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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布2015年第四期违法药品广告消费警示

湖北省发布2015年第四期违法药品广告消费警示
发表人:精准医疗探秘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度不断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行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然而,与此同时,虚假广告、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也日益猖獗。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7月发布了第四期违法药品广告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虚假广告,理性消费。

本期警示中,湖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66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7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44条次。其中,以下几款产品因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广告频次高,被列为重点警示对象:

一、贵州肾元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肾元胶囊”,该药品被虚假宣传为能治疗各类肾病,总有效率为99.8%。然而,事实上,该药品仅用于治疗慢性肾炎所引起的水肿、腰痛、蛋白尿等症状,并不能治疗其他类型的肾病。

二、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生产的药品“沙苑子胶囊”,该药品被虚假宣传为能清除前列腺腺管和毛细血管中的垃圾、毒素,打通腺管,排出毒素等。然而,该药品仅用于治疗肾虚腰痛、遗精早泄等症状,并不能治疗前列腺疾病。

三、济南龙马医疗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国富龙马系列治疗仪”,该治疗仪被虚假宣传为能治疗骨质增生、类风湿、失眠、糖尿病等疾病。然而,该治疗仪仅适用于治疗肌体肌肉关节疼痛、麻木、屈伸不利等症状,并不能治疗其他疾病。

四、上海海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海维牌欣能胶囊”,该保健食品被虚假宣传为能辅助降血脂。然而,该保健食品仅具有辅助降血脂的保健功能,并不能替代药物治疗。

五、成都地奥九泓制药厂生产的保健食品“地奥R紫黄精片”,该保健食品被虚假宣传为能彻底激发人体生命抗病潜能,消除疾病和衰老的总根源。然而,该保健食品仅具有免疫调节的保健功能,并不能替代药物治疗。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以上违法广告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处理。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产品说明书,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如有疑问,请咨询医生或药师,理性消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站内容仅供医学知识科普使用,任何关于疾病、用药建议都不能替代执业医师当面诊断,请谨慎参阅

药物中毒疾病介绍:
药物中毒,是指短时间内误服或服药过量、注射药物过量引起的药物累积导致的中毒。以服用和静脉注射中毒,最为常见。最常见的中毒原因是自杀。严重者会迅速危及生命,其主要中毒表现为呼吸困难、头晕、恶心、呕吐、发绀等症状。需要尽快处理,短时间内排出毒物,紧急情况需要心肺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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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生素作为人体必需的有机化合物,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过量补充维生素却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副作用。本文将探讨维生素的补充原则,以及过量补充可能带来的危害。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维生素的特点。维生素主要存在于天然食物中,人体自身无法合成,需要通过食物摄入。此外,维生素并非构成机体组织的原料,也不提供能量,但其生理需要量极小,对人体健康至关重要。

    然而,许多人在缺乏了解的情况下,盲目大量补充维生素。例如,张小姐因为工作繁忙,饮食不规律,便开始大量服用维生素。结果,她出现了恶心、头痛、疲劳等症状,经医生诊断,是过量摄入维生素所致。

    事实上,过量补充维生素可能对健康造成以下危害:

    1. 损害器官:脂溶性维生素如维生素A、维生素D等,过量摄入后无法通过尿液排出,容易在体内蓄积,导致器官损害。

    2. 影响药物吸收:维生素与某些药物存在相互作用,过量补充可能导致药物吸收不良,影响治疗效果。

    3. 干扰营养平衡:过量补充维生素可能导致其他营养素的摄入不足,影响营养平衡。

    4. 增加疾病风险:某些维生素过量摄入与某些疾病的发生风险增加有关。

    那么,如何正确补充维生素呢?以下是一些建议:

    1. 饮食均衡:保证膳食多样化,摄入充足的维生素。

    2. 根据需求补充:在营养师或医生的指导下,根据自身情况补充维生素。

    3. 注意剂量:遵循说明书或医生建议,避免过量补充。

    4. 注意储存:维生素易受光、热、氧等因素影响,储存时应注意避光、低温、干燥。

    总之,维生素的补充应遵循科学原则,避免盲目过量,以免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 儿童误食药物是急诊科常见的意外事件之一。许多家长可能不知道,我国95%以上的药品包装并不具备儿童保护功能,这给儿童安全带来了潜在风险。

