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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我国临床广泛应用的门冬氨酸鸟氨酸、多烯磷脂酰胆碱、甘草酸二铵、水飞蓟素、双环醇、还原型谷胱苷肽、S-腺苷甲硫氨酸、熊去氧胆酸等针对肝脏损伤的治疗药物安全性良好,部分药物在药物性肝损伤、胆汁淤积性肝病等中已取得相对确切的疗效,门冬氨酸鸟氨酸还可以降低血脂水平,但这些药物对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和肝纤维化的治疗效果仍需进一步的临床试验证实。
二.脂肪肝的饮食疗法
饮食疗法:饮食疗法是改变脂肪肝最为有效的方式,脂肪肝患者以进食富含高蛋白(以鸡、蛋类、鱼类、瘦肉、牛奶等动物蛋白质为主),低糖,适量脂肪(以植物油为主),大量维生素(以新鲜蔬菜、水果为主)的饮食为宜。
为配合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加强对医疗器械召回工作的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现行《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令第8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发现和控制医疗器械缺陷产品,消除医疗器械安全隐患,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医疗器械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器械召回,是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包括进口医疗器械的境外制造厂商在中国境内指定的代理人,下同)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已上市销售的某一类别、型号或者批次的缺陷产品,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升级、替换、收回、销毁等方式进行处理的行为。
第四条 召回产品的范围包括:
(一)正常使用情况下存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的风险的产品;
(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产品;
(三)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流通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导致可能存在不合理风险的产品;
(四)其他需要召回的产品。
第五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控制与消除产品缺陷的主体,应当主动对缺陷产品实施召回。
第六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收集医疗器械安全相关信息,对可能的缺陷产品进行调查、评估,及时召回缺陷产品。
进口医疗器械的境外制造厂商在中国境内指定的代理人应当将仅在境外实施医疗器械召回的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凡涉及在境内实施召回的,中国境内指定的代理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积极协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缺陷产品进行调查、评估,主动配合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及时传达、反馈医疗器械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缺陷产品。
第七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其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可能为缺陷产品的,应当立即暂停销售或者使用该医疗器械,及时通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使用单位为医疗机构的,还应当同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通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八条 召回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器械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召回的有关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督全国医疗器械召回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器械召回信息通报和公开制度,采取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布缺陷产品信息和召回信息,必要时向同级卫生计生部门通报相关信息。
第二章 医疗器械缺陷的调查与评估
第十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系统,收集、记录医疗器械的质量投诉信息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对可能存在的缺陷进行调查和评估。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配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有关医疗器械缺陷进行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将收集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或者可能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和调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 对医疗器械缺陷进行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在使用医疗器械过程中是否发生过故障或者伤害;
(二)在现有使用环境下是否会造成伤害,是否有科学文献、研究、相关试验或者验证能够解释伤害发生的原因;
(三)伤害所涉及的地区范围和人群特点;
(四)对人体健康造成的伤害程度;
(五)伤害发生的概率;
(六)发生伤害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七)其他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因素。
第十三条 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医疗器械召回分为:
(一)一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二)二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可能或者已经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三)三级召回:使用该医疗器械引起危害的可能性较小但仍需要召回的。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召回级别并根据召回级别与医疗器械的销售和使用情况,科学设计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 主动召回
第十四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要求进行调查评估后,确定为医疗器械缺陷产品的,应当立即决定召回。
第十五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做出医疗器械召回决定的,一级召回应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在3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通知到有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或者告知使用者。
召回通知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召回医疗器械名称、批次等基本信息;
(二)召回的原因;
(三)召回的要求:如立即暂停销售和使用该产品、将召回通知转发到相关经营企业或者使用单位等;
(四)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理方式。
第十六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作出医疗器械召回决定的,应当立即书面告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且在5日内将《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见附表1)、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至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一级召回的有关情况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第十七条 调查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召回医疗器械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批次等基本信息;
(二)实施召回的原因;
