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患者在放疗开始前已经开始使用一些药物,这些药物在放疗时该怎么使用,会不会有什么相互作用。这是我经常被问到的问题。
这篇短文专门讲解这一话题
1、希罗达(卡培他滨),放疗前 2 周应停止服用。放疗结束后 1 周,复查血常规正常后,可以开始服用。只要是化疗药物都要在放疗期间停用。
2、内分泌药物(来曲唑、氟隆、依稀美坦、阿诺新、法乐通等)可以在放疗期间正常服用。
3、肚皮针(诺雷得、抑那通可以在放疗期间正常使用。
4、赫赛丁等针对 HER2 阳性的靶向药物可以在放疗期间正常使用。
5、长期服用的降压药、降糖药、心血管类药物放疗期间可以使用。
6、放疗 10 次左右开始出现皮肤发红、紧绷感、刺痛等不适,以上都是放疗的轻微副反应,可以开始使用康复新、易孚等药物治疗。康复新和易孚的使用自行选择合适的时间,不必一定在放疗前后。如果有皮肤开始出现轻微水泡和破损,可以使用贝复新外涂。
7、需要照射锁骨区的患者,放疗 12 次左右会出现轻微咽喉部异物感,吞咽食物时局部轻微疼痛。此时可以服用康复新液。
8、放疗期间可以不使用中药汤剂,如需中医调理,中草药科安排在放疗结束后使用。
9、如果以上内容不能解答您的疑问,请询问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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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乳腺癌放疗期间需要停药吗?放疗期间哪些药可以吃? 【省医放疗科孙恒文主任科普】
孙恒文
副主任医师
广东省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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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恒文
副主任医师
广东省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