    为了保障儿童用药安全,家长们需要了解以下知识:

    1. 识别药物:了解家中药品的名称、用途和剂量,避免误食。

    2. 安全储存:将药品放在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如高处、柜子里等。

    3. 监督用药:在儿童用药过程中,家长应全程陪伴,确保药物正确服用。

    4. 购买儿童专用药品:选择具有儿童保护功能的药品,如儿童剂型、儿童安全包装等。

    5. 了解急救知识:掌握儿童误食药物的急救方法,如催吐、洗胃等。

    此外,家长还应关注以下因素,降低儿童误食药物的风险:

    1. 药品外观:避免购买外观与糖果、玩具相似的药品。

    2. 药品口味:避免购买口味甜腻、诱人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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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家庭环境:保持家庭环境整洁,避免儿童接触危险物品。

  • 肾病综合征,这一听起来陌生的名词,却与我们的健康息息相关。它并非单一的疾病,而是一系列由多种原因引起的综合症状。今天,就让我们揭开肾病综合征的神秘面纱,了解其背后的原因和防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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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了解耳毒性药物的知识,避免滥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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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旦觉得听力不清,要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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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药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近期,质检总局公布了巴拿马药物中毒事件的相关调查和处理结果,暴露了部分企业在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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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质检总局还对其他几起质量事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包括输美宠物饲料两家违规企业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中策轮胎事件调查结果、日本彩土锅事件调查结果等。这些事件的发生,再次提醒我们,药品安全和质量监管的重要性。

    作为医疗行业从业人员,我们需要时刻关注药品安全,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案。

    以下是一些与药品安全相关的建议:

    • 关注国家药品监管政策,了解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规范要求。
    • 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意识,及时发现并上报可疑药品不良反应。
    • 加强药品知识学习,提高对药品质量、疗效的判断能力。
    • 关注患者用药情况,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 积极参与药品安全公益活动,提高公众药品安全意识。

  • 近年来,随着我国药品实体销售环境的不断改善,网络售药逐渐兴起,但也带来了假药向互联网蔓延的趋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为了打击网络售假,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并普及药品安全知识。

    网络售药方便快捷,但也给虚假医药信息发布和假劣药品销售提供了空间。

    公安部于2013年部署专项行动,打掉多个非法售药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缴获大量假药。

    虚假药品广告是网上售假药的推手,许多不法商家利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

    网上售药存在诸多问题,如宣传欺骗性强、渠道多样、窝点隐蔽等。

    专家建议,要完善监管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安全意识,共同打击网上售假行为。

  •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急救车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广州市的120急救车在亚运会的推动下,迎来了升级换代,崭新的奔驰救护车投入使用,为广州市的急救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

    这些救护车都是由政府与医院共同出资购买,每辆车的价值超过一百万元。虽然医院需要承担一半的费用,但为了提高急救效率,这样的投入是值得的。

    然而,救护车的高效运转离不开背后默默付出的急救人员。他们承担着高强度的工作,面对各种突发状况,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挽救着患者的生命。

    急救人员的工作并不容易。他们需要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出车。一次出车,至少需要配备两名担架工、一名护士、一名医生和一名司机。虽然出车费只有几十元到一两百元不等,但对于医院来说,这样的投入并不划算。

    急救人员的工作环境也十分艰苦。他们需要在狭小的空间里搬运病人,面对各种突发状况,需要保持冷静和专注。他们还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有时会遇到家属情绪激动的情况。

    尽管如此,急救人员仍然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医者仁心。他们用无私的奉献和专业的技能,为患者带来了希望和生的机会。

    本文将围绕急救车的故事,探讨急救人员在救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以及他们所面临的挑战和困境。

