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脊髓灰质炎疫苗,这些问题你要知道
一、脊髓灰质炎疫苗禁忌证
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发热者。
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
4.凡发热、腹泻(1日大便超过4次)及患急性传染病期间、妊娠期间忌服。
5.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6.对牛乳及牛乳制品过敏者禁服糖丸剂型疫苗,可服液体疫苗。
二、关于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的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有轻度发热反应、恶心、呕吐、腹泻和皮疹。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极罕见不良反应:引起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病例(VAPP)。
三、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的注意事项
1.有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脊髓灰质炎疫苗是糖丸或液体的剂型,怕热,遇热会失效,因此不要用热水服药。服用时先用汤勺或筷子将糖丸研碎,或用汤勺将糖丸溶于冷开水(不得用热水)中服用。较大儿童可直接吞服。
3.如果有特殊的原因不能服用时,一定要把糖丸放在冰箱冷藏柜里。糖丸在20℃-22℃只能保存12天;2℃-10℃可以保存5个月。
4.脊灰疫苗从-20℃环境下取出、开启后应放置于2-8℃条件下保存并当天内用完,剩余均应废弃。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种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注射免疫球蛋白应至少间隔3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7.使用不同的减毒活疫苗进行预防接种时,应间隔至少1个月以上。
8.高烧、免疫能力受损、正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或抗癌药物治疗者不宜服用脊髓灰质炎疫苗。
9.一旦发病,应及时去医院隔离治疗,并报告卫生防疫站,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0天,对未服过疫苗或服疫苗不全者应立即补服。
10.最好在服苗后半小时内停止吸吮母乳(可用牛奶或其他代乳品),否则母乳中抗体会中和(杀死)疫苗,影响效果。
11.服用后一般无不良反应,仅见少数轻微胃肠道症状,出现呕吐情况要重新服用。
说明:上述内容仅作为介绍,药物使用必须经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