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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北京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处方外流!

重磅 | 北京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处方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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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公立医院改革不断深化,旨在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北京市作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于3月16日公布了《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提出探索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的途径,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处方外流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患者将拥有更多购药选择权,有利于提高药品使用效率,降低药品成本。同时,该政策也将对药品零售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一、处方外流政策的意义

1.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以往公立医院通过药品加成来弥补运营亏损,导致过度医疗和药品滥用。处方外流政策将切断医院、药品直接挂钩的利益链,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

2. 促进医药分家:处方外流政策将推动医药行业分离,使医疗机构专注于医疗服务,药品零售企业专注于药品销售,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药品流通效率。

3. 提高药品使用效率:处方外流政策将促使患者更加理性地选择药品,降低药品滥用风险,提高药品使用效率。

二、处方外流政策的影响

1. 对药品零售行业的影响

处方外流政策将为药品零售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但也存在一定挑战。

支持方认为,处方外流政策将使药品零售企业获得更多处方来源,拓展销售品类,增加门店收入。

反对方则认为,药品零售企业面临行业洗牌、基层医院竞争、患者购药习惯改变等多重挑战,处方外流政策能否真正带来红利尚存疑问。

2. 对公立医院的影响

处方外流政策将促使公立医院转变经营模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

三、处方外流政策的实施

1. 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政府需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保障处方外流政策的顺利实施,如药品价格管理、医保报销等。

2. 加强监管:政府需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和公立医院的监管,确保处方外流政策的执行效果。

3. 提高公众认知:政府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处方外流政策的认知,引导患者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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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年来,我国医疗行业在药品采购方面一直面临着诸多挑战。为了降低药费,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各地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

    以重庆市为例,政府签发了《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规定了药品采购价低于医保支付标准或限额的部分奖励给医院,高于医保支付标准或限额的部分由医院承担。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引导医院合理采购药品,降低患者用药负担。

    《通知》还明确,对部分临床必需的短缺药品实行医保集中带量采购。这意味着,医院需要向重庆市社保局申报全年使用量,并委托采购。市社保局委托重庆药品交易所实施采购,并监督买方、卖方、配送方签订三方合同,医保基金支付结算。这一举措有助于保障短缺药品的供应,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此外,重庆市还采取了其他措施,如规范招标中标工作、杜绝行业垄断等,以解决集中采购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助于提高药品集中采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患者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其他省份也纷纷开展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工作。其中,安徽省的整治力度最大,该省卫计委召开会议,通报被约谈市在卫生计生领域发生的腐败案件和医药集中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这表明,政府已将整顿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上升到反腐倡廉的政治层面。

    在严控药费的同时,我国也在积极探索“以药养医”的改革之路。业内人士认为,要从改变医疗从业人员的筹资机制下手,并建立明确的处罚措施,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 近年来,我国医疗行业乱收费现象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医患关系和医疗行业的形象。据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医药乱收费金额三千多万元。其中,医务人员上交回扣金额约1293.84万元,上交“红包”总金额约403.9万元。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医药购销中的违法违纪案件184件,涉案金额约658.39万元,受党纪政纪处分103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8件。此外,查处乱收费金额约3392.08万元,340人因乱收费问题受到处理。其中,查处收受“红包”问题223件,113人因收受“红包”受到处理。

    为了推动纠风工作的开展,卫生部着力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广东省中医院“一切以病人为中心”、河南省实行省、地、县及医院、科室、医务人员个人三级承诺三级考核、宁波市创建“无‘红包’医院”等先进单位的经验和钟南山、韦加宁等先进个人的事迹被推广,以推动医德医风教育工作。同时,严肃查处行风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

    卫生部还协助重庆市卫生局,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查处部分医务人员收受医疗器材回扣问题,并在全市卫生系统对收受药品和医疗器材回扣、提取开单费、统方费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全市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自查自纠的上缴款300.69万元。重庆市卫生局对此案进行了深入剖析,认真汲取教训,全面深入整改,从加强教育、重申纪律、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等方面,探索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

    此外,卫生部还督促协助有关部门认真查处了宁夏中医院、浙江瑞安市人民医院的问题,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按责任制规定追究了有关领导的责任,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 近日,长沙市物价局执法人员在芙蓉区火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房进行基本药物价格检查,发现该卫生服务中心已经严格按照基本药物制度执行零差率销售。

