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总医院,作为一所创建于1937年的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一直以来都是全县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医疗、保健、救护的重要依托。医院原名县立卫生院,1963年更名为“明溪县医院”,2017年7月整合资源后更名为“明溪县总医院”,并在现址设立了东区与西区,东区位于县医院原址,西区则设在县中医院原址,并加挂了明溪县中医院牌子。 明溪县总医院东区占地面积22364.85㎡,西区占地面积5688.28㎡,总建筑面积达28758.54㎡。医院设有业务用房2.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控制数400张,实际开放病床318张,其中东区258张,西区60张。医院设有21个职能科室、1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为患者提供全面、专业的医疗服务。 在众多临床科室中,眼整形科是其中之一。然而,目前该科室暂无医生,这意味着我们明溪县总医院正致力于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以更好地服务患者。对于科室相关的疾病,如先天性睑外翻、慢性泪囊炎以及睑外翻术后观察等,我们将竭诚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治疗方案。 明溪县总医院始终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倡导“崇德、尚医、拓新、和谐”的院训。我们以严谨的医疗作风、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严格的科学管理,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我们将不断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体验,让明溪县总医院成为全县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信赖的医院。