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将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纳入医保特殊疾病范围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将被纳入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特殊疾病范围。对于职工医保患者,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将实行单病种限额结算,限额标准为6000元/年;而居民医保患者的门诊治疗费用则将按门诊特病慢性病相关政策予以结算。
此外,非小细胞肺癌的门诊特病结算方式也将增加单病种限额结算方式。符合准入标准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其门诊治疗医疗费用将实行单病种限额结算,限额标准为40000元/年。
本通知将从2017年3月1日起执行。同时,附件中提供了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的准入和退出标准。
文章 手上突然出现瘀青怎么办?
医疗之窗
文章 我有中度脂肪肝,平时喝酒,需要吃药吗?
健康管理专家
文章 有脂肪肝能吃这个保健品吗?医生说作用有限...
精准医疗探秘
文章 入职体检都查啥?樟木头公立医院的体检项目有哪些?
医疗科普小站
文章 脂肪肝引起的肝酶升高,如何快速降低?
生命之光传递者
陈念
主任医师
感染内科
江苏省人民医院
裴书飞
副主任医师
消化内科
南阳市中心医院
李博
主任医师
中医消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