而,在现实中,药品生产、流通、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以近期曝光的毒胶囊事件为例,暴露出部分企业未严格执行GMP规范,给公众用药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因此,确保每一个药品生产企业都严格按照GMP规范进行生产,是保障老百姓用药安全的基本要求。
此外,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生产全过程应完全符合质量管理规范。这不仅关系到药品的安全性和疗效,也关系到医疗需求和安全用药。在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规范与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之间的矛盾亟待解决。
面对市场竞争和产业升级,企业只有不断进行自我更新、自我排查、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新版GMP规范的实施,对企业生产软件、生产控制与管理及生产流程加强规范与监督,促使企业不断自我改革、顺应市场。
在新一轮的药品生产过程中,企业应紧跟国家对于药品生产质量安全与提高的需求,不断进行自我研发、创新。这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也有利于满足市场对于基本药品的需求,为公众提供安全、有效、适用的药品。
总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对于提高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充分认识到GMP规范的重要性,不断加强自身管理,为我国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