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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d动画演示为什么坚持盐水洗鼻#北京同仁中医科杨红

  • 小儿脑瘫的病发率是非常高的,很多的新生儿会出现此病的症状,遭受到该病的伤害,这种疾病的类型有很多,是大家必须要了解的知识,并且还要关注孩子的健康情况,那么小儿脑瘫疾病的类型主要有哪些呢,来了解一下吧。

    1、手足徐动型,主要病变部位集中在锥体外系,常常表现为四肢、头面部或全身肌肉的“蠕虫样”不自主运动。紧张、兴奋时加重,安静时减轻,入睡后多动消失。多动症状在进行有意识的动作时尤为明显,如取拿物品时不能顺利接触该物品,而是上肢高举或伸向后方,摇动,全身用力、面部肌肉活动增多,表情怪异。协同运动能力极差。由于颜面肌肉、舌肌及发声肌肉受累而常伴有语言障碍。单纯手足徐动型脑性瘫痪常肌张力减低,腱反射不亢进,亦无病理反射。但本型常与痉挛型共同存在。

    2、共济失调型,这种类型较少见,主要表现为小脑病变体征,常见眼球震颤,辨距不良,步态不稳、摇晃及意向性震颤等。肌张力偏低,腱反射不亢进。

    3、痉挛型,脑瘫患儿大多数属于这种类型的。也是最为常见的临床类型。主要表现为肌张力“折刀样”增高,以屈肌张力增高为主,下肢内收肌群尤为显著。患儿双大腿外展困难,膝部屈曲不易伸直,腓肠肌收缩而致跟腱挛缩。竖立抱起时两下肢伸直、内收并内旋,两腿交又呈剪刀状。行走时呈“剪刀状”痉挛性瘫痪步态,足尖着地。上肢表现为肘、腕关节屈曲。受累肢体呈典型上运动神经元性瘫痪,腱反射亢进,病理反射阳性。根据受累部位的不同,痉挛型脑性瘫痪又可分为四肢瘫、偏瘫、三肢瘫及单瘫等。其中以四肢瘫或偏瘫较为多见,其他类型少见。

    早期诊断一般是指出生后的6~9个月内的诊断。其中3个月以内又称超早期诊断。早期诊断的含义就在与可以使患儿得到早期治疗。过去以为脑瘫是不治之症,但近年来各国学者研究结果表明,如果能早期诊断,早期治疗,除极严重者外,均可以治愈或正常化。早期治疗之所以有效,是因为脑组织在婴儿早期(0-6月)尚未发育成熟,还处于迅速生长发育阶段,而脑损伤也处于初级阶段,异常姿势和运动还未被固定化。所以这一时期脑的可塑性大。

    综合了解到了上面的介绍之后,朋友们十分清楚的了解到了小儿脑瘫疾病的类型有哪些了,脑瘫的出现给很多的新生儿带来了非常严重的危害,导致孩子的发育异常,希望宝爸宝妈们可以将该小儿脑瘫重视起来,及早去预防此病。

  •   为配合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加强对医疗器械召回工作的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现行《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令第8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发现和控制医疗器械缺陷产品,消除医疗器械安全隐患,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医疗器械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器械召回,是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包括进口医疗器械的境外制造厂商在中国境内指定的代理人,下同)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已上市销售的某一类别、型号或者批次的缺陷产品,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升级、替换、收回、销毁等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

      第四条 召回产品的范围包括:

      (一)正常使用情况下存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的风险的产品;

      (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产品;

      (三)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流通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导致可能存在不合理风险的产品;

      (四)其他需要召回的产品。

      第五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控制与消除产品缺陷的主体,应当主动对缺陷产品实施召回。

      第六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收集医疗器械安全相关信息,对可能的缺陷产品进行调查、评估,及时召回缺陷产品。

      进口医疗器械的境外制造厂商在中国境内指定的代理人应当将仅在境外实施医疗器械召回的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凡涉及在境内实施召回的,中国境内指定的代理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积极协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缺陷产品进行调查、评估,主动配合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及时传达、反馈医疗器械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缺陷产品。