    长沙市作为全国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城市之一,已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省36个试点县(区、市)正式实行基本药物最高零售价格,296种、2740个剂型规格的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长沙市物价局于昨日开始对宁乡县、芙蓉区、岳麓区试点县(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人员来到芙蓉区都正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了解到该中心从1月25日起就开始在社区医院试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并将《芙蓉区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册》发送到每家每户,同时在中心醒目位置张贴了公告,将每种药物的价格在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该中心所销售的注射类药品已下调价格达50%以上,口服类药品价格的降幅也达到15%-25%。

    据了解,长沙市物价局此次共出动检查人员100人,对宁乡县33个、芙蓉区9个、岳麓区12个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分片包干、定点定人”的方法,按照“盯死盯牢、一个不漏”的原则“地毯式”检查,以确保基本药物价格政策落实到位。

    此外,长沙市物价局还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基本药物价格存在违规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文章还介绍了其他与医疗相关的新闻,如“小心!打领带“打”出近视!”,“谁来“喂饱”农民工性饥饿?”,“2010年度十大隐忧产品 看你身边有多少!(图)”,“惊!男人也会得卵巢癌?”等。

  •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上海地区的医疗市场迎来了一股新的变革。近年来,‘经济药房’在上海逐渐站稳了脚跟,为市民提供了更加便捷、实惠的医疗服务。

    ‘经济药房’的出现,主要是为了解决市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这些药房以平价、实惠为宗旨,为市民提供日常所需的药品,并且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此外,许多‘经济药房’还与医保定点机构合作,使得市民在购买药品时,可以享受医保报销的优惠政策。

    ‘经济药房’的兴起,不仅为市民提供了便利,也为医疗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这些药房在为市民提供平价药品的同时,也推动了药品市场的竞争,使得药品价格逐渐回归合理区间。

    除了药品价格优势外,‘经济药房’还提供了一系列的便民服务。例如,许多药房提供药品配送服务,市民可以足不出户就能购买到所需的药品。此外,一些药房还提供健康咨询、慢病管理等增值服务,为市民提供全方位的健康保障。

    当然,‘经济药房’的兴起也带来了一些挑战。如何保证药品质量、如何规范药房经营行为等问题亟待解决。但总体来看,‘经济药房’的出现无疑为医疗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也为市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

  •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深圳市在医药分开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7月1日起,深圳市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费用,数据显示,改革两个月来,患者门诊人次费用及药品费用均出现下降,公立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得到遏制。本文将从患者、医疗机构和主管部门三个方面,详细解读深圳医改两月来的成绩单。

    患者:临床过度用药减少,医保患者为主要受益群体

    改革后,患者门诊人次费用及药品费用均有所下降,每门诊人次药品费用降幅达13.0%。特别是有深圳医保的就医人群,改革后个人自付费用负担有所减轻。据数据显示,改革后每诊疗人次个人账户支付费用减少了12元,一年可直接减轻参保人自付费用2.09亿元。

    然而,对于非深圳医保病人,改革后负担可能会有所增加,特别是对于用药量小、检查项目多的非深圳医保病人,单次看病费用会有所增加。

    医疗机构:门急诊总量上升,收入增长小于业务增幅

    改革两个月来,全市公立医院月均门急诊总量354.9万人次,同比增幅1.7%;门急诊业务收入69533.4万元,同比增幅0.7%。社康中心月均门急诊总量207.9万人次,同比增幅11.5%;门急诊业务收入11642.5万元,同比增幅6.1%。医院和社康中心业务收入的增幅,均小于门急诊量的增幅。

    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医疗机构药品收入有较大幅度下降,同时医保病人诊查费增加部分还未到账。

    主管部门:改革还需配套措施,下一步主推医院补偿及分配改革

    为了让医药分开改革取得根本的成效,促进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促进医药卫生行业健康发展,还要看配套措施的实施情况。深圳市卫人委表示,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在于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深圳市将建立分类管理的财政补助模式,通过完善财政补偿制度,调整对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结构,研究解决部分公立医院改革后的政策性亏损问题,确保其在改革后合理收入不减少。

  • 近年来,我国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在降低药价、规范药品流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随着医改的深入,药品集中采购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和问题。

    为了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部门近日在京召开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制和采购办法,推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取得新突破。

    会议指出,要积极推进带量采购,通过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等手段降低药品价格,解决医疗机构二次议价问题。同时,要探索两段式招标模式,即不把中标价格作为结算价格,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采购数量、回款时间等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签订合同的结算价。

    会议还强调,要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商业贿赂、违规操作等问题。

    此外,会议还对下一步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创新,推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 近年来,我国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其中一个重要举措就是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为了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我国决定在部分地区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