(三)调查评估结果;
(四)召回分级。
召回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情况及拟召回的数量;
(二)召回措施的具体内容,包括实施的组织、范围和时限等;
(三)召回信息的公布途径与范围;
(四)召回的预期效果;
(五)医疗器械召回后的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交的召回计划进行评估,认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有效消除缺陷或控制产品风险的,应当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采取提高召回等级、扩大召回范围、缩短召回时间或者改变召回产品的处理方式等更为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上报的召回计划进行变更的,应当及时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实施召回的过程中,应当根据召回计划定期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召回计划实施情况报告》(见附表2),报告召回计划实施情况。
第二十一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对通过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升级、替换、销毁等方式能够消除产品缺陷的,可以在产品所在地完成上述行为。需要销毁的,应当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
第二十二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在召回完成后10日内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医疗器械召回总结评估报告。
第二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总结报告之日起10日内对报告进行审查,并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估,认为召回尚未有效消除风险或缺陷的,应当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重新召回。
第四章 责令召回
第二十四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过调查评估,认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召回医疗器械缺陷产品而未主动召回的,应当责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召回医疗器械。
必要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立即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并告知消费者立即暂停使用该缺陷产品。
第二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责令召回决定,应当将责令召回通知书送达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召回医疗器械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批次等基本信息;
(二)实施召回的原因;
(三)调查评估结果;
(四)召回要求,包括范围和时限等。
第二十六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收到责令召回通知书后,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通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或者告知使用者,制定、提交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医疗器械召回的相关情况,进行召回医疗器械的后续处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交的医疗器械召回总结报告进行审查,并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必要时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经过审查和评价,认为召回不彻底,尚未有效消除缺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要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重新召回。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造成上市医疗器械存在缺陷,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但该企业已经采取召回措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召回医疗器械的,不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发现医疗器械缺陷产品而没有主动召回医疗器械的,责令召回医疗器械,并处应召回医疗器械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直至吊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第三十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拒绝召回医疗器械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召回医疗器械的决定通知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或者告知使用者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改正措施或者重新召回医疗器械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对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理作详细记录或者未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
第三十二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本办法规定建立医疗器械召回制度的;
(二)拒绝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调查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交《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医疗器械召回计划实施情况和总结报告的;
(四)变更召回计划,未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第三十三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销售、使用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拒绝配合有关医疗器械缺陷调查、拒绝协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召回医疗器械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召回的医疗器械已经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与医疗机构和患者共同协商,根据召回的不同原因,提出对患者的处理意见和应采取的预案措施。
第三十七条 召回的医疗器械给患者造成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企业要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求赔偿。患者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求赔偿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企业追偿。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很多人认为不生病、力气大、吃饭香就是身体健康,心血管也就没问题。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很多看似身体好的人,血管其实已经非常危险。近日,“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网刊出美国心脏协会列的7条白金标准,只有保持得好,心血管才能真正健康。
公众营养师是以人群营养状况为基础,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营养问题,而临床营养师是以患者为中心,以临床结果为导向,通过对患者营养认知调查、营养状况评价和并发症调查,精准制定个性化的饮食方案和营养方案,同时,一对一的实时指导、实时监督和实时纠偏,及时发现并发症出现的苗头,用非药物的解决方案来处理并发症,降低药物的毒副作用。
泌尿系结石的治疗与预防
1.治疗方案:泌尿系结石直径小于5MM,输尿管没有狭窄的情况下首选药物治疗。
2.结石直径在15MM一下的输尿管结石,首选体外冲击波碎石。
3.20MM以下的肾结石首选体外冲击波碎石。
4.大于15MM输尿管结石、大于20MM肾结石可选择输尿管镜下激光碎石。
癫痫发作是脑细胞神经元出现异常放电而引起的,因为该疾病发作没有规律性,所以很容易对患者造成意外伤害。因此在疾病发作时,家属要注意保护及护理患者的身体,以预防患者身体出现其他的问题。
癫痫发作处理方式有哪些?