      第七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其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可能为缺陷产品的,应当立即暂停销售或者使用该医疗器械,及时通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使用单位为医疗机构的,还应当同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通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八条 召回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器械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召回的有关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督全国医疗器械召回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器械召回信息通报和公开制度,采取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布缺陷产品信息和召回信息,必要时向同级卫生计生部门通报相关信息。


      第二章 医疗器械缺陷的调查与评估

      第十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系统,收集、记录医疗器械的质量投诉信息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对可能存在的缺陷进行调查和评估。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配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有关医疗器械缺陷进行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将收集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或者可能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和调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 对医疗器械缺陷进行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在使用医疗器械过程中是否发生过故障或者伤害;

      (二)在现有使用环境下是否会造成伤害,是否有科学文献、研究、相关试验或者验证能够解释伤害发生的原因;

      (三)伤害所涉及的地区范围和人群特点;

      (四)对人体健康造成的伤害程度;

      (五)伤害发生的概率;

      (六)发生伤害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七)其他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因素。

      第十三条 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医疗器械召回分为:

      (一)一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二)二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三)三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引起危害的可能性较小但仍需要召回的。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召回级别并根据召回级别与医疗器械的销售和使用情况,科学设计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 主动召回

      第十四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要求进行调查评估后,确定为医疗器械缺陷产品的,应当立即决定召回。

      第十五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做出医疗器械召回决定的,一级召回应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在3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通知到有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或者告知使用者。

      召回通知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召回医疗器械名称、批次等基本信息;

      (二)召回的原因;

      (三)召回的要求:如立即暂停销售和使用该产品、将召回通知转发到相关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等;

      (四)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理方式。

      第十六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作出医疗器械召回决定的,应当立即书面告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且在5日内将《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见附表1)、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至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一级召回的有关情况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第十七条 调查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召回医疗器械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批次等基本信息;

      (二)实施召回的原因;

      (三)调查评估结果;

      (四)召回分级。

      召回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情况及拟召回的数量;

      (二)召回措施的具体内容,包括实施的组织、范围和时限等;

      (三)召回信息的公布途径与范围;

      (四)召回的预期效果;

      (五)医疗器械召回后的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交的召回计划进行评估,认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有效消除缺陷或控制产品风险的,应当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采取提高召回等级、扩大召回范围、缩短召回时间或者改变召回产品的处理方式等更为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上报的召回计划进行变更的,应当及时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实施召回的过程中,应当根据召回计划定期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召回计划实施情况报告》(见附表2),报告召回计划实施情况。

      第二十一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对通过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升级、替换、销毁等方式能够消除产品缺陷的,可以在产品所在地完成上述行为。需要销毁的,应当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

      第二十二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在召回完成后10日内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医疗器械召回总结评估报告。

      第二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总结报告之日起10日内对报告进行审查,并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估,认为召回尚未有效消除风险或缺陷的,应当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重新召回。

      第四章 责令召回

      第二十四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过调查评估,认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召回医疗器械缺陷产品而未主动召回的,应当责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召回医疗器械。

      必要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立即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并告知消费者立即暂停使用该缺陷产品。

      第二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责令召回决定,应当将责令召回通知书送达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召回医疗器械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批次等基本信息;

      (二)实施召回的原因;

      (三)调查评估结果;

      (四)召回要求,包括范围和时限等。

      第二十六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收到责令召回通知书后,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通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或者告知使用者,制定、提交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医疗器械召回的相关情况,进行召回医疗器械的后续处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交的医疗器械召回总结报告进行审查,并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必要时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经过审查和评价,认为召回不彻底,尚未有效消除缺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重新召回。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造成上市医疗器械存在缺陷,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但该企业已经采取召回措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召回医疗器械的,不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发现医疗器械缺陷产品而没有主动召回医疗器械的,责令召回医疗器械,并处应召回医疗器械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直至吊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第三十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拒绝召回医疗器械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召回医疗器械的决定通知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或者告知使用者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改正措施或者重新召回医疗器械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对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理作详细记录或者未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

