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患者常见的服药误区
对于精神科患者来说,定期复诊让精神科医生评估药物疗效,并调整药物剂量,以便对全程治疗进行规范化的指导,这对患者能否痊愈,将来是否复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尽管医生反复嘱咐,但许多患者往往基于某些考虑,在就诊一次后就不再复诊了,这极大影响了治疗的效果,而阻碍患者复诊的常见误区如下:
误区一:“是药三分毒”,尤其是这种精神科的药物,对大脑刺激性太大,听说能把人吃傻,所以是不能长期吃的。
其实,最伤大脑的是精神疾病本身,长期的抑郁、焦虑和精神分裂症等可以直接引起认知功能的降低,大脑海马体积的缩小,这对大脑的“刺激”是毁灭性的,而药物可改善疾病引起的大脑功能下降。
误区二:吃了几天药后,出现恶心,头晕等,认为自己不适合吃药,还是不吃了。
实际上,少数抗抑郁药服药初期会出现恶心,食欲下降,头晕,头痛,心悸,震颤等副作用,但这些副作用会在服药后一至二周内逐渐减轻甚至消失。如果自觉副作用明显无法忍受,可基于原有医嘱的药量进一步减半或减到四分之一,然后缓慢逐渐加量,这样基本就可以避免明显的副作用了。
误区三:吃了几天精神科的药,感觉症状更重了,看来我得的不是这种病,是医生诊断错了。
这常常发生在焦虑的患者的身上,服药初期症状不缓解反而加重是很正常的,像心悸、惊恐等感觉变得更明显,通常,缓慢加量可以有效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而药物起效最少需要二周,等两周后效果出现,症状加重的情况也就自然消失了。
误区四:我吃了一段时间药,感觉所有症状都消失了,自己恢复正常了,就没必要再治疗了,也不用去医院了。
事实上,精神科的所有疾病都可能复发,而维持治疗可以显著降低复发的可能性。所以无论是抑郁、焦虑、强迫或是双相障碍、精神分裂症,均必须经过维持治疗才能防止复发。刚刚好转就停药是不可取的,这样使得症状很快再次出现。
误区五:吃了药就好,不吃就犯,这药有依赖性,所以不能吃药。
在实际临床中,痊愈后足量维持治疗可以有效预防复发,而维持的时间因病情而异,有的需要3个月,6个月,有的需要12个月,24个月,达到既定疗程后可逐渐减药、停药,这样再犯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误区六:认为西药治标不治本,没法儿去根儿。
上文提到,维持治疗,可以预防复发,把复发几率降到最低,即使这样,但总会有人复发。中药,也许对轻度的抑郁焦虑是有效的,但目前,对很多心理精神疾病并无显著效果,更不要提“去根儿”了。所以这种说法是没有科学根据的。
误区七:吃药后病情好转了,想尽早减少药量。
为预防复发,精神科中多数疾病是需要足量维持治疗的,也就是当诊断为某种精神科疾病后,精神科医生对于此疾病的全程治疗是有一定规划的,所以尽早减少药量的想法多是出于对服药的种种顾虑,也包括在上文提到的误区中。
误区八:吃了一段时间的药,感觉没有任何好转,看来吃药解决不了问题。
首先,起效时间一般需要2周,有时还会延迟到一到二个月,而且抗抑郁抗焦虑药的有效率在2/3左右,总有人会吃某些药无效,但这绝不代表所患的疾病是无法治疗的,一种药物无效,我们常常会合并用另外一种药或直接换其他药物,或合并心理治疗,物理治疗等等,之后往往会出现效果。不要轻易放弃治疗,因为心理精神障碍对人生活的影响是巨大的。我们医生虽然不是万能的,但仍然有很多解决问题的方法。
误区九:抗精神病药物能解决一切。
很多精神科的患者或家属一直认为只要遵照医嘱,就能彻底治好精神疾病,但他们从未认识到心理社会因素在精神疾病,尤其是神经症、应激性精神障碍等疾病中所发挥的作用,这也是精神科疾病有别于躯体疾病的主要原因之一。可在就诊过程中,患者或家属常不愿意提供与精神疾病相关的心理因素,认为医生只要给他们用开些药,就可以帮助患者解除失眠、烦恼、紧张、焦虑、抑郁等症状。殊不知,药物虽可缓解一些症状,但必须与心理治疗相配合才能发挥最佳效果。
误区十:频繁更换医生及药物。
精神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有其自然规律,当处于急性期,即使及时地接受治疗,症状可能也不会立即好转,因为药物起效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大约为2~4周,此外,医生会考虑患者的年龄、是否合并躯体疾病等。每当这时,因患者家属求愈心切,就会对医生产生怀疑、指责,甚至对治疗进行不合理的干预,频繁的更换医生。当有些家属听说某药对某病有特效时,又会要求医生给病人换用此药。而精神科用药有其规律,一般药物足剂量足疗程应用无效后,才考虑换用其他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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