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总医院,始建于1937年,原名县立卫生院,历经岁月沧桑,于1963年2月正式更名为“明溪县医院”,2017年7月再次升级为“明溪县总医院”。作为一所由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明溪县总医院不仅是爱婴医院,更是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肩负着全县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救护等各项卫生工作任务。 2017年9月,明溪县总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将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纳入医院体系,构建了县域内紧密型管理体制的医联体组织体系。目前,医院占地面积28053.13㎡,总建筑面积28758.54㎡,业务用房2.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控制数400张,实际开放病床318张。设有21个职能科室、1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其中角膜科作为重要科室之一,承担着电光性眼炎、病毒性角膜溃疡、角膜原位癌等疾病的治疗。 明溪县总医院拥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如联影1.5T核磁共振、东芝16层螺旋CT机、奥林巴斯290电子胃肠镜系统等,以及标准化的净化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为临床诊断治疗提供了有力保障。医院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倡导“崇德、尚医、拓新、和谐”的院训,以严谨的医疗作风、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严格的科学管理,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明溪县总医院,您的健康守护者,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