      第三十二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本办法规定建立医疗器械召回制度的;

      (二)拒绝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调查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交《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医疗器械召回计划实施情况和总结报告的;

      (四)变更召回计划,未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第三十三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销售、使用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合有关医疗器械缺陷调查、拒绝协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召回医疗器械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召回的医疗器械已经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与医疗机构和患者共同协商,根据召回的不同原因,提出对患者的处理意见和应采取的预案措施。

      第三十七条 召回的医疗器械给患者造成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企业要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求赔偿。患者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求赔偿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企业追偿。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 很多人认为不生病、力气大、吃饭香就是身体健康,心血管也就没问题。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很多看似身体好的人,血管其实已经非常危险。近日,“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网刊出美国心脏协会列的7条白金标准,只有保持得好,心血管才能真正健康。

    1.不吸烟或戒烟至少1年。吸烟者更容易出现动脉硬化、血栓等增加心脏病和脑卒中危险的风险因素。美国心脏协会前主席克莱德·杨西教授表示,如果同住一起的家人或朋友吸烟,那么应劝其赶快戒烟。
     
    2.身体质量指数在25以下。要保护心脏,身体质量指数(BMI)必须控制在25以下。杨西教授表示,体重超标或肥胖是成年糖尿病的第一步。而糖尿病是冠心病的一大风险因素。关键要把握好热量的摄入与消耗平衡。
     
    3.每周5次150分钟中等强度运动。在锻炼一项中,理想的心脏健康标准为,每周至少有5次150分钟的中等强度运动或者75分钟高强度运动。比如,快走、慢跑、游泳、跳绳等。
     
    4.保持健康饮食。标准的膳食是:富含纤维全谷类≥3份/天(每份28克),蔬菜和水果≥4.5份/天,鱼≥200克/周(最好是富含鱼油的鱼),干果、豆类和种子≥4份,食盐量低于3.75克/天,含糖饮料≤1升/周,加工肉≤2份/周,饱和脂肪酸不超过总热量7%,适当补充瘦肉、去皮鸡肉以及牛奶。
     
    5.空腹胆固醇在5.2毫摩尔/升以下。为实现理想心脏健康状况,血清总胆固醇水平应控制在5.2毫摩尔/升以下。血液胆固醇25%来自饮食。应该选择低胆固醇、低饱和脂肪和无反式脂肪的饮食。每天胆固醇摄入量控制在300毫克以下。
     
    6.不吃降压药,血压保持在120/80毫米汞柱内。高血压是心脏病一大高风险因素,久拖不治,易致心脏病、脑卒中等致命危险。调节饮食、经常运动、缓解压力、少饮酒、不吸烟等有助于控制血压。
     
    7.空腹血糖不超过5.18毫摩尔/升。美国心脏协会表示,糖尿病患者最终发生心脏病或脑卒中的危险是常人的2—4倍。控制糖尿病发病进程至关重要,要经常检查血糖水平,使其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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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营养师是以人群营养状况为基础,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营养问题,而临床营养师是以患者为中心,以临床结果为导向,通过对患者营养认知调查、营养状况评价和并发症调查,精准制定个性化的饮食方案和营养方案,同时,一对一的实时指导、实时监督和实时纠偏,及时发现并发症出现的苗头,用非药物的解决方案来处理并发症,降低药物的毒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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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网上找到了一家互联网医院,通过在线问诊,我得到了一位肿瘤外科医生的专业建议。医生非常耐心地询问我的病情,详细了解我的主诉,并给予了专业的治疗建议。

    医生首先提醒我,医生必须完整查看患者病例后开始诊疗行为,这让我感到医生非常注重医疗规范和患者隐私保护。我非常感激医生的专业素养和责任心。

    在问诊过程中,医生详细询问了我的病史和症状,对我的病情进行了全面评估,并给予了专业的诊断和治疗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我对我的病情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并获得了有效的治疗方案。