1首先家属要保持冷静,及时将病人放置于侧卧位,如果口腔中有分泌物可从嘴里流出,预防倒流入呼吸道引起窒息。
2将病人的领口,衣裤松开以免限制呼吸。
3发作时如果患者周围有炉火,暖瓶,玻璃器及桌椅等坚硬的危险物品要及时挪开,以免发作时烧伤,擦伤及不必要的损伤。
4如果发作时间过长,反复抽搐超过15分钟以上,应马上送到就近医院急救,预防抽搐时间过长造成脑损伤、甚至生命危险。
5急性发作期过后,再到癫痫专业医院评估治疗!
癫痫患者发烧后该怎么办?
发热分度标准:一般认为,正常的腋下温度为36度到37度。
(1)低热:体温为37.5到38度;
(2)中度热:体温为38到39度;
(3)高热:体温在39度以上;
(4)超高热:体温在41度以上(非常危险)
(说明:以上均为摄氏度)
家庭治疗措施:不要急于降温
如果医生确定你只是感冒了,在你能耐受的范围内,最好不要急于服用解热药。发烧是体内抵抗感染的机制之一。
我们的身体是由升高体温来调动自身的防御系统杀死外来病菌(一般来说,病菌在39℃以上时就会死亡),从而缩短疾病时间增强抗生素的效果。
如果你在感冒初起时(37—38.5℃)使用药物来退烧,会使体内的细菌暂时变成假死状态,并使他们产生抗药性,一旦死灰复燃,往往更难治疗。李医生建议体温38.5℃以上再使用退烧药物。
癫痫患者发烧的正确处理方式:
1、冷敷
如果高烧让你无法耐受,可以采用冷敷帮助降低体温。在额头、手腕、小腿上各放一块湿冷毛巾,其他部位应以衣物盖住。当冷敷布达到体温时,应换一次,反复直到烧退为止。也可将冰块包在布袋里,放在额头上。
2、热敷
假使体温不是太高,可以采用热敷来退烧。用热的湿毛巾反复擦拭病人额头、四肢,使身体散热,直到退烧为止。但是,如果体温上升到39℃以上,切勿再使用热敷退烧,应以用药和冷敷处理,以免体温继续升高。充足的睡眠可以有效地增加抗病毒能力。
近期,我在晚上发现自己的心率明显降低,大约在40左右,有点担心起来。于是我来到了互联网医院进行线上问诊,希望能够得到专业的建议和治疗方案。医生在问诊开始时提醒我尽量详细描述我的问题,并且告知我这次问诊可以持续2天。
医生给出了我需要安装起搏器的建议,但我担心是否有其他治疗办法。医生耐心地解释了情况,并建议我可以先尝试药物治疗,但也需要动态观察。在医生的建议下,我开始考虑是否需要前往其他医院进行治疗。
医生告诉我,我的症状多见于心肌炎引起的,可以先用点免疫球蛋白、激素之类的药看看。我向医生询问了济南儿童医院是否可以治疗,医生告诉我一般这种情况需要去北京或者上海的医院,我表示担心预约困难。医生给出了一些相关医院和主任的建议,还提醒我需要提前预约。
在与医生的交流中,我感受到了医生的耐心和专业。他对我的病情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并且给出了多种治疗方案。虽然我仍然感到担忧,但我对医生的建议感到安心,也决定尽快前往医院进行治疗。
问诊结束后,我深切感受到医生的专业和负责,他的建议让我对治疗充满信心。如果您对医生的服务满意,也可以在问诊记录中发起复诊,如需诊疗,请前往医院就诊。
我最近带着孩子在互联网医院进行了一次问诊,因为孩子喉咙有痰,并且夜间经常哭闹持续了半个月。医生很负责任地询问了孩子的病情并建议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包括拍片和血常规。医生还给出了一些日常护理的建议,比如补充维生素和注意孩子生病时的情绪变化。在问诊结束后,医生还提醒我如果需要诊疗,要及时前往医院就诊,让我感到很贴心和放心。
