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
试验全称 评价盐酸安罗替尼胶囊联合化疗一线治疗RAS/BRAF野生型转移性结直肠癌有效性**全性的随机、开放、平行对照、多中心Ⅲ期临床研究 适应症 结直肠癌 试验药物 盐酸安罗替尼胶囊联合化疗 对照药物 贝伐珠单抗注射液联合化疗 试验分期 III期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 2、年龄:18-75 周岁(签署知情同意书时);ECOG PS 评分:0-1 分;预计生存期超过 3 个月; 3、经组织病理学和/或细胞学检查确诊的、经 MDT 讨论确认的不可切除转移性结直肠腺癌(UICC/AJCC 结直肠癌 TNM 分期系统(2017 年第 8 版)); 4、基因检测显示 RAS(包括 KRAS 和 NRAS)野生型、BRAF 野生型的患者; 5、根据 ****** 1.1 标准证实具有至少一个可测量病灶; 6、主要器官功能良好,符合下列标准: (1) 血常规检查标准(筛选前 7 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类药物纠正): a) 血红蛋白(HGB)≥90g/L ; b)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NEUT)≥1.5×109/L ; c) 血小板计数(PLT)≥100×109/L; (2) **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 a) 总胆红素(TBIL*******倍正常值上限 (ULN) (******* 综合症受试者,≤ 3×ULN); b) 丙氨酸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基转移酶(AST)≤ 2.5ULN。若伴肝转移,则 ALT 和 AST≤ 5ULN; c) 血 清 肌 酐 ( CR ) ≤ 1.5ULN 或 肌 酐 清 除 率 (CCR) ≥50ml/min 。 (3) 凝血功能或甲状腺功能检查需符合以下标准: a)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 1.5×ULN(未接受抗凝治疗); b) 促甲状腺激素(TSH)≤ ULN;如果异常应考察 T*** T4水平(如中心无 T3、T4 可用 FT3、FT4 代替),水平正常则可以入选。 (4)心脏彩超评估 :左室射血分数 (LVEF) ≥50%。 7、育龄女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 6 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 7 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男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 6 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 存在 MSI-H/dMMR 的患者。 2、 合并疾病及病史: a) 3 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以下情况可以入组: 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Ta (非浸*性肿瘤),Tis (原位癌) 和 T1 (肿瘤浸*基膜)]; b)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 c) 入组前 4 周内存在或有倾向出现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等情况; d) 入组前 4 周内存在活动性炎性肠病的患者; e) 不能控制的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f) 由于任何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高于 CTC AE 1 级的未缓解的毒性反应(不包括脱发和奥沙利铂引起的≤2 级的神经毒性); g) 研究治疗开始前 28 天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切开活检或明显创伤性损伤(胃肠镜下组织活检除外); h) 影像学(CT 或 MRI)显示肿瘤侵犯大血管或与血管分界不清,筛选前 3 个月内出现呕血、便血症状且日出血量≥2.5 mL; i) 不管严重程度如何,存在任何出血迹象或病史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j) 在研究开始前 4 周内,出现任何出血事件≥CTCAE 3 级的患者,存在未愈合创口、溃疡或骨折; k) 6 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l)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 m) 存在任何重**/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受试者,包括: 未 控 制 的 高 血 压 ( 经 标 准 抗 高 血 压 治 疗 后 仍 收 缩 压≥150mmHg 或舒张压≥100 mmHg); 患有≥2 级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心律失常(包括男 QTc ≥450ms(男),QTc ≥470ms(女))及≥2 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 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 AE 2 级感染); 肝硬化、活动性肝炎*;(*活动性肝炎【乙肝参考:HBsAg 阳性,且 HBV DNA 阳性(>2500 拷贝/mL 或者>500IU/mL);丙肝参考:HCV 抗体阳性,且 HCV 病毒滴度检测值超过正常值上限;】注:符合入组条件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核心抗体阳性的受试者、丙型肝炎患者,需持续抗病毒治疗,以防止病毒激活。) 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者;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FBG)>10mmol/L);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 者; 患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并需要治疗者。 3、 肿瘤相关症状及治疗: a) 研究治疗开始前 4 周内曾接受过手术(既往的诊断性活检除外)、放疗、化疗或其它抗癌疗法(从末次治疗结束时间开始计算洗脱期); 注:既往曾接受过局部放疗的,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入组:放疗结束距研究治疗开始超过 4 周(脑部放疗为超过 2 周),且本次研究选择的靶病灶不在放疗区域内;或靶病灶位于放疗区域内,但已确认进展; b) 研究治疗开始前 2 周内接受过 NMPA 批准药物说明书中明确具有抗*********(包括复方斑蝥胶囊、康艾注射液、康莱特**/注射剂、艾迪注射液、鸦胆子油注射剂/**、消癌平片/注射剂、华蟾素胶囊等)治疗; c) 既往接受过含有抗血管靶向药物(包括*****、*****、帕尼单抗、阿柏西普、瑞戈非尼等)的术后辅助治疗; d) 首次给药前,既往接受过针对晚期结直肠癌的系统性治疗。研究开始前>12 个月(含奥沙利铂的化疗)或>6 个月(不含奥沙利铂的化疗)结束的辅助治疗除外; e) 伴有症状或症状控制时间少于 2 个月的脑转移者; 4、 分组前 4 周内参加过其他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从末次治疗结束时间开始计算洗脱期); 5、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完成研究的伴 随疾病者,或认为存在其他原因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