    在医生的建议下,我对病情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并获得了有效的治疗方案。医生给我开具了合适的药物处方,并详细解释了药物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让我对治疗过程更加了解和放心。

    通过这次在线问诊,我深切感受到了医生的专业和耐心,也让我对互联网医院的医疗服务充满信心。我会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并定期复诊,希望早日康复。

  • 我在一家互联网医院进行了线上问诊,通过文字和医生助理的沟通,了解到自己的身体情况。医生助理非常友善地向我询问了我的病情和诊治经过,并告知我主任医生临床工作繁忙,问诊持续48小时。我非常感激医生助理的耐心和细心,真的感到很受关注。

    根据之前做的检查,我了解到自己可能患有胰腺囊肿,怀疑是肿瘤。医生建议我做超声胃镜评估和结肠局部切除手术,同时告知了手术的费用和可能的恶性转化情况。在问诊过程中,医生非常耐心地解答了我的疑问,并告诉我目前药物没有意义,让我对疾病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 我父亲84岁,8月20号检查出腹部有很多肿瘤,分布在胃、脾和十二指肠,让我感到非常焦虑和担心。我通过线上问诊向医生咨询是否还能进行手术治疗以及接下来的治疗方案。医生给出了专业的建议和诊断,让我对父亲的病情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医生通过沟通和解释,让我对父亲的治疗有了更明确的方向,让我感到非常感激和安心。

    通过与医生的交流和建议,我对父亲的病情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知道了下一步的治疗方案。医生的耐心和专业让我对父亲的病情更加有信心,也让我更加相信医生的治疗方案。我决定按照医生的建议,带着父亲去找专业的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治疗。

  • 我是一名患有食管癌的病患,经过多次就医和治疗,最近在京东互联网医院接受了一次线上问诊。

    医生通过与我进行沟通,耐心地了解我的病情,给予了专业的建议和治疗方案。在诊疗过程中,医生非常细心地评估了我的病情,给出了针对性的治疗方案,并提醒我需要加强营养支持和抗炎治疗。

    医生还为我解答了关于营养液的使用和效果问题,并建议我在消化内科住院治疗,给予了专业的指导。

    在整个问诊过程中,医生展现了出色的沟通能力和专业素养,给予了我充分的支持和关怀。

  • 今年五月26号,我妈被确诊为胃腺癌,已经晚期转移到肝门处和腹膜后淋巴结。经过四次化疗,医生使用了多西他赛和奥沙利铂,随后增加了贝伐的治疗方案。经过检测,确认为her2阴性。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我带着妈妈来到了一个互联网医院,寻求医生的帮助和建议。在问诊过程中,我遇到了一位非常有经验和耐心的医生,他不仅耐心倾听了我们的主诉,还对妈妈的病情进行了详细的评价和分析。

    医生建议我们进行罗氏免疫组化测试,以明确治疗方案。同时,医生还向我们介绍了免疫治疗的相关知识,并给出了合适的药物选择建议。在问诊结束后,我对医生的专业素养和耐心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感谢。

    在这次问诊中,我深刻感受到医生对患者的关怀和专业。我对医生的建议和治疗方案充满信心,也为妈妈的治疗之路充满了希望。

  • 我在互联网医院进行了肺癌的在线问诊,医生非常专业和细心。在诊疗过程中,医生提醒我需要完整查看病例后开始诊疗,这让我觉得医生非常认真负责。医生告诉我肺癌已经是晚期了,需要考虑做基因检测看有没有对应的靶点,如果有的话可以进行靶向治疗,如果没有则只能进行化疗。虽然医生告诉我治愈的希望不大,但他还是耐心地回答了我关于治疗费用、治疗效果以及治疗期间需要注意的问题。医生告诉我,靶向治疗可能会比化疗效果好一些,而且他还安慰我说医生肯定会竭尽全力,这让我感到非常温暖。虽然面对晚期肺癌,我感到无可奈何,但医生给予了我很多安慰和希望。