  •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健康的需求也越来越高。然而,市场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保健品和药品,让消费者难以辨别真伪。今天,我们就来揭秘那些假冒伪劣药品的危害,并教大家如何辨别真伪,保护自身健康。

    一、假冒伪劣药品的危害

    1. 药效不确定:假冒伪劣药品的成分、剂量、生产工艺等都无法保证,导致药效不确定,甚至可能产生副作用。

    2. 损害身体健康:长期服用假冒伪劣药品,可能导致药物依赖、器官损害等严重后果。

    3. 危害社会信誉:假冒伪劣药品的流通,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正规药品企业的信誉。

    二、如何辨别假冒伪劣药品

    1. 观察包装:假冒伪劣药品的包装往往粗糙、印刷模糊,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

    2. 检查批号:正品药品的批号清晰可见,假冒伪劣药品的批号可能模糊不清或不存在。

    3. 查看生产日期:正品药品的生产日期明确,假冒伪劣药品的生产日期可能模糊或不存在。

    4. 询问销售人员:正规药品销售人员会主动介绍药品的成分、功效、使用方法等信息,假冒伪劣药品销售人员可能避而不谈。

    5. 咨询医生:在购买药品时,最好咨询医生或药师,确认药品的真实性。

    三、如何预防假冒伪劣药品

    1.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尽量选择药店、医院等正规渠道购买药品,避免购买来路不明的药品。

    2. 储存药品要规范:药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处,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3. 注意药品有效期:药品有效期过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

    4. 关注药品不良反应: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咨询医生。

  •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药品电子监管码作为一项重要的药品监管手段,一直备受关注。然而,近日,国家药监总局宣布暂停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码,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月20日,国家药监总局在其官网上发布《关于暂停执行2015年1号公告药品电子监管有关规定的公告(2016年第40号)》,明确指出,现决定暂停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1号)中药品电子监管的有关规定。

    这一决定源于湖南养天和大药房因拒绝将所经营药品扫码上传到阿里健康运营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被责令停止营业,取消经营资格。随后,养天和大药房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告上法庭,认为其推广阿里健康运营的电子监管网经营业务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反垄断法》的规定。

    此次事件引发了业内的连锁反应,A股三大药房连锁上市公司老百姓、一心堂、益丰大药房联合发布声明,反对现行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国家药监总局也紧急召开座谈会,与企业商讨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码的纠纷解决方案。

    尽管国家药监总局已宣布暂停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码,但这场风波并未结束。国家药监总局在发布《暂停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码》公告的同时,也公开征求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的意见。社会各界可于2016年3月23日前,向总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新修订药品GSP实施设置了3年过渡期。到2016年规定期限后,对仍不能达到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的企业,将依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及时出台具体实施步骤,严格监督实施新修订药品GSP,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无论药品电子监管码是否执行,提高社会药店经营质量已势在必行。未来,药品流通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才刚刚开始。

  • 近年来,中药材市场乱象丛生,制假售假现象屡禁不止。本文将深入剖析中药材造假的新动向,揭示其背后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造假手段升级,专业程度高

    随着科技的发展,中药材造假手段也不断升级,一些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高科技手段进行造假,使得造假行为更加隐蔽,专业程度更高。例如,利用现代化学合成技术合成中药材的有效成分,再进行加工处理,以假乱真;利用先进的仪器设备对中药材进行掺杂使假,使得造假行为更加难以察觉。

    二、产业链完善,分工明确

    中药材造假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从原料采购、加工生产、包装销售到市场流通,各个环节都有专业人员负责。这种分工明确的产业链使得造假行为更加难以打击,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三、医生和药厂参与,利益链条复杂

    一些医生和药厂也参与到中药材造假活动中,使得利益链条更加复杂。医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造假行为提供便利,药厂则通过购买廉价中药材降低生产成本,从中谋取利益。

    四、对策建议

    1.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打击力度;2. 建立健全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3. 提高中药材行业标准,严格准入门槛;4. 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5. 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中药材造假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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