经过这次问诊,我深刻感受到了医生的专业素养和对患者的关心。他们不仅要求完整查看患者病例,还要求在为6岁以下儿童开具处方时确认患儿有监护人和相关专业医师陪伴,这让我觉得医生们非常重视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另外,医生还提醒了互联网医院不得开具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这让我对互联网医院的规范和严谨程度有了更深的了解。
总的来说,这次问诊让我对互联网医院和医生的专业素养有了更深的认识,也让我更加信任和依赖医生们的建议和指导。
我最近带着孩子去了京东互联网医院进行了线上问诊,孩子有一个心脏问题,我非常着急。在问诊过程中,医生非常耐心地听取了我的描述,并根据孩子的病情给出了专业的建议。医生熟练掌握医疗行业知识,能够客观评价患者的病情,给予最合适的治疗方案。在沟通过程中,医生友善地与我交流,让我感到很舒服。医生还提醒我要持续关注孩子的病情,保持耐心和细心。
通过医生的指导,我对孩子的病情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心中的疑虑也逐渐消散。医生的专业素养和耐心细心的品质让我对孩子的康复充满了信心。我非常感谢医生,希望孩子能早日康复。
我是一位准妈妈,最近在互联网医院进行了线上问诊,咨询了关于胎儿心超的问题。医生非常耐心地解答了我的疑惑,并给予了专业的建议。
在问诊过程中,医生首先提醒我需要完整查看患者病例后开始诊疗行为,并且在为6岁以下儿童开具处方时,需要确认患儿有监护人和相关专业医师陪伴。医生还说明了互联网医院不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让我对线上问诊有了更多了解。
我上传了胎儿心超的报告,医生迅速给出了回复。医生询问了孩子的年龄,得知孩子刚出生,医生告诉我这是先心病,心脏还没发育好。我非常担心,但医生耐心地告诉我问题的大小,并且给出了一些建议。医生建议要加强喂养,尽量避免感染,同时定期复诊,以了解小孩的生长过程。医生的回答非常专业,让我对宝宝的治疗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通过这次线上问诊,我深刻感受到医生的专业和耐心。在医生的建议下,我更加明白了宝宝的病情和治疗方向,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按照医生的建议,为宝宝提供更好的关怀和照顾。
我带着孩子去了一家互联网医院进行线上问诊。孩子最近心电图异常,我非常担心,所以决定咨询专业医生的意见。
在问诊开始前,医生提醒我需要完整查看患者病例后才能开始诊疗行为,并确认6岁以下儿童开具处方时需要有监护人和相关专业医师陪伴。这让我觉得医生非常注重患者的安全和隐私。
医生接诊后,耐心地听取了我的主诉并进行了专业的评估。他告诉我孩子最后一次心电图没有特大的问题,心脏彩超和心肌酶也没有异常,让我放心不用太紧张。
但我仍然担心孩子的心率一会过缓,一会过速,而且不齐,医生解释说这可能是孩子在发烧或哭闹时引起的,并建议做动态24小时心电图以进一步了解情况。
在整个问诊过程中,医生都以友善的态度和良好的沟通能力与我交流,让我感到非常舒心。他还耐心地解答了我的各种疑问,并给予了专业的建议。
最后,医生提醒我,他的回复仅为建议,如果有需要,我还是需要前往医院就诊。整个问诊过程非常顺利,让我对互联网医院的服务印象深刻。
总的来说,这次线上问诊让我感受到了医生的专业素养和耐心细心的品质,让我对孩子的病情更加有把握。
