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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
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0 年版)》发布 全科界 推荐理由 支气管哮喘(哮喘)是常见的慢性呼吸道疾病,近年来其患病率在全球范围内有逐年增加的趋势。临床研究和实践结果表明,哮喘的规范化诊断和治疗,特别是实施有效的管理,对于提高哮喘的控制水平,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在我国既往哮喘防治指南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国内外循证医学研究结果,对 2016 年版指南进行修订并形成了《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0 年版)》(《指南》),旨在为提高我国医务人员对成人哮喘规范化诊治的认识和水平提供指导性文件。 内容要点 分期 根据临床表现,哮喘可分为急性发作期、慢性持续期和临床控制期。其中,临床控制期是指患者无喘息、气促、胸闷、咳嗽等症状 4 周以上,1 年内无急性发作,肺功能正常。 哮喘评估的主要方法 包括症状、肺功能、哮喘控制测试、呼出气一氧化氮、痰嗜酸性粒细胞计数、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计数、血清总 IgE 和过敏原特异性 IgE、过敏原检测。其中,血清总 IgE 没有正常值,其水平增高缺乏特异性,需要结合临床判断,但可以作为使用抗 IgE 单克隆抗体治疗选择剂量的依据。过敏原特异性 IgE 增高是诊断过敏性哮喘的重要依据之一,其水平高低可以反映哮喘患者过敏状态的严重程度。 哮喘的鉴别诊断 哮喘应注意与左心功能不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上气道阻塞性病变等常见疾病相鉴别,此外还应与嗜酸粒细胞肉芽肿性多血管炎、变应性支气管肺曲霉病等疾病相鉴别,以上这些疾病在临床上都可以表现有哮喘样症状。 哮喘慢性持续期治疗的一般原则 治疗原则是以患者病情严重程度和控制水平为基础,选择相应的治疗方案。基于哮喘控制水平的治疗策略已经得到大量循证医学证据的支持,应当为每例初诊患者制定书面的哮喘防治计划,定期随访、监测,并根据患者控制水平及时调整治疗以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 哮喘合并慢阻肺 目前尚无公认的哮喘合并慢阻肺(asthma-COPD overlap syndrome,ACOS,后改称 ACO)诊断标准,符合如下标准的患者需考虑 ACO 诊断:(1)已诊断慢阻肺的患者,如存在可逆的气流受限(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改善率>12%,且绝对值升高>200ml)、呼出气一氧化氮增高、诱导痰嗜酸性粒细胞增高、既往有哮喘病史,需考虑 ACO 诊断;(2)已诊断哮喘的患者,经过 3~6 个月规范治疗后,仍然存在持续气流受限(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一秒率<70%),存在有害气体或物质暴露史(吸烟或既往吸烟≥10 包年),高分辨率 CT 判断存在肺气肿以及肺功能检查弥散功能下降,需考虑 ACO 的诊断。就目前的研究,ACO 不是一个独立的疾病,而是哮喘和慢阻肺两个疾病共存。ACO 的治疗推荐联合应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长效β2 受体激动剂-长效抗胆碱药物。同时,ACO 治疗应包括戒烟、肺康复、疫苗接种和合并症的治疗。 ——原文: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0 年版)[J].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20,43(12): 1023-1048.DOI: 10.3760/cma.j.cn112147-20200618-00721
余倩
主治医师
北京师范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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