    最后,医生提醒我定期复查,这让我觉得医生非常用心。虽然面对这种情况,我感到非常无助,但医生的专业和耐心让我感到很安心,我相信医生会尽力帮助我。感谢医生的专业和用心,希望医生健康平安。

  • 我是一名患有结肠癌的患者,最近在京东互联网医院进行了线上问诊。在问诊开始时,医生助理提醒我医生可能会需要一些检查报告,我配合地将肠镜、病理和CT报告发送给了医生。

    经过医生的评估,我的病情被诊断为结肠腺癌,伴有穿孔、腹膜转移和可疑肝转移。医生建议先进行化疗观察肿物变化,然后再考虑手术或射频治疗。我对这个方案有些担忧,但医生耐心地解释了治疗过程和注意事项,让我感到安心。

    在化疗期间,我询问医生关于饮食方面的建议。医生建议我以流食为主,并可以饮用果蔬汁和低纤维食物。我感激医生的细心关怀,感觉自己得到了全方位的照顾。

    最终,经过医生的治疗和指导,我的病情有所好转。我对医生和医院的服务感到非常满意,感谢他们的专业和关怀。

  • 在一家互联网医院上线了一项新的线上问诊服务,让患者可以方便地通过手机进行医疗咨询和诊疗。

    一位患者在广州市,曾经患有乙肝并于去年被诊断出患有肝癌的病史,经过手术治疗后一直在服用靶向药物和护肝药物。

    然而,患者在晚上睡眠方面遇到了困扰,一直无法入睡,导致精神状态不佳,咨询了医生,但医生的回复并没有直接解决患者的问题,让患者感到困惑和焦虑。

    作为一名专业的肿瘤医生,应该在回复患者问题时要耐心解释,给予准确的建议和指导,帮助患者缓解焦虑和恐惧,提高生活质量。

    因此,在线上问诊中,医生的品质和沟通能力至关重要,要以患者为中心,细心倾听患者的需求,给予专业的建议和支持,让患者感受到关怀和安心。

  • 我在家里翻阅着网上的医疗资讯,心情焦急而无助。父亲在不久前的手术后,一直有乳糜漏的情况,引流出来的液体颜色都很深,让我有些担心。疫情的影响下,我开始在互联网医院寻求帮助。京东医生耐心地与我沟通,给予了专业的建议。他告诉我,这种情况可能需要用抑制腺体分泌的药物,但在网上购买注射液可能不太方便,还需要联系主治医生。我向医生反映了这一情况,他建议我联系市里的医院,或者再次咨询其他医生,或者等待几天。此外,他还提醒我父亲要注意低脂、高蛋白饮食,尽量控制水的摄入,能静脉输营养液最好。最后,医生还告诉我,如果情况持续恶化,可能需要考虑再次手术。他的专业建议让我感到安心,对他的服务非常满意。

  • 我是一位患有复发病情的患者,最近在网上咨询了一位医生,名叫崔医生。在与崔医生的沟通中,他展现出了丰富的医疗知识和专业素养。

    崔医生首先提醒我,在开始诊疗之前,医生必须完整查看患者病例,这让我感到他非常重视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他还强调,为6岁以下儿童开具处方时,必须确认患儿有监护人和相关专业医师陪伴,这让我觉得他对患者的安全和健康非常关注。

    在问诊过程中,崔医生专业耐心地倾听了我的主诉,并对我的病情进行了客观评价。他细致地分析了我的病情复杂性,并在电话沟通中与我进行了专业的交流和建议。

    最后,崔医生提醒我,医生的回复仅为建议,如需诊疗,应前往医院就诊。他还祝愿我健康,并表示随时关注身体状况。

    通过与崔医生的沟通,我深刻感受到了他对患者的关心和专业素养,让我对互联网医院的服务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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