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大多数 CSP 预后凶险,一旦确诊,多建议终止妊娠。 治疗目的是杀死胚胎,降低滋养细胞活性并清除宫腔内妊娠组织,减少子宫破裂、大出血等危及生命的风险的发生,尽量保留患者的生育功能。
对于其诊治方案,尚缺乏统一的临床指南,需结合患者的临床症状、血 H C G 水平、B 超提示瘢痕部位肌层厚度、瘢痕部位血流情况、患者自身意愿等多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治疗方案多包括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首选药物是甲氨蝶呤,而手术方法包括超声监视下清宫术,宫腔镜下 C S P 妊娠物清除术。而近年来也有研究认为采用 HIFU 联合宫腔镜清宫术治疗 CSP 患者,具有创伤小、安全性高等优势,且治疗效果显著,值得推广。另有学者认为 H I F U 联合宫腔镜下清宫术治疗妊娠早期、最大径≤ 8c m 孕囊型 CSP 是安全、有效的,HIFU 治疗可明显减少瘢痕部位血供,进而可以减少清宫操作时出血量,降低大出血风险,可作为临床孕囊型 CSP 可供选择的保守治疗方式之一。HIFU 治疗机制是将高强度超声能量作用于妊娠囊及周边血管,局部产生瞬态高温,利用高强度超声波高温作用、机械作用及空化效应,使其出现凝固性坏死,从而达到有效治疗目的。而机械效应和热效应使血管收缩,随着辐照时间延长,血管内膜发生凝固性坏死,内皮细胞脱落,暴露出血管弹性膜,继而起动机体的内、外源性凝血机制,减少血流强度。而超声造影中微泡增强剂能明确显示微小血管的灌注情况,通过进入远端的毛细血管,显示常规超声难于分辨的血流信号,反应妊娠囊周围血供情况,进而了解术前、术后病灶处血供情况。宫腔镜目前在临床上应用较为广泛,其优势显著,其创伤小、出血量少、术后康复快,在 C S P 的治疗中,可有效减少清宫术中出血量,降低宫腔残留的可能性,其效果显著优于 B 超监护下清宫术。
【问】
我现在37周,子宫疤痕只有0.2cm,请问还得多久剖腹产,昨天去医院检查,让我住院,现在在北京,还想回山东老家生,坐火车子宫会破吗?
【答】
0.2的瘢痕太薄,子宫破裂风险太大,37周孩子已经足月,住院观察是最佳选择,观察期间有什么异常情况可以随时终止妊娠。长途坐车、在家待产都有危险,一旦子宫破裂,孩子连抢救的机会都没有,大人也有危险,还可能为了抢救生命而切除子宫。听医生的话就近住院观察吧。
超声可见:
- 子宫增大或略增大,峡部增宽,子宫腔内宫颈处未见妊娠囊,可显示清楚的内膜线。
- 妊娠囊或混合性包块位于子宫峡部前壁切口瘢痕处,无或有胎芽、胎心,以胎停育较多见。
- 瘢痕处肌层连续性中断,肌层变薄,与膀胱壁间隔变窄,孕囊或包块可突向膀胱。
- 如宫腔内或宫颈处见变形的妊娠囊或混合性包块,宫颈似变短,要放大图像仔细观察孕囊或包块下角是否有部分伸入切口瘢痕处,且被拧长呈锐角。
- CDFI,包块内部及周边血流丰富,流速增加。PW 呈高速低阻血流频谱,偶可见动静脉瘘频谱。(需要注意的是:瘢痕妊娠时宫腔内不一定没有妊娠物,但必须有一部分妊娠物位于瘢痕处。)
在你强烈要求做剖宫产的时候,大夫就会反复提到一个剖宫产远期并发症:剖宫产瘢痕部位妊娠。很危险,病因尚未阐明,但是有点很明确,如果没有做过剖宫产就不会发生。
瘢痕妊娠是指胚胎在子宫下段剖宫产切口处着床,随着剖宫产率的增加,该病的发生率也在逐渐上升。
病人常常会出现停经后不规则出血,也有人没有异常表现,仅在超声时发现。
真正的瘢痕妊娠是不建议继续妊娠的建议早期行人工流产术,但是由于受精卵着床部位肌层薄弱,加上局部瘢痕组织收缩能力差,刮宫时,断裂的血管不能自然闭合,易发生致命的大出血,这就是本病的危险之处。
一旦确诊了本病,必须立即住院治疗。治疗方案因人而异,有局部或全身应用杀胚药物,子宫动脉栓塞后清宫,宫腔镜检查后清宫甚至腹腔镜下切除后修补。任何一种方法有大出血的风险,所以如果不是必须,建议不要要求剖宫产。
男性备孕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皮瓣、植皮,傻傻分不清楚?
抗瘢痕产品你用对了么?
瘢痕药、瘢痕贴、减张器、减张贴,你都用对了么?
眉毛上的痣切除后,眉毛还在么?
展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