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叫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而不是妊娠期高血压
有些病是妊娠妇女所特有的,怀孕时它悄然潜入,如不被发现并予以遏制,便可能积养成“气候”,对母儿造成威胁。不过也神奇,一旦妊娠终止,它又会黯然离去,很少留下后遗症……比如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妊高症,是孕期常见的一种疾病,那为什么叫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而不是妊娠期高血压?今天就跟大家详细说一说。
什么是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
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简称妊高征)是指孕20周后,出现高血压、浮肿、尿里有蛋白等症状,严重时可出现肝、肾功能损害,凝血功能紊乱和抽搐发作(医学术语称之为“子痫”)。这种综合征是常见的妊娠期并发症,我国的发病率大约为9.4%。
也就是说,妊高症的临床表现除了典型的高血压、水肿、蛋白尿外,还伴有其他一系列的症状。
1、高血压
血管痉挛性收缩导致血压升高。妊娠20周前,血压一般同孕前水平或略低于孕前水平,妊娠20周以后,如果血压持续升高至140/190mmHg或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mmHg为血压异常。据资料统计,正常人在1天24h内血压是有规律性变化的,故有人主张用平均动脉压(mean arterial blood pressure,MAP)>(收缩压+舒张压x2)÷3或舒张压+1/3脉压)区分其严重程度。MAP103~114mmHg为轻度妊高征,115~126mmHg为中度妊高征,>127mmHg为重度妊高征。
2、水肿
正常孕妇体重增加平均以每周0.5kg为宜,肥胖孕妇比消瘦孕妇的增重应减低,孕期由于胀大的子宫压迫下腔静脉回流受阻,引起液体潴留。最初表现为体重增长过快(隐性水肿)。若1周内体重增加≥1kg,可能已存在隐性水肿,超过2kg为隐性水肿的警告值,应密切注意其他体征,若体液积存过多,表现为显性水肿,可出现临床可见的凹陷性水肿。水肿多由踝部开始,向上延伸。足及小腿有明显的凹陷性水肿,经休息6h以上,不消退,用(+)表示,延及大腿部为(++,一般才有临床意义);水肿延及腹部及外阴者为(+++);全身水肿以(++++)表示,可伴有腹腔积液。
1、蛋白尿
一般出现晚于水肿及血压升高,单纯蛋白尿持续存在应考虑肾病变。出现蛋白尿预示肾小球的通透性增加。可采用随意清洁尿或24h尿蛋白定量测定,如经常有(+)尿蛋白或尿蛋白>500mg/24h,则为病理现象。
2、眼底改变
眼底变化是反应妊高征严重程度的一项重度参考指标,因为全身唯一能见到反映体内器官小动脉情况的是视网膜小动脉。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眼底变化可分为3期:
第1期,血管痉挛期:可见动脉管径粗细不均,管壁反光增强,继而进展至缩窄,动静脉比例由正常的2:3或3:5变为1:2或1:3;
第2期,血管硬化期:出现水肿,渗出;
第3期,视网膜病变期:水肿明显,有时有棉絮状渗出,甚至可见火焰状出血。
水肿、渗出严重时可引起视网膜剥脱。患者可有视力模糊,甚至突然失明。这些病变多于产后可逐渐恢复,视力也可逐渐好转。
3、抽搐昏迷
这是病情最严重的表现,可发生在产前,产时或产后。抽搐时病人表现面肌紧张,牙关紧闭,眼球固定而直视前方,继而全面肌肉强直,剧烈抽动,呼吸停止,意识丧失,大小便失禁,发作频繁或持续昏迷者,常可死亡。
4、其他症状
全身水肿、头晕、视物模糊、肝区疼痛、肝肾功能异常、低蛋白血症、血小板降低、胸腹水、心包积液、胎儿生长受限等。
由此可见,妊高征不单单是血压的升高,还伴有其他一系列的症状,因此不能单纯的称之为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则更为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