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忽视药师的处方审核权

文章首发于 |  男科医生张国喜头条号

 

先说两个故事。

 

故事一:

 

药师发现医生的处方有超剂量的情况,没有给患者发药,而是打了内部电话联系医生。

 

好巧不巧,刚好赶上医生去卫生间。

 

所以患者不高兴了,对药师说:大夫给我开的药,你给我就是了,难道你比大夫还会看病吗?

 

但这位药师仍等到医生在处方上签字确认后,才发了药。

 

 

故事二:

 

有一患儿,因口腔溃疡而到医院就诊。

 

医生在介绍了相关用法及可能的影响后,开具了含有乙醇成份的开喉剑。

 

等家属在取药时,药师看到处方中患者的年龄后,并没有把药发给其家属,而是问了一个问题:

 

医生告诉你怎么使用这个药了吗?

 

当得知被明确告知后,药师才把药物交到了家属手中。

 

 

这在旁人看来,这是两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其中却大有深意。

 

因为普通人在门诊看病时,不过是挂号、医生开处方、交钱,以及最后的取药。

 

可在整个流程中,取药是最后的环节,也是患者在离院前的最后一道“安全关”,而药师,就是保证患者安全用药的“把关人”。

 

原来,药师虽然有审核处方的职责,发现超剂量用药等不合理的处方时,都会及时与医生进行联系、确认。

 

后来,国家三部委下发的《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中明确规定,药师是医生处方审核的第一责任人。

 

这也就意味着,通过政策法规赋予了药师更大的权利,药师对医生的用药进行监督就在他们的权利范围内。

 

不过,由于我们一直有重医轻药的历史传统,导致了社会上对药师这个职业的认知度很低,就是在某些医疗机构内部,工作也得不到某些医务工作者的认可。

 

所以,希望在相关诊疗机构妥善处理“患者服用十倍剂量药物事件”的同时,请包括有关部门在内的全社会能够更加重视起药师这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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