    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是指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销售基本药物时,不得加价,即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价格。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问题,让群众享受到更加公平、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为了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我国采取了以下措施:

    1. 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基本药物,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稳定。

    2. 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储备制度,防止因药品短缺而影响群众用药。

    3. 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监管,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

    4. 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5.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识。

    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对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能够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基本药物是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的药品,其价格相对较低。通过实行零差率销售,可以进一步降低群众用药成本,让群众用上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药品。

    其次,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能够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场所。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可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此外,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还能够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通过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可以逐步改变“以药补医”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率。

  • 近年来,我国基层医疗机构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例如,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中出现的个别超低价恶性竞争问题如何破解;基层医疗机构回归公益后,如何避免重回大锅饭局面,医务人员积极性如何提高;农村卫生网底亟待筑牢,但乡村医生权益如何保障……

    针对这些问题,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志刚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持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改革,让基层百姓看病更加便捷、实惠。

    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将试行国家定价

    孙志刚表示,为解决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中出现的个别超低价恶性竞争问题,将试点对经多次采购价格基本稳定的基本药物实行国家统一定价,并探索以省(区、市)为单位,直接与生产企业议定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同时,对少数基层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基本药物,采取招标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

    孙志刚指出,回归和维护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是医改的基本方向,但也要避免重回大锅饭局面。为此,将深化编制和人事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同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可按照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孙志刚强调,要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明确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分工和资金分配比例,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同时,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领取养老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村医的养老待遇。

    此外,孙志刚还表示,要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执法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 近年来,随着医疗费用支付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药店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医疗保险研究室副主任董朝晖在2012年西普会上指出,医疗费用支付制度改革对药店规范行业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首先,医保支付政策改革强化了门诊统筹,淡化了个人账户。这意味着医保基金在普通门诊的支出会大幅度增加,对常用药的支出也将大幅度增加。这对药店来说是一个机遇,但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因为目前相当一部分地区规定医保定点药店中只能使用个人账户,而不能使用统筹基金。淡化个人账户,意味着医保基金对医保药店的支付将减少。

    其次,普通门诊实行按人头付费、门诊大病分病种按年付费及住院按病种付费。这些政策鼓励医药机构节约成本,加强了对患者全面的健康管理。但从付费角度来说,其结果是强化了医药捆绑支付,医和药一起覆盖基层的医疗机构。这使得患者购买药品的费用很难再流到药店去。

    此外,高负担病人的大病保险也将由保险公司来解决。这将为行业带来利好,因为更多的高价药品可能纳入医保支付;保险公司具有较强的成本意识,激励专业化分工。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因为保险公司全国网络化运行,对药品供应商的整合提出了要求。

    针对这些挑战和机遇,董朝晖提出了以下政策建议:

    1. 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建立竞争性的医疗服务体系,使患者拿着处方在药店配药,支持在医院门口开药店,支持药店方便地转成门诊部,支持医生多点执业,支持社会资本投资药店和医疗机构。

    2. 实行“三个分类支付”方式,即人头费用于支付诊疗费,非处方药另外支付,同时应该把药店购药纳入统筹基金支付。

    3. 保险机构应与药品供应商建立价格谈判机制,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药品价格。

    此外,药店也要规范行业行为,杜绝骗保行为,加强与医疗机构合作,融入基层医疗体系,专业化发展,做强药品供应链,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的药事服务。

  •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但“看病贵”的问题却一直困扰着广大患者。药品招标采购制度的推行本意是为了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然而实际情况却并不理想。近日,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等四协会的负责人在《中国医药报》主办的“中国药品流通改革与发展高层论坛”上,对药品招标采购制度进行了炮轰。

    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实施多年,但药品价格并没有如预期般降低,反而出现了“看病贵”的现象。这主要是因为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存在以下问题:

    1. 药品招标采购于法无据。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并没有找到明确的法律依据,其合法性受到质疑。

    2. 招标中介机构收取高额手续费。企业需要向中介机构支付报名费、中标费、标书费、保证金等费用,增加了企业的成本。

    3. 药品招标采购导致药品价格虚高。由于药品招标采购制度不完善,导致药品价格虚高,加重了患者的负担。

    4. 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导致药品质量参差不齐。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一些劣质药品流入市场,危害患者健康。

    针对上述问题,与会专家提出了以下建议:

    1. 重新审视药品招标采购制度,确保其合法性。

    2. 规范招标中介机构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3. 加强药品监管,确保药品质量。

    4. 推进医药分开改革,降低药品价格。

    总之,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需要相关部门认真反思并加以改进,以减轻患者负担,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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