在一个晚上,孩子突然出现了拔气、胸闷和憋气的症状,家长带着孩子来到医院求诊。医生耐心询问孩子的病史和症状,了解到孩子在之前曾有过淋巴肿大住院治疗的经历。医生建议先做心脏彩超、动态心电图和超敏肌钙蛋白检查,以排除心脏问题。在沟通中,医生还询问孩子的平时生活和性格特点,考虑到孩子可能受到了学业压力的影响,建议家长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在医生的指导下,家长决定先回家观察孩子的症状,如果有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将立即就医。
这次求诊过程中,医生始终以患者为中心,耐心倾听家长的描述,提出合理的诊疗建议,充分尊重家长的选择。医生还向家长解释了检查结果和可能的诊断情况,让家长更加了解孩子的病情和治疗方案。最终,医生在不确定病因的情况下,给予了家长详细的观察指导,让家长在孩子出现症状时能够及时就医。
我向互联网医院咨询了孩子的基因检测结果解读,医生非常耐心地与我沟通,详细解释了检测结果,并给出了专业的评价和建议。
医生首先提醒了我一些重要事项,包括医生必须完整查看患者病例后开始诊疗行为,以及针对6岁以下儿童的特殊处方开具规定等。
在问诊过程中,医生询问了我孩子的心脏彩超报告,并在我回答有的情况下,要求我将报告发给他,他还询问了孩子的反复呼吸道感染情况,以及最近的用药情况。
医生非常细心地向我解释了基因检测结果,告诉我基因检测报告中的具体内容,以及这些结果可能对孩子健康的影响。他还特别强调了孩子心脏彩超报告中的两个异常情况,并对此给予了明确的评价和建议。
在整个问诊过程中,医生的耐心和细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没有仓促地做出结论,而是通过仔细分析和解释,让我对孩子的健康状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并且给出了合理的预防和治疗建议。
总的来说,这次线上问诊让我感受到了医生的专业和责任心,让我对孩子的健康问题有了更明确的认识,也让我更加信任医生的建议。
我在一家互联网医院线上问诊,时间是近期,我感觉自己有点咳嗽,还有些稠鼻子,于是我来到这家医院寻求帮助。医生很快就接诊了我,询问了我的病情,并且很耐心地进行了沟通。在医生的建议下,我按时服用了药物,病情得到了有效控制。医生还为我开具了处方,让我可以直接预约药品。虽然在最开始有一些小插曲,但是最终还是圆满解决了。我对这家互联网医院的服务很满意,感谢医生的专业指导和耐心沟通。
我家宝宝前天开始发烧,第二天早上退烧了,可今天忽然发现身上有疹子。我有些着急,于是我决定在互联网医院上咨询一下医生。
我进入了互联网医院的平台,填写了宝宝的基本信息,并描述了宝宝的情况。不久,医生回复了我的消息,询问了一些细节,然后给出了专业的建议。
医生告诉我,宝宝发烧后出现疹子是正常的,可能是幼儿急疹。医生详细解释了幼儿急疹的情况,让我放心不少。医生还耐心地回答了我的各种疑问,让我觉得很温暖。
最后,医生建议我观察一段时间,如果宝宝出现其他症状或不适,就及时带宝宝去医院就诊。我感到很安心,知道有医生在线上给予专业的指导。
最近一段时间,我的宝宝白天频繁打嗝,让我有些担心。我决定通过互联网医院进行问诊,希望能得到专业医生的建议。
在问诊过程中,医生耐心倾听我的描述,并询问了宝宝大便的性状、精神状态等细节。医生通过这些信息客观评估了宝宝的情况,给出了合理的解释和建议。
医生建议我注意宝宝吃奶的方式,可能是奶粉或奶嘴的问题导致了打嗝。我在医生的指导下改变了宝宝的喂养方式,情况有所好转。
通过这次线上问诊,我深刻感受到了医生的专业素养和耐心细心的品质。我对互联网医院的服务印象非常好,以后有需要还